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新能源及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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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新能源及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为助力我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实现全省工业大突破,根据《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 (略)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拟通过公开方式,遴选新能源及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专项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规模不低于 * 亿元,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略) ,培育发展一批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水平,重点支持光伏、风能、页岩气、氢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方向项目。主要投向省内新型工业化产业企业,省外 (略) 的形式将重要业务板块落户贵州(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基金对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中贵 (略) 分),投资省外企业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单支基金实缴规模的30%。

申报截止日期为: * 年1月25日。

二、管理人遴选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如下:

(一)专项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贵州 (略) 或办事机构。

(二)实收资本不低于 * 万元,并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

(三)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四)至少有3个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五)有较强的募资能力,成功募资额3亿元以上的业绩。

(六)平行出资原则上不低于专项基金认缴规模的1%。

(七)熟 (略) 投领域相关产业情况。

(八)专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其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 (略) 为。

(九)社会出资方参与并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经 (略) 同意,可适当放宽上述要求。

三、其他

本次公 (略) 址:贵州省工业和 (略) http:/ 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龙龙;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方案.docx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 (略)

* 年01月21日



为助力我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实现全省工业大突破,根据《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 (略)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拟通过公开方式,遴选新能源及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专项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规模不低于 * 亿元,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略) ,培育发展一批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水平,重点支持光伏、风能、页岩气、氢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方向项目。主要投向省内新型工业化产业企业,省外 (略) 的形式将重要业务板块落户贵州(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基金对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中贵 (略) 分),投资省外企业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单支基金实缴规模的30%。

申报截止日期为: * 年1月25日。

二、管理人遴选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如下:

(一)专项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贵州 (略) 或办事机构。

(二)实收资本不低于 * 万元,并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

(三)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四)至少有3个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五)有较强的募资能力,成功募资额3亿元以上的业绩。

(六)平行出资原则上不低于专项基金认缴规模的1%。

(七)熟 (略) 投领域相关产业情况。

(八)专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其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 (略) 为。

(九)社会出资方参与并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经 (略) 同意,可适当放宽上述要求。

三、其他

本次公 (略) 址:贵州省工业和 (略) http:/ 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龙龙;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方案.docx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 (略)

* 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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