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城建档案馆库房扩建项目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城建档案馆库房扩建项目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宁威宁 (略) :
报来《南宁威宁 (略) 关于 (略) (略) 库房 (略)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威资报〔 * 〕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 * 号) (略) (略) 组织专家及 (略) 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略) 和南宁市国 (略) 的档案存储需求,提升南宁市档案存放能力,同意 (略) (略) 库房扩建项目。
三、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6号( (略) (略) 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新 (略) 库房大楼,总建筑面积 * .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 .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 .9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 * .4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 * .50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
五、建设标准:本项目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类别为标准设防类( * 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基础设计等级为 * 级,采用旋挖灌注桩基础。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 .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 .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0万元,预备费 * .52万元)。
七、资金来源:南宁市财政筹措解决。
八、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
(一)各专业工程应进一 (略) (略) 一期项目做好相关设计衔接;
(二)完善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基础方案和基坑支护方案;
(三)本项目将两栋相连建筑视为一栋建筑整体考虑消防车道设置,下一阶段应进 (略) 门沟通对接该总平方案;
(四) (略) 门进一步明确东侧规划路的建设时序,避免出现项目完工而消防 (略) 的情况;
(五)本项目利用一期原发电机房改造为变配电房,下一阶段细化改造相关设计内容。
九、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十、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规模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须到我委重新 (略) 性研究报告。
十一、根据《机关团 (略) 所管理条例》(国令第 * 号)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附件: (略) (略) 库房扩建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南宁市 (略)
* 年1月1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点击查看>> )
南宁威宁 (略) :
报来《南宁威宁 (略) 关于 (略) (略) 库房 (略)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威资报〔 * 〕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 * 号) (略) (略) 组织专家及 (略) 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略) 和南宁市国 (略) 的档案存储需求,提升南宁市档案存放能力,同意 (略) (略) 库房扩建项目。
三、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6号( (略) (略) 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新 (略) 库房大楼,总建筑面积 * .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 .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 .9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 * .4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 * .50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
五、建设标准:本项目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类别为标准设防类( * 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基础设计等级为 * 级,采用旋挖灌注桩基础。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 .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 .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0万元,预备费 * .52万元)。
七、资金来源:南宁市财政筹措解决。
八、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
(一)各专业工程应进一 (略) (略) 一期项目做好相关设计衔接;
(二)完善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基础方案和基坑支护方案;
(三)本项目将两栋相连建筑视为一栋建筑整体考虑消防车道设置,下一阶段应进 (略) 门沟通对接该总平方案;
(四) (略) 门进一步明确东侧规划路的建设时序,避免出现项目完工而消防 (略) 的情况;
(五)本项目利用一期原发电机房改造为变配电房,下一阶段细化改造相关设计内容。
九、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十、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规模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须到我委重新 (略) 性研究报告。
十一、根据《机关团 (略) 所管理条例》(国令第 * 号)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附件: (略) (略) 库房扩建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南宁市 (略)
* 年1月1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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