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索引号: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信息分类: | 规划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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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芜湖市自然 (略)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点击查看>>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称: | 《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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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规划公示 | ||
发布机构: | 芜湖市自然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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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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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略) (略) 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沈巷片区的开发建设,芜湖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 (略) 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略) 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 年1月18日— * 年2月16日
二、公示载体:
芜湖市自然 (略) 网站:
芜湖经济 (略) 站:
http:/ 点击查看>> 为更好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方便市民了解规划,本次规划方案将在 (略) 、芜湖经开区管委会和经开区江北托管工 (略) (地点: (略) ) (略) 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银湖北路39号经开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葛工。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 (略)
?????????????????????????????????????????? * 年1月18日
《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的讲话要求以及安徽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 * 年修改)和《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 * 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复)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践 (略) 理念,建设 (略) 启动发展的高品质产业区,高标准打造优质绿色智慧园区。
第2条 法定文件
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的成果内容包括文本、图则和附件。其中,文本与图则是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的法定文件。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文本中的图纸仅作示意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3条 规划原则
坚 (略) ,以“绿色生态、弹性发展、产居融合、韧性安全”作为规划原则,引领芜湖江北有序协调发展。
绿色生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立足长江大保护,构建蓝绿生态空间,构筑生态本底。坚持低 (略) 方式,以轨道交通为核心,建立快慢相对分离的道路交通系统,通过 (略) 方式选择,丰富 (略) 活动体验,营造绿色活力的交通系统。
弹性生长: (略) ,形成更能融合绿色、更具弹 (略) 市结构,按组团划分实施分期,适应未来发展的各种不确定性。
产居融合:以产业为核心,重视龙头企业引领集聚效应,形成有竞争力、高质量的产业园区,加强人才招引,提供环境良好、社区氛围浓厚、设施服务 (略) 区,构建产居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韧性安全:以安全为底线,构建坚韧稳固的公共安全体系,为城市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构建更适应地形特征的竖向系统,在基础上实现具有韧性的排水系统,应对洪水灾害。
第4条 编制依据
(1)《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修正);
(3)《 (略) 办学基本标准》;
(4)《关于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5)《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年修改);
(6)《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 * 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复);
(7)《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8)《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9)《 (略) 市单元整体性控制规划》;
(10)《 (略) 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点击查看>> 年)》;
(11)《芜湖市 (略) 体系规划》;
