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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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红色教育研学实践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 * ]1号文件文件要求, (略) 会稳定 (略) 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红色教 (略) 项目

  2、拟建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3、建设单位:鄂托克前 (略) 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 * 公顷,建筑面积 * .56平方米, (略) (略) 馆 * .67平方米,报告厅 * .89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以及绿化、硬化、 (略) 等附属工程。

  5、项目建设的意义:

  红色教育的意义: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一切从实际出来,面对困难奋勇直前的精神,不断增 (略) 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略) 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传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6、项目投资及建设期

  本工程总投资1. * 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

  建设期预计 * .4- * .12。

  二、本项目可能 (略) 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占地补偿、规划选址的风险;

  3、项目建设运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 (略) 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企业居民的影响风险;

  4、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证安全距离,做到不扰民;

  3、在工程实施过中,要 (略) 管理、 (略) * 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 (略) 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 (略) 会稳定风险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鄂托克前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锐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镇

  公示时间: * 年1月18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 * ]1号文件文件要求, (略) 会稳定 (略) 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红色教 (略) 项目

  2、拟建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3、建设单位:鄂托克前 (略) 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 * 公顷,建筑面积 * .56平方米, (略) (略) 馆 * .67平方米,报告厅 * .89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以及绿化、硬化、 (略) 等附属工程。

  5、项目建设的意义:

  红色教育的意义: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一切从实际出来,面对困难奋勇直前的精神,不断增 (略) 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略) 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传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6、项目投资及建设期

  本工程总投资1. * 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

  建设期预计 * .4- * .12。

  二、本项目可能 (略) 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占地补偿、规划选址的风险;

  3、项目建设运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 (略) 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企业居民的影响风险;

  4、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证安全距离,做到不扰民;

  3、在工程实施过中,要 (略) 管理、 (略) * 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 (略) 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 (略) 会稳定风险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鄂托克前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锐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镇

  公示时间: *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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