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徐泾镇、华新镇、白鹤镇、朱家角镇、练塘镇人民政府,青浦工业园区:
为加快推进本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环评效力,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的有效衔接,推进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促进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根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 * 〕65号)和上海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环评〔 * 〕 * 号)(附件),结合本区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修编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1.产业园区四至范围发生变化,规划定位、布局等发生大调整的,应当依法重新或补充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2.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或对环境有其他重大影响,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规划环评,将评价结论书面报告生 (略) 门。
3.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点击查看>> )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充分衔接落实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园区产业发展定 (略) ,提出 (略) 管控要求和环境准入要求,提出减缓不良环境的对策措施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4.产业园区应结合《上海市青浦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和其他相关规划,于 * 年重新修编产业园区规 (略) 报批,并对规划环评报告书的质量和结论负责。
二、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落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招商引资时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落实上海市“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要求, (略) ,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落实规划环评措施要求,实施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三、持续开展自查评估问题整改
1.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每年开展“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自查。请于每年5月31日前将跟踪评估自查结果报送 (略) 。
2.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根据规划环评年度评估自 (略) 、区局抽查检查结果,落实问题整改,整改工作原则上一年内完成。请于每月底前将当月整改进度报送 (略) 。
四、建立完善规划环评工作台账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并完善规划环评工作台账,并开展信息动态更新。请于每年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规划环评审查和产业园区跟踪评估情况报送 (略) 。(报送格式见附表5和附表6)
五、填报规划环评管理信息系统
根 (略) 《关于规划环评管理信息共享 (略) 的通知》要求,全国规划环评管理信息共享系统正式上线后( * 年1月20日),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略) 登 (略) 规划环评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 点击查看>> #/eia)在线填报规划环评审查信息,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印发20个工作日内及时做好信息的补充和更新,共享产业园区环境质量和规划环评信息。
六、保障措施
1.各街镇、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规划环评相关工作,成立规划环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含规划、产业、 (略) 门),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各项任务。
2. (略) 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提供规划环评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相关技术机构应为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负责。
3. (略) 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将规划环 (略) (略) 门财政预算,为规划环评相关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联系人:环评管理科 * 晓怡、郑博
报送电子邮箱: * 26.com
附件:上海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环评〔 * 〕 * 号)
青浦 (略)
* 年1月4日
徐泾镇、华新镇、白鹤镇、朱家角镇、练塘镇人民政府,青浦工业园区:
为加快推进本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环评效力,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的有效衔接,推进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促进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根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 * 〕65号)和上海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环评〔 * 〕 * 号)(附件),结合本区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修编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1.产业园区四至范围发生变化,规划定位、布局等发生大调整的,应当依法重新或补充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2.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或对环境有其他重大影响,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规划环评,将评价结论书面报告生 (略) 门。
3.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点击查看>> )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充分衔接落实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园区产业发展定 (略) ,提出 (略) 管控要求和环境准入要求,提出减缓不良环境的对策措施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4.产业园区应结合《上海市青浦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和其他相关规划,于 * 年重新修编产业园区规 (略) 报批,并对规划环评报告书的质量和结论负责。
二、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落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招商引资时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落实上海市“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要求, (略) ,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落实规划环评措施要求,实施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三、持续开展自查评估问题整改
1.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每年开展“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自查。请于每年5月31日前将跟踪评估自查结果报送 (略) 。
2.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根据规划环评年度评估自 (略) 、区局抽查检查结果,落实问题整改,整改工作原则上一年内完成。请于每月底前将当月整改进度报送 (略) 。
四、建立完善规划环评工作台账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并完善规划环评工作台账,并开展信息动态更新。请于每年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规划环评审查和产业园区跟踪评估情况报送 (略) 。(报送格式见附表5和附表6)
五、填报规划环评管理信息系统
根 (略) 《关于规划环评管理信息共享 (略) 的通知》要求,全国规划环评管理信息共享系统正式上线后( * 年1月20日),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略) 登 (略) 规划环评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 点击查看>> #/eia)在线填报规划环评审查信息,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印发20个工作日内及时做好信息的补充和更新,共享产业园区环境质量和规划环评信息。
六、保障措施
1.各街镇、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规划环评相关工作,成立规划环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含规划、产业、 (略) 门),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各项任务。
2. (略) 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提供规划环评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相关技术机构应为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负责。
3. (略) 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将规划环 (略) (略) 门财政预算,为规划环评相关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联系人:环评管理科 * 晓怡、郑博
报送电子邮箱: * 26.com
附件:上海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环评〔 * 〕 * 号)
青浦 (略)
*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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