(12)《 (略) 城区幼儿园、 (略) 规划( 点击查看>> 年)》;
(13)《江北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排水(雨水)防涝规划( 点击查看>> 年)》;
(14)国家、安徽省、芜湖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 (略) ),规划范围西临新沈路、东接临江路、北至西梁山路、南抵长河路,规划用地面积为9.59平方公里。
(略) 理念为指导,以“港、产、水、绿”为特色打造优美绿色产业园区,提 (略) 式公共服务,将沈巷片区建设为生态绿色、协同融合、产居相宜、高效便捷的“蓝绿交融产业园区”。
第一节 功能定位第6条 片区定位
基地以高端制造、生活居住为主导功能,形成以光伏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为主,建设具有产业、生态、创新等优势,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引领型新区,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增长动力强劲、绿色本底牢固、政务服务高效、示范效应明显的高质 (略) 。
(略) 打造为:
长三角极具竞争力的产业新高地,
安徽省高端制造产业创新示范区,
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先发引领区。
第二节 建设目标第7条 近期建设目标
到 * 年,基地先进制造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更加完善,形成产业有规模、居住有品质的绿色园区,安徽省高端制造产业的创新示范区。
第8条 远期建设目标
到 * 年, (略) 区联动发展,充分融入长三角产业分工,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成为安徽省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长三角极具竞争力的产业新高地。
第三节 发展规模第9条 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规划人口约2.26万人。
第10条 建设规模
采用建筑规模总量上限和下限管控方式,规划范围内新增生活性建筑总规模不超过70万平方米,包括居住、商业服务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建筑新增规模不超过57万平方米。生产性建筑新增规模不低于 * 万平方米,包括仓储物流、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的建筑。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吸 (略) 理念,延续水绿共生、江河互融的地脉空间,构建更绿色、更复合、更弹性、更共享、 (略) (略) 。
第一节 (略)第11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两轴、四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围 (略) 。
“两带”即沿着后港河及天门山公园形成的生态景观带。
“两轴”即依托和谐大道、皖江路形成联系整体片区的发展轴线。
“四组团” (略) 现状形成不同发展功能的四个组团,即两个产业组团,一个居住生活组团,一个物流产业组团。
第12条 (略)
依托裕溪口港区及铁路淮南线的天然优势,沿东侧 (略) 临港物流组团;中部结合 (略) 居住区、 (略) 商业体和天 (略) 生活组团;天门山公园西 (略) 工业生产组团,围绕光伏组件、以及为光伏组件和新能源动力电池服务的精细化工园,天门山 (略) 以新能源动力电池为主的工业生产组团。
第13条 用地规模与用地构成
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 * .32公顷, (略) 市建设用地 * .12公顷,占总规划用地97.37%。基地以工业物流为主导功能,形成九大类用地,其中:
居住用地(R)面积约42.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4.5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面积约8.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0.9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面积约12.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30%;工业用地(M)面积约 * .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50.94%;物流仓储用地(W)面积约 * .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4.0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面积约 * .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6.18%;公用设施用地(U)面积约2.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0.30%; (略) 用地(G)面积约 * .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1.75%;水域(E)面积约25.20公顷,占总规划用地约2.63%。
第14条 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鼓励多元化的土地复合使用,除明文规定外,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可互相兼容。
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除以上混合使用的用地外,其他用地可根据建筑适建性的相关规定,允许各地块不超过10%的建筑量建设其他性质的设施。
第15条 控制单元与街区划分
按照“地域完整、边界稳定,功能明确、编码统一,规模适宜、利于配套”的原则, (略) 市空间结 (略) , (略) 区划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因素,以城市主要道路和河道等为界限,对 (略) 控制单元划分,控制单元规模控制在 点击查看>> 公顷。
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共划分为4控制单元,编号为SX-03、SX-04、SX-05、SX-06,并将4个控制单元进一步划分为13个街区。
