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灵武市崇兴镇中心卫生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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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灵武市崇兴镇中心卫生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灵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 年1月19日- * 年1月25日(7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灵武市审 (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灵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 年1月19日- * 年1月25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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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灵武市审 (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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