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 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 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公布如下,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 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利用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土地建设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采用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模式开展。项目主要由光伏区、 (略) 及外送线路等组成。光伏区由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等组成。项目拟利用土地约 * 亩(含临时用地),建设面积约 * m2,最终利用面积及建筑面积以土地手续办理面积为准,建筑物标准为戊类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光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朱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内蒙古福木源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工
四、公 (略) 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为:http:/ 点击查看>>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多谢合作!
包头市光 (略)
* 年1月19日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 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 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公布如下,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 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利用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土地建设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采用土地治理暨农光互补模式开展。项目主要由光伏区、 (略) 及外送线路等组成。光伏区由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等组成。项目拟利用土地约 * 亩(含临时用地),建设面积约 * m2,最终利用面积及建筑面积以土地手续办理面积为准,建筑物标准为戊类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光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朱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内蒙古福木源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工
四、公 (略) 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为:http:/ 点击查看>>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多谢合作!
包头市光 (略)
* 年1月19日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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