第16条 地块边界
本规划按照 (略) 使用的地形图划分地块并测算地块面积。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若需核实保留和在待建地块的用地界线、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应以权证登记的数 (略) 政许可的依据。
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在不损害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前提下,可对控制地块边界作适当调整。
坚 (略)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生态宜居、可持续发展的沈巷家园。
第一节 公共服务设施第18条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依托沈巷镇区街道 (略) ,设施配置包 (略) 、 (略) 、社 (略) 、 (略) 、 (略) 地、 (略) 、 (略) 等设施。
第19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基地内规划1处社区 (略) ,服务人口为1.5-3万人。设施 (略) 社 (略)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党群服务用房、 (略) 、社 (略) 、 (略) 、 (略) 、 (略) 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商场、超市、 (略) 、 (略) 、维修点、文印、书店、 (略) 点等)、市场化设施项目(社区超市、 (略) 、酒吧、 (略) 、汽车维修美容、餐饮、服饰精品、糕点饮品、通信宽带 (略) 、地产中介、快递收发点、家电维修、家政服务、宠物服务点、 (略) 、鲜花园艺、文化用品、棋牌娱乐、 (略) 、 (略) 、艺术培训等)、室内 (略) 、室 (略) 等设施。规 (略) 1处,结合天 (略) 部改造设置,占地面积0.45公顷。
第20条 基础教育设施
基础教育设施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 (略) ,其中幼儿园服务半径 * m、小学服务半径 * m、初中服务半径 * m。
规划范围 (略) 15班初中、1所36班小学。按照服务 (略) 幼儿园( (略) 9班幼儿园、2所12班幼儿园)。
第二节 住房保障第21条 总量控制
总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85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57万平方米,服务保障不少于2.26万居住人口。
(略) 城市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 (略) 车交通系统及各 (略) 站,倡导“公交+自行车+步行” (略) 模式,引导 (略) 模式,全面实施无障碍环境设计,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和交通运营服务智能化,构建便捷、安全、绿色、智能、高效的交通体系。
第一节 交通发展目标第22条 (略)
倡导“公交+自行车+步行” (略) 模式,引导 (略) 模式, (略) 系统、骑行系统、公交系统共同组成的复合型绿色智能交通体系。
第二节 城市道路系统第23条 道路体系
构建级配合理、 (略) 市道路系统,包括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层级,其中主干路形成“三横五纵”的骨干道路系统。规划通过便捷 (略) ,满足沈巷片区内外交通需求;通过 (略) 市街道,形成 (略) 市街区, (略) 市交通微循环; (略) (略) 市街道, (略) , (略) 会交往,构建高效、 (略) 体系;采用弹性控制,在出入口方位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地块设计需求调整线形,应对发展的不确定性。
第24条 道路红线与横断面
道路红线与横断面以弹性适应为原则,可根据道路两侧不同 (略) (略) 交通组织。
(1)主干路:“三横五纵”,“三横”分别为西梁山路、长河路、皖兴路,“五纵”即和沈路(G * )、深圳路、上海路、和谐大道、临江路。其中和沈路、和谐大道、上海路红线宽度为60米,长河路、深圳路红线宽度为40米。
(2)次干路:“两横五纵”,“两横”即永安路、龙湾路,“五纵”分别为福州路、珠海路、玉带路、常州路、和煦路。其中永安路、龙湾路、福州路、和煦路红线宽度为32米,常州路、珠海路、玉带路红线宽度为24米。
(3)支路: (略) 与出入的主要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24米,基地内共规划5条支路。
(4)弹性支路:工业地块为了应对未来开发建设不确定,规划预留多条弹性支路,虚线控制,可位移,可删减。
规划道路一览表详见附表7。
第25条 道路交叉口
规划道路交叉口采用平交形式。干路交叉口原则采用平面交叉,实行信号控制,公交快线走廊干路敷设公交优先信号设施。平面道路交叉口道路红线采用圆角控制,交叉口道路红线圆曲线半径长度、路缘石半径详见附表8。
干路相交 (略) 车道渠化和展宽设计:进口道增加1条车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2.8米,公交及大型车辆进口道宽度不宜小于3.0米。交叉口渠化宜与邻近交叉口的港 (略) 一体化设计。
平面交叉口渠化设计和交通组织应按照以下形式分类,交叉口分为两大类,五小类平面交叉口的选用类型,应符合附表9规定。
第26条 道路竖向
机动车道路最大纵坡4%,最小纵坡0.3%,道路交叉口纵坡不大于2.5%。机 (略) 净高不小于4.5米,人行道、非机 (略) 净高不小于 2.5米。
第27条 街道空间与数字化设施
一体化设计建筑退线与道路红线内的各类设施,统筹协调交通设施、街道家具、沿街景观等各类要素, (略) 人、自行车和公交的空间需求,营造高品质的交往空间,各级 (略) 连续、完整的无障碍设计。
(略) (略) 、自行车停放点、出入口、导向标识等道路附属设施。利用路侧空间设计智能驾驶共享泊位,供智能公交、货运车辆、行动不便人士车辆等临时停靠。
建设多系统集成的数字化道路设施,形成支撑车路协同的智能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略) 市道路建设,预留环境感知、边缘计算、交互通信等智能交通设施的空间位置。
第三节 (略) 络第28条 公交系统
因 (略) 络化、全覆盖、快速高效的公共交通快速通道, (略) 效率,增强安全、便捷和舒适度。充分利用智能交通技术,提供高品质、智能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为基地提供与其他片区快速的公共交通联系。
