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欧贝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建字第440112202214682号
广州市欧贝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建字第4401122022146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字第 点击查看>> 号
穗规划资源建证〔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规划 (略) |
日期 |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广州市欧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欧 (略) 厂房项目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工业区东辉路3号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收案号 | 点击查看>> |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 * 〕 * 号 |
流水号 | 建字第 点击查看>> |
日期 |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广州市欧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欧 (略) 厂房项目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工业区东辉路3号 |
建设规模 | 厂房(自编号:E栋)及地下室1幢,地上10层: * .56平方米,地下1层: * .25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二、附件:1. 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3. 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附注: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略) 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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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建证〔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广州市规划 (略) |
日期 |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广州市欧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欧 (略) 厂房项目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工业区东辉路3号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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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 * 〕 * 号 |
流水号 | 建字第 点击查看>> |
日期 |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广州市欧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欧 (略) 厂房项目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工业区东辉路3号 |
建设规模 | 厂房(自编号:E栋)及地下室1幢,地上10层: * .56平方米,地下1层: * .25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二、附件:1. 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3. 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附注: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略) 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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