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系统全力保障我市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工作措施的公告
关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系统全力保障我市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工作措施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放管服” (略) 署,切实提升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能力,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研究,制定以下三条保障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并联审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依照《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 * 〕3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 * 〕 * 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 * 〕88号)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 (略) 门审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完成审批即可,执行并联审批,有效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阶段“多头并进”。
二、落实备案制度
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对环境影 (略) 备案管理,由建设单位在投 (略) 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上备案手续即可,不 (略) (略) 审批,实现“不见面”办理。
三、试行告知承诺
根据我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内容,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对16大类37小类以及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略) 门可不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 (略) 审查,8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承诺审批决定书即可。
?????????????????????????????????? * 年1月12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放管服” (略) 署,切实提升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能力,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研究,制定以下三条保障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并联审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依照《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 * 〕3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 * 〕 * 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 * 〕88号)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 (略) 门审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完成审批即可,执行并联审批,有效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阶段“多头并进”。
二、落实备案制度
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对环境影 (略) 备案管理,由建设单位在投 (略) 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上备案手续即可,不 (略) (略) 审批,实现“不见面”办理。
三、试行告知承诺
根据我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内容,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对16大类37小类以及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略) 门可不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 (略) 审查,8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承诺审批决定书即可。
?????????????????????????????????? * 年1月12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放管服” (略) 署,切实提升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能力,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研究,制定以下三条保障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并联审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依照《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 * 〕3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 * 〕 * 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 * 〕88号)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 (略) 门审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完成审批即可,执行并联审批,有效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阶段“多头并进”。
二、落实备案制度
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对环境影 (略) 备案管理,由建设单位在投 (略) 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上备案手续即可,不 (略) (略) 审批,实现“不见面”办理。
三、试行告知承诺
根据我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内容,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对16大类37小类以及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略) 门可不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 (略) 审查,8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承诺审批决定书即可。
?????????????????????????????????? * 年1月12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放管服” (略) 署,切实提升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能力,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研究,制定以下三条保障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并联审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依照《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 * 〕3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 * 〕 * 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 * 〕88号)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 (略) 门审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完成审批即可,执行并联审批,有效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阶段“多头并进”。
二、落实备案制度
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对环境影 (略) 备案管理,由建设单位在投 (略) 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上备案手续即可,不 (略) (略) 审批,实现“不见面”办理。
三、试行告知承诺
根据我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内容,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对16大类37小类以及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略) 门可不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 (略) 审查,8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承诺审批决定书即可。
?????????????????????????????????? * 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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