第29条 公交通道及设施
布局“轨道交通+快线+支线” (略) 络。轨道交通四号线线路 (略) 向北北上,沿和谐大道至终点沈巷片区,线路全长13.45km,设站9座, (略) 内 (略) 点和一个轨道交通车辆段。
公交快线走廊依托快速路、交通 (略) ,包括皖江路、和沈路(G * );公交干线走廊主要依托交通性主干路、交通 (略) ,包括和谐路和长河路。
第30条 (略) 点体系
(略) 点按 * 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 * %。
第四节 (略) 络第31条 绿道系统
结合绿地和水系,布局区域绿道、片 (略) 络, (略) (略) 系统完全独立的特色绿道体系, (略) 、休闲游憩, (略) (略) 道、骑行道作为基础补充。
区域绿道:区域绿道主要承担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功能,沿主干 (略) ,向北向南与周边串联, (略) 道、自行车道、跑步道共同组成。
片区绿道:串联公园、公共 (略) 、学校等日常服务设施,连接组团内 (略) 所。片区绿 (略) 服务,便利市民日常生活和健身活动, (略) 道、自行车道共同组成。
绿道游径宽度应根据绿道使用频率,因地制宜、灵活控制,绿道游径最小宽度控制如下:步行道单独设置不宜小于2m;自行 (略) 不小于1.5m, (略) 不小于3m。
第32条 骑行系统
骑行系统由设置于绿道 (略) 车道构成骨架, (略) (略) 专 (略) 市道路中的非机动车道 (略) 系统。骑行 (略) 专用道的 * 米服务半径覆盖片区80%以上的区域。
第33条 步行系统
步行系统由绿道中的步道、沿城 (略) 道及沿街建筑退界空间、公园 (略) 道共同组成, (略) 区中心服务区、 (略) 和各级各类公园绿地。
第五节 交通设施第34条 公共交通设施
规划轨道交通车辆段和规 (略) (略) ,合并设置,规划位于永安西路与珠海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占地面积约19.80公顷,其中轨道交通车辆段占地面积不少于18公顷。支线公交按照 * - (略) (略) 点, (略) 距可适当增加至 点击查看>> 米。交通设施详见表10。
第35条 (略) (库)
结合工业邻里 (略) (略) (库),每处停车位 点击查看>> 个;结合公园设 (略) (库) (略) ,每处停车位不少于50个。
第36条 停车设施
严格限制路内停车。建设项目应配建机动车和非 (略) (库)。停车配建标准以《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 年版)》为准。
停车配建标准表详见附表11。
第37条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略) 市主干路设置出入口。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不同等级道路时,应 (略) 市道路上设置出入口。
地块出入口不应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主干路上距离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不应小于80米;次干路上距离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不应小于65米;支路上距离展宽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不宜小于50米。
距桥、隧道的起坡线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略) 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米; (略) 台边缘不应小于15米;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相邻建设项目应尽可能共用机动车出口通道。
建设项目(城市公 (略) 站除外)在城市道路上开设的机动车出入口,其宽度 (略) 市道路等级,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规模,与城市道路相接面大小,建设项目机动车出入口的数量等因素确定,上限值应符合以下规定:单车道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5米;双车道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7米;出入口宽度最大值不应大于12米;相邻地块机动车出入口间距( (略) 间距)不大于50米的宜共用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12米。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构建宁静、和谐、美丽的自然环境,展现“水绿环绕,碧波荡漾,人与自然交融”的美丽画卷,建设新时代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蓝绿生态空间第38条 蓝绿空间规模
基地范围内蓝绿空间总规模为 * .99公顷,人均蓝绿空间面积达到59.73平方米。其中包括水域25.20公顷,公园绿地65.91公顷、防护绿地43.09公顷、广场用地0.79公顷。
第39条 生态绿地廊道布局
规划采用斑块+廊道+基底的模式, (略) 内的生态安全框架。以绿色廊道和蓝色廊道形成与外围环境的有效隔离,同 (略) 环境的高效连接,创建蓝色——绿色相织的生态构架。
蓝色廊道——基地中主要为长江、长河、南港河水体形成的三条蓝色廊道,水体相互贯通,为紧密相连的开放空间体系的形成提供理想的条件。
绿色廊道——沿主要水系、道路两侧的绿地,可布置绿地、林园路、步道等,是植物和动物生存 (略) 地, (略) 市的通风廊道与生态隔离空间。
第二节 (略)第40条 公园绿地
(略) 公园绿地, (略) 区公园、邻里游园的体系。考虑居民活动需要,在公园内配套建设市民运动健身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片区内保留区级公园天门山公园,规划游园2处,结合工业邻里设置,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多元化交往游憩和运动健身空间。
第41条 植物配置
植物配置以“三季有花,四季有绿”为原则,形成多层次、多季相、多色彩的植物群落。
各类公园宜优先选用本地植物,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性和原真性。突出地方特色,强化绿化景观的地方性和多样性,并注重绿化维护的经济性。
第三节 水系第42条 (略) 络
响应“因地制宜设计丰富多样的环境景观”、“塑造滨水活动空间,丰 富亲水活动类型”等上位规划要求, (略) 组成弹性水系, (略) 密布的片区水系景观。
