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市工 (略) 关于组织申报 * 年
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 (略) :
为充分发挥市工业节能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推进绿色制造,按照《沈阳市工业节能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 * 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请各县区按照《实施细则》中项目库管理的要求,原则上组织纳入 * 年底节能改造项目库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需符合《实施细则》中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支持企业实施工业节能节水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化改造等项目;申报条件需符合《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项目须在 * 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且在 * 年2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组织
各区、县(市)工 (略) 负责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对已申报 * 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的项目,要尽快核实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投资额,是否在2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申报材料
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同时组织人员 (略) 踏勘,重点审查项目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并符合资金支持方向,项目是否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并填写《 (略) 踏勘情况表》(附件2)。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本地区《 * 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时间
请各地区于2月16日前将项目推荐函(加盖公章),《 (略) 踏勘情况表》( (略) 照片)及各地区《 * 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汇总表》 (略) 资源节 (略) 。
联系人:沈志超 电 话: 点击查看>>
邮 箱: * 63.com
附件:1.工业节能资金管理细则 * 年本.pdf
沈阳市工 (略)
* 年1月20日
市工 (略) 关于组织申报 * 年
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 (略) :
为充分发挥市工业节能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推进绿色制造,按照《沈阳市工业节能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 * 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请各县区按照《实施细则》中项目库管理的要求,原则上组织纳入 * 年底节能改造项目库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需符合《实施细则》中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支持企业实施工业节能节水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化改造等项目;申报条件需符合《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项目须在 * 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且在 * 年2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组织
各区、县(市)工 (略) 负责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对已申报 * 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的项目,要尽快核实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投资额,是否在2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申报材料
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同时组织人员 (略) 踏勘,重点审查项目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并符合资金支持方向,项目是否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并填写《 (略) 踏勘情况表》(附件2)。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填写本地区《 * 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时间
请各地区于2月16日前将项目推荐函(加盖公章),《 (略) 踏勘情况表》( (略) 照片)及各地区《 * 年市工业节能资金计划项目汇总表》 (略) 资源节 (略) 。
联系人:沈志超 电 话: 点击查看>>
邮 箱: * 63.com
附件:1.工业节能资金管理细则 * 年本.pdf
沈阳市工 (略)
* 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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