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月18日拟作出沈阳微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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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月18日拟作出沈阳微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 年1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18日- * 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 * 5号)一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略) 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微 (略) 扩建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二号路 * 号

沈阳微 (略)

蓝海新环保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依 (略) (略) 建设(总建筑面积 * m2),不新征占地,无新建建筑物。 (略) (略) (略) 理工序、真空浇注工序和湿式机械加工设备等。 (略) 理能力为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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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酸洗工序负压收集经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及电泳固化废气负压收集依托改造后的高温催 (略) 理后与热风炉尾气一同经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胶废气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 (略) 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含镍废水排入改造后 (略) 理装置(处理能力为3.5吨/小时,采用“调节+石灰乳、絮凝剂+沉淀+镍离子去除剂+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含镍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同进 (略) (略) 理(处理能力为6.5吨/小时,采用“调节+芬顿氧化+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碳滤”处理工艺);生活污 (略) 理后, (略) (略) 理后的废水一同 (略) ,进 (略) (略) 理。

3、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 (略) 房内, (略) 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

4、固废:废槽渣、原辅料废包装、 (略) 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改造后的危废暂存间内(建筑面积80平方米),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点击查看>> ) (略) 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 (略) 置。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略) 理真空泵废气、热处理废气、室温冷却静置废气和湿式机械加工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油 (略) 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 * )排放。脱模剂废气、环氧树脂灌封浇注真空泵废气和环氧树脂灌封浇注工序废气均经负压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 * )排放, (略) 理真空泵和环氧树脂灌封浇注真空泵自带 (略) 理装置。根据“报告表”,非 * 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

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 (略) 颗粒物和非 * 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 * 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地面清洗水、循环冷却水和清洗废水等。地面清洗水和清洗废水 (略) 理站(采用“隔油+混凝”工艺,设计规模1.5立方米/天)处理后与经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通过一个总排放口,处理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标准》(DB21/ 点击查看>> )表2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4标准要求后,通过 (略) 排 (略) (略) (略) 理。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 (略) 房内等措施, (略) 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 (略) 界噪声预测值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隔油和混凝产生的油渣和污泥、废淬火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无毛纸、废切削液桶、废真空泵油、废真空泵滤筒、废切削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整改后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点击查看>> ) (略) 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 (略) 置。废金属屑和废边角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废金属屑和废边角料定期外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 年1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18日- * 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 * 5号)一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略) 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微 (略) 扩建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二号路 * 号

沈阳微 (略)

蓝海新环保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依 (略) (略) 建设(总建筑面积 * m2),不新征占地,无新建建筑物。 (略) (略) (略) 理工序、真空浇注工序和湿式机械加工设备等。 (略) 理能力为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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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酸洗工序负压收集经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及电泳固化废气负压收集依托改造后的高温催 (略) 理后与热风炉尾气一同经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胶废气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 (略) 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含镍废水排入改造后 (略) 理装置(处理能力为3.5吨/小时,采用“调节+石灰乳、絮凝剂+沉淀+镍离子去除剂+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含镍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同进 (略) (略) 理(处理能力为6.5吨/小时,采用“调节+芬顿氧化+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碳滤”处理工艺);生活污 (略) 理后, (略) (略) 理后的废水一同 (略) ,进 (略) (略) 理。

3、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 (略) 房内, (略) 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

4、固废:废槽渣、原辅料废包装、 (略) 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改造后的危废暂存间内(建筑面积80平方米),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点击查看>> ) (略) 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 (略) 置。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略) 理真空泵废气、热处理废气、室温冷却静置废气和湿式机械加工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油 (略) 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 * )排放。脱模剂废气、环氧树脂灌封浇注真空泵废气和环氧树脂灌封浇注工序废气均经负压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 * )排放, (略) 理真空泵和环氧树脂灌封浇注真空泵自带 (略) 理装置。根据“报告表”,非 * 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

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 (略) 颗粒物和非 * 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 * 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地面清洗水、循环冷却水和清洗废水等。地面清洗水和清洗废水 (略) 理站(采用“隔油+混凝”工艺,设计规模1.5立方米/天)处理后与经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通过一个总排放口,处理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标准》(DB21/ 点击查看>> )表2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4标准要求后,通过 (略) 排 (略) (略) (略) 理。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 (略) 房内等措施, (略) 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 (略) 界噪声预测值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隔油和混凝产生的油渣和污泥、废淬火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无毛纸、废切削液桶、废真空泵油、废真空泵滤筒、废切削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整改后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点击查看>> ) (略) 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 (略) 置。废金属屑和废边角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废金属屑和废边角料定期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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