规划结合现状水系分布情况, (略) 保留天 (略) 南北向水系—长河,河道宽度为20- * 米之间,向南与后港河联通;规划保留皖江路北侧排水明渠,河道宽度10-15米。
第43条 水景与工程措施
结合水系构建片区生态廊道,规划水系功能性湿地,配植符合地域特征的本土植物群落, (略) 部鸟类栖息地,实现生境修复,提高生物多样性,优化生态系统结构。
第44条 水系控制
常水位水域面积约25.20公顷。 (略) 市蓝线为不可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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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芜湖市自然 (略)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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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沈巷片区的开发建设,芜湖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 (略) 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略) 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 年1月18日— * 年2月16日
二、公示载体:
芜湖市自然 (略) 网站:
芜湖经济 (略)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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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银湖北路39号经开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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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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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的讲话要求以及安徽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 * 年修改)和《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 * 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复)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践 (略) 理念,建设 (略) 启动发展的高品质产业区,高标准打造优质绿色智慧园区。
第2条 法定文件
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的成果内容包括文本、图则和附件。其中,文本与图则是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的法定文件。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文本中的图纸仅作示意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3条 规划原则
坚 (略) ,以“绿色生态、弹性发展、产居融合、韧性安全”作为规划原则,引领芜湖江北有序协调发展。
绿色生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立足长江大保护,构建蓝绿生态空间,构筑生态本底。坚持低 (略) 方式,以轨道交通为核心,建立快慢相对分离的道路交通系统,通过 (略) 方式选择,丰富 (略) 活动体验,营造绿色活力的交通系统。
弹性生长: (略) ,形成更能融合绿色、更具弹 (略) 市结构,按组团划分实施分期,适应未来发展的各种不确定性。
产居融合:以产业为核心,重视龙头企业引领集聚效应,形成有竞争力、高质量的产业园区,加强人才招引,提供环境良好、社区氛围浓厚、设施服务 (略) 区,构建产居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韧性安全:以安全为底线,构建坚韧稳固的公共安全体系,为城市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构建更适应地形特征的竖向系统,在基础上实现具有韧性的排水系统,应对洪水灾害。
第4条 编制依据
(1)《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修正);
(3)《 (略) 办学基本标准》;
(4)《关于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5)《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年修改);
(6)《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 * 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复);
(7)《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8)《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9)《 (略) 市单元整体性控制规划》;
(10)《 (略) 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点击查看>> 年)》;
(11)《芜湖市 (略) 体系规划》;
(12)《 (略) 城区幼儿园、 (略) 规划( 点击查看>> 年)》;
(13)《江北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排水(雨水)防涝规划( 点击查看>> 年)》;
(14)国家、安徽省、芜湖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 (略) ),规划范围西临新沈路、东接临江路、北至西梁山路、南抵长河路,规划用地面积为9.59平方公里。
(略) 理念为指导,以“港、产、水、绿”为特色打造优美绿色产业园区,提 (略) 式公共服务,将沈巷片区建设为生态绿色、协同融合、产居相宜、高效便捷的“蓝绿交融产业园区”。
