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红梅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5万米水泥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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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红梅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5万米水泥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省 (略) 编制的《 (略) 年产3.5万米水泥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 (略) 乡一体化示范 (略) 大李楼村花庄组银杏大道第一户,总投资 * 万元,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 (略) 建设。

二、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 (略) 。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上料废气及搅拌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点击查看>> )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 (略) 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 (略) 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各厂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固废:按照环评要求, (略) 置, (略) 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的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 (略) 。

五、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项目试运营前完成,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或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省 (略) 编制的《 (略) 年产3.5万米水泥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 (略) 乡一体化示范 (略) 大李楼村花庄组银杏大道第一户,总投资 * 万元,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 (略) 建设。

二、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 (略) 。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上料废气及搅拌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点击查看>> )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 (略) 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 (略) 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各厂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固废:按照环评要求, (略) 置, (略) 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的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 (略) 。

五、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项目试运营前完成,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或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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