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优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山圩产业园年产15万平方米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扶环审〔2022〕2号)
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优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山圩产业园年产15万平方米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扶环审〔2022〕2号)
广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广西 (略) 山圩产业园年产15万平方米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崇左市扶绥县山圩镇山圩产业园那利路18号,为新建性质(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项目占地面积 * .7m2,建设规模为年产15万平方米装饰材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厂房、宿舍楼、办公综合楼及其配套设施,自动凹版印刷机、卧式浸渍干燥生产线等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8%。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特殊保护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无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和保护目标。
二、项目已在扶绥县 (略) 登记备案,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广西剑麻-林产循环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修改( 点击查看>> )》,项目选址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园区规划相符,项目选址合理。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表》所申报的内容及规模实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 (略) 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 (略) 中应重点落实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置1台模温机,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料废气通过13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调色、印刷工序产生的 * 醛和非 * 烷总烃,须通过集气罩+活性 (略) 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浸胶、烘干、热压工序产生的 * 醛和非 * 烷总烃须通过集气罩+UV光氧化+ (略) (略) 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 * 醛和非 * 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营运期中未被收集无组织排放的 * 醛和非 * 烷总烃,通过对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无组织监控限值。
项目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 (略) 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确保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1)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三级标准后排入 (略) ,再进入 (略) (略) 理。若企业投运时, (略) 尚 (略) 理厂,企 (略)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一级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 (略)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的相关要求。
废包装桶、清洗废液、废胶渣、废机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危废分类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再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险废物的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音、隔音、定期保养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 * )中3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报告表》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六)加强项目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本项目环境风险分析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门备案,储备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的发生。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人,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落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 * 〕 *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要求。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向扶绥县生态环 (略) (略) 进行开工备案。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 (略) 决定项 (略) 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 (略) 。 (略) 期内, (略) 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 (略) 。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 (略) 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 (略) 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五、我局委托扶绥县生态环 (略)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督促建设 (略)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崇左市扶 (略)
* 年1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广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广西 (略) 山圩产业园年产15万平方米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崇左市扶绥县山圩镇山圩产业园那利路18号,为新建性质(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项目占地面积 * .7m2,建设规模为年产15万平方米装饰材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厂房、宿舍楼、办公综合楼及其配套设施,自动凹版印刷机、卧式浸渍干燥生产线等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8%。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特殊保护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无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和保护目标。
二、项目已在扶绥县 (略) 登记备案,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广西剑麻-林产循环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修改( 点击查看>> )》,项目选址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园区规划相符,项目选址合理。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表》所申报的内容及规模实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本批 (略) 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 (略) 中应重点落实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置1台模温机,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料废气通过13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调色、印刷工序产生的 * 醛和非 * 烷总烃,须通过集气罩+活性 (略) 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浸胶、烘干、热压工序产生的 * 醛和非 * 烷总烃须通过集气罩+UV光氧化+ (略) (略) 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 * 醛和非 * 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营运期中未被收集无组织排放的 * 醛和非 * 烷总烃,通过对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无组织监控限值。
项目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 (略) 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确保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1)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三级标准后排入 (略) ,再进入 (略) (略) 理。若企业投运时, (略) 尚 (略) 理厂,企 (略)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一级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 (略)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的相关要求。
废包装桶、清洗废液、废胶渣、废机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危废分类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再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险废物的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音、隔音、定期保养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 * )中3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报告表》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六)加强项目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本项目环境风险分析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门备案,储备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的发生。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人,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落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 * 〕 *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要求。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向扶绥县生态环 (略) (略) 进行开工备案。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 (略) 决定项 (略) 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 (略) 。 (略) 期内, (略) 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 (略) 。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 (略) 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 (略) 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五、我局委托扶绥县生态环 (略)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督促建设 (略)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崇左市扶 (略)
* 年1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