第一节 功能定位第6条 片区定位
基地以高端制造、生活居住为主导功能,形成以光伏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为主,建设具有产业、生态、创新等优势,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引领型新区,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增长动力强劲、绿色本底牢固、政务服务高效、示范效应明显的高质 (略) 。
(略) 打造为:
长三角极具竞争力的产业新高地,
安徽省高端制造产业创新示范区,
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先发引领区。
第二节 建设目标第7条 近期建设目标
到 * 年,基地先进制造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更加完善,形成产业有规模、居住有品质的绿色园区,安徽省高端制造产业的创新示范区。
第8条 远期建设目标
到 * 年, (略) 区联动发展,充分融入长三角产业分工,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成为安徽省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长三角极具竞争力的产业新高地。
第三节 发展规模第9条 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规划人口约2.26万人。
第10条 建设规模
采用建筑规模总量上限和下限管控方式,规划范围内新增生活性建筑总规模不超过70万平方米,包括居住、商业服务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建筑新增规模不超过57万平方米。生产性建筑新增规模不低于 * 万平方米,包括仓储物流、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的建筑。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吸 (略) 理念,延续水绿共生、江河互融的地脉空间,构建更绿色、更复合、更弹性、更共享、 (略) (略) 。
第一节 (略)第11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两轴、四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围 (略) 。
“两带”即沿着后港河及天门山公园形成的生态景观带。
“两轴”即依托和谐大道、皖江路形成联系整体片区的发展轴线。
“四组团” (略) 现状形成不同发展功能的四个组团,即两个产业组团,一个居住生活组团,一个物流产业组团。
第12条 (略)
依托裕溪口港区及铁路淮南线的天然优势,沿东侧 (略) 临港物流组团;中部结合 (略) 居住区、 (略) 商业体和天 (略) 生活组团;天门山公园西 (略) 工业生产组团,围绕光伏组件、以及为光伏组件和新能源动力电池服务的精细化工园,天门山 (略) 以新能源动力电池为主的工业生产组团。
第13条 用地规模与用地构成
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 * .32公顷, (略) 市建设用地 * .12公顷,占总规划用地97.37%。基地以工业物流为主导功能,形成九大类用地,其中:
居住用地(R)面积约42.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4.5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面积约8.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0.9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面积约12.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30%;工业用地(M)面积约 * .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50.94%;物流仓储用地(W)面积约 * .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4.0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面积约 * .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6.18%;公用设施用地(U)面积约2.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0.30%; (略) 用地(G)面积约 * .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1.75%;水域(E)面积约25.20公顷,占总规划用地约2.63%。
第14条 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鼓励多元化的土地复合使用,除明文规定外,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可互相兼容。
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除以上混合使用的用地外,其他用地可根据建筑适建性的相关规定,允许各地块不超过10%的建筑量建设其他性质的设施。
第15条 控制单元与街区划分
按照“地域完整、边界稳定,功能明确、编码统一,规模适宜、利于配套”的原则, (略) 市空间结 (略) , (略) 区划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因素,以城市主要道路和河道等为界限,对 (略) 控制单元划分,控制单元规模控制在 点击查看>> 公顷。
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共划分为4控制单元,编号为SX-03、SX-04、SX-05、SX-06,并将4个控制单元进一步划分为13个街区。
第16条 地块边界
本规划按照 (略) 使用的地形图划分地块并测算地块面积。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若需核实保留和在待建地块的用地界线、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应以权证登记的数 (略) 政许可的依据。
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在不损害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前提下,可对控制地块边界作适当调整。
坚 (略)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生态宜居、可持续发展的沈巷家园。
第一节 公共服务设施第18条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依托沈巷镇区街道 (略) ,设施配置包 (略) 、 (略) 、社 (略) 、 (略) 、 (略) 地、 (略) 、 (略) 等设施。
第19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基地内规划1处社区 (略) ,服务人口为1.5-3万人。设施 (略) 社 (略)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党群服务用房、 (略) 、社 (略) 、 (略) 、 (略) 、 (略) 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商场、超市、 (略) 、 (略) 、维修点、文印、书店、 (略) 点等)、市场化设施项目(社区超市、 (略) 、酒吧、 (略) 、汽车维修美容、餐饮、服饰精品、糕点饮品、通信宽带 (略) 、地产中介、快递收发点、家电维修、家政服务、宠物服务点、 (略) 、鲜花园艺、文化用品、棋牌娱乐、 (略) 、 (略) 、艺术培训等)、室内 (略) 、室 (略) 等设施。规 (略) 1处,结合天 (略) 部改造设置,占地面积0.45公顷。
第20条 基础教育设施
基础教育设施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 (略) ,其中幼儿园服务半径 * m、小学服务半径 * m、初中服务半径 * m。
规划范围 (略) 15班初中、1所36班小学。按照服务 (略) 幼儿园( (略) 9班幼儿园、2所12班幼儿园)。
第二节 住房保障第21条 总量控制
总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85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57万平方米,服务保障不少于2.26万居住人口。
(略) 城市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 (略) 车交通系统及各 (略) 站,倡导“公交+自行车+步行” (略) 模式,引导 (略) 模式,全面实施无障碍环境设计,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和交通运营服务智能化,构建便捷、安全、绿色、智能、高效的交通体系。
第一节 交通发展目标第22条 (略)
倡导“公交+自行车+步行” (略) 模式,引导 (略) 模式, (略) 系统、骑行系统、公交系统共同组成的复合型绿色智能交通体系。
第二节 城市道路系统第23条 道路体系
构建级配合理、 (略) 市道路系统,包括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层级,其中主干路形成“三横五纵”的骨干道路系统。规划通过便捷 (略) ,满足沈巷片区内外交通需求;通过 (略) 市街道,形成 (略) 市街区, (略) 市交通微循环; (略) (略) 市街道, (略) , (略) 会交往,构建高效、 (略) 体系;采用弹性控制,在出入口方位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地块设计需求调整线形,应对发展的不确定性。
第24条 道路红线与横断面
道路红线与横断面以弹性适应为原则,可根据道路两侧不同 (略) (略) 交通组织。
(1)主干路:“三横五纵”,“三横”分别为西梁山路、长河路、皖兴路,“五纵”即和沈路(G * )、深圳路、上海路、和谐大道、临江路。其中和沈路、和谐大道、上海路红线宽度为60米,长河路、深圳路红线宽度为40米。
(2)次干路:“两横五纵”,“两横”即永安路、龙湾路,“五纵”分别为福州路、珠海路、玉带路、常州路、和煦路。其中永安路、龙湾路、福州路、和煦路红线宽度为32米,常州路、珠海路、玉带路红线宽度为24米。
(3)支路: (略) 与出入的主要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24米,基地内共规划5条支路。
(4)弹性支路:工业地块为了应对未来开发建设不确定,规划预留多条弹性支路,虚线控制,可位移,可删减。
规划道路一览表详见附表7。
第25条 道路交叉口
规划道路交叉口采用平交形式。干路交叉口原则采用平面交叉,实行信号控制,公交快线走廊干路敷设公交优先信号设施。平面道路交叉口道路红线采用圆角控制,交叉口道路红线圆曲线半径长度、路缘石半径详见附表8。
干路相交 (略) 车道渠化和展宽设计:进口道增加1条车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2.8米,公交及大型车辆进口道宽度不宜小于3.0米。交叉口渠化宜与邻近交叉口的港 (略) 一体化设计。
平面交叉口渠化设计和交通组织应按照以下形式分类,交叉口分为两大类,五小类平面交叉口的选用类型,应符合附表9规定。
第26条 道路竖向
机动车道路最大纵坡4%,最小纵坡0.3%,道路交叉口纵坡不大于2.5%。机 (略) 净高不小于4.5米,人行道、非机 (略) 净高不小于 2.5米。
第27条 街道空间与数字化设施
一体化设计建筑退线与道路红线内的各类设施,统筹协调交通设施、街道家具、沿街景观等各类要素, (略) 人、自行车和公交的空间需求,营造高品质的交往空间,各级 (略) 连续、完整的无障碍设计。
(略) (略) 、自行车停放点、出入口、导向标识等道路附属设施。利用路侧空间设计智能驾驶共享泊位,供智能公交、货运车辆、行动不便人士车辆等临时停靠。
建设多系统集成的数字化道路设施,形成支撑车路协同的智能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略) 市道路建设,预留环境感知、边缘计算、交互通信等智能交通设施的空间位置。
第三节 (略) 络第28条 公交系统
因 (略) 络化、全覆盖、快速高效的公共交通快速通道, (略) 效率,增强安全、便捷和舒适度。充分利用智能交通技术,提供高品质、智能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为基地提供与其他片区快速的公共交通联系。
第29条 公交通道及设施
布局“轨道交通+快线+支线” (略) 络。轨道交通四号线线路 (略) 向北北上,沿和谐大道至终点沈巷片区,线路全长13.45km,设站9座, (略) 内 (略) 点和一个轨道交通车辆段。
公交快线走廊依托快速路、交通 (略) ,包括皖江路、和沈路(G * );公交干线走廊主要依托交通性主干路、交通 (略) ,包括和谐路和长河路。
第30条 (略) 点体系
(略) 点按 * 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 * %。
第四节 (略) 络第31条 绿道系统
结合绿地和水系,布局区域绿道、片 (略) 络, (略) (略) 系统完全独立的特色绿道体系, (略) 、休闲游憩, (略) (略) 道、骑行道作为基础补充。
区域绿道:区域绿道主要承担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功能,沿主干 (略) ,向北向南与周边串联, (略) 道、自行车道、跑步道共同组成。
片区绿道:串联公园、公共 (略) 、学校等日常服务设施,连接组团内 (略) 所。片区绿 (略) 服务,便利市民日常生活和健身活动, (略) 道、自行车道共同组成。
绿道游径宽度应根据绿道使用频率,因地制宜、灵活控制,绿道游径最小宽度控制如下:步行道单独设置不宜小于2m;自行 (略) 不小于1.5m, (略) 不小于3m。
第32条 骑行系统
骑行系统由设置于绿道 (略) 车道构成骨架, (略) (略) 专 (略) 市道路中的非机动车道 (略) 系统。骑行 (略) 专用道的 * 米服务半径覆盖片区80%以上的区域。
第33条 步行系统
步行系统由绿道中的步道、沿城 (略) 道及沿街建筑退界空间、公园 (略) 道共同组成, (略) 区中心服务区、 (略) 和各级各类公园绿地。
第五节 交通设施第34条 公共交通设施
规划轨道交通车辆段和规 (略) (略) ,合并设置,规划位于永安西路与珠海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占地面积约19.80公顷,其中轨道交通车辆段占地面积不少于18公顷。支线公交按照 * - (略) (略) 点, (略) 距可适当增加至 点击查看>> 米。交通设施详见表10。
第35条 (略) (库)
结合工业邻里 (略) (略) (库),每处停车位 点击查看>> 个;结合公园设 (略) (库) (略) ,每处停车位不少于50个。
第36条 停车设施
严格限制路内停车。建设项目应配建机动车和非 (略) (库)。停车配建标准以《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 年版)》为准。
停车配建标准表详见附表11。
第37条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略) 市主干路设置出入口。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不同等级道路时,应 (略) 市道路上设置出入口。
地块出入口不应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主干路上距离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不应小于80米;次干路上距离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不应小于65米;支路上距离展宽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不宜小于50米。
距桥、隧道的起坡线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略) 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米; (略) 台边缘不应小于15米;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相邻建设项目应尽可能共用机动车出口通道。
建设项目(城市公 (略) 站除外)在城市道路上开设的机动车出入口,其宽度 (略) 市道路等级,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规模,与城市道路相接面大小,建设项目机动车出入口的数量等因素确定,上限值应符合以下规定:单车道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5米;双车道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7米;出入口宽度最大值不应大于12米;相邻地块机动车出入口间距( (略) 间距)不大于50米的宜共用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不应大于12米。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构建宁静、和谐、美丽的自然环境,展现“水绿环绕,碧波荡漾,人与自然交融”的美丽画卷,建设新时代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蓝绿生态空间第38条 蓝绿空间规模
基地范围内蓝绿空间总规模为 * .99公顷,人均蓝绿空间面积达到59.73平方米。其中包括水域25.20公顷,公园绿地65.91公顷、防护绿地43.09公顷、广场用地0.79公顷。
第39条 生态绿地廊道布局
规划采用斑块+廊道+基底的模式, (略) 内的生态安全框架。以绿色廊道和蓝色廊道形成与外围环境的有效隔离,同 (略) 环境的高效连接,创建蓝色——绿色相织的生态构架。
蓝色廊道——基地中主要为长江、长河、南港河水体形成的三条蓝色廊道,水体相互贯通,为紧密相连的开放空间体系的形成提供理想的条件。
绿色廊道——沿主要水系、道路两侧的绿地,可布置绿地、林园路、步道等,是植物和动物生存 (略) 地, (略) 市的通风廊道与生态隔离空间。
第二节 (略)第40条 公园绿地
(略) 公园绿地, (略) 区公园、邻里游园的体系。考虑居民活动需要,在公园内配套建设市民运动健身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片区内保留区级公园天门山公园,规划游园2处,结合工业邻里设置,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多元化交往游憩和运动健身空间。
第41条 植物配置
植物配置以“三季有花,四季有绿”为原则,形成多层次、多季相、多色彩的植物群落。
各类公园宜优先选用本地植物,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性和原真性。突出地方特色,强化绿化景观的地方性和多样性,并注重绿化维护的经济性。
第三节 水系第42条 (略) 络
响应“因地制宜设计丰富多样的环境景观”、“塑造滨水活动空间,丰 富亲水活动类型”等上位规划要求, (略) 组成弹性水系, (略) 密布的片区水系景观。
规划结合现状水系分布情况, (略) 保留天 (略) 南北向水系—长河,河道宽度为20- * 米之间,向南与后港河联通;规划保留皖江路北侧排水明渠,河道宽度10-15米。
第43条 水景与工程措施
结合水系构建片区生态廊道,规划水系功能性湿地,配植符合地域特征的本土植物群落, (略) 部鸟类栖息地,实现生境修复,提高生物多样性,优化生态系统结构。
第44条 水系控制
常水位水域面积约25.20公顷。 (略) 市蓝线为不可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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