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略) :
你公司《年产 * 万台电机等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
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勘察、资料审查,结合技术审查意见,
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庐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磙桥路 * 号,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该项目因 (略) 重新报批。
重新报批后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①1#厂房:设置抛丸机、
压铸机、喷塑流水线、喷漆机、烘干线、注塑机等生产设备,用于电
机轮毂的生产。②2#厂房:设置为仓库。③3#厂房:预留后期发展,
不在本次环评范围。④4#厂房:共2层,其中1层设置数控机床等生
产设备,用于精加工工序;2层设置绕线机、插纸机、插签机等生产
设备,用于绕线工序。⑤5#厂房:共2层,其中1层设置组装流水线、
拔刺钢机、滴漆机、气动压机等生产设备,用于直流电机组装工序和
智能平衡车组装工序。2层为产品暂存区。⑥6#厂房:共2层,其中1
层设置组装流水线、拔刺钢机、气动压机等生产设备,用于家用洗衣
机组装工序和电动滑板车组装工序。2层为产品暂存区。⑦7#厂房:
共2层,其中1层设置交流电机组装流水线、真空浸漆机、烘干机等生
产设备,用于交流电机组装工序和家用洗衣机组装。2层为产品暂存
区。2、辅助工程:办公楼、宿舍楼、配电房。3、储运工程:仓库、
化学品库。4、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排水、供气工程。5、环
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
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直流电机 * 万台、交流电机20万台;
组装家用洗车机20万台、智能平衡车10万台、电动滑板车10万台生产
能力。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
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 (略)
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
该项目经庐江县 (略) 庐发项〔
* 〕 * 号文备案,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
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
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
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
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办
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
(略) 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 (略) 过程中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 (略) “雨污分流”制。项
目中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处理后与冷却塔定期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进
(略) (略) 理,达标排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
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喷塑废气、熔化压铸废气、喷漆废气、烘
干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注塑废气、滴漆废气、点胶废气、锡焊废
气、浸漆及烘干废气、抛丸粉尘、食堂油烟废气。①喷塑废气经 1 套
自带滤芯+1 套旋风+布袋除尘器+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②熔
化压铸废气采取集气罩+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 米
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③喷漆废气、烘干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
共用一套设施,采取微负压收集+阻漆棉+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④注塑废气采取集气罩+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⑤5#厂房滴漆废气、点胶
废气、锡焊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⑥6#厂房点胶废气、锡焊废气采取集
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
DA * );⑦浸漆及烘干工序设置于封闭式浸漆车间,废气采取微
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⑧抛
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采用活性炭
吸附技术的,选择碘值不低于 * mg/g 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
添加及时更换。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
部污染防治 (略) 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
稳定、 (略) 。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天燃气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方案》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排放
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三) (略) 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
隔声、减振、 (略) 理,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利用 (略) 置。按
规范设置和管 (略) 所,危险废物 (略) 置资质的单位
(略) 置,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可利用的固废集中收集后回
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固废和生活 (略) (略) 理。
(五) (略) 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化学品库、
危废间、事故应急池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和土 (略) 所的防
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
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类风险防范
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认真落实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
* 〕 * 号文《安
徽省环保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安装废气
自动监控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 (略) 。
(八)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 (略) 为之前,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九)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
求认真落实。
四、按《报告表》要求, (略) 界设置 * 米环境防护距离,
建设单位应及 (略) 门,在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
划、 (略) 、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建设单 (略) 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
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县 (略) * 年 1 月 17 日下
达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略) 。
二 0 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抄送: (略) ,高新区管委会,县 (略)
安徽 (略) :
你公司《年产 * 万台电机等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
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勘察、资料审查,结合技术审查意见,
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庐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磙桥路 * 号,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该项目因 (略) 重新报批。
重新报批后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①1#厂房:设置抛丸机、
压铸机、喷塑流水线、喷漆机、烘干线、注塑机等生产设备,用于电
机轮毂的生产。②2#厂房:设置为仓库。③3#厂房:预留后期发展,
不在本次环评范围。④4#厂房:共2层,其中1层设置数控机床等生
产设备,用于精加工工序;2层设置绕线机、插纸机、插签机等生产
设备,用于绕线工序。⑤5#厂房:共2层,其中1层设置组装流水线、
拔刺钢机、滴漆机、气动压机等生产设备,用于直流电机组装工序和
智能平衡车组装工序。2层为产品暂存区。⑥6#厂房:共2层,其中1
层设置组装流水线、拔刺钢机、气动压机等生产设备,用于家用洗衣
机组装工序和电动滑板车组装工序。2层为产品暂存区。⑦7#厂房:
共2层,其中1层设置交流电机组装流水线、真空浸漆机、烘干机等生
产设备,用于交流电机组装工序和家用洗衣机组装。2层为产品暂存
区。2、辅助工程:办公楼、宿舍楼、配电房。3、储运工程:仓库、
化学品库。4、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排水、供气工程。5、环
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
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直流电机 * 万台、交流电机20万台;
组装家用洗车机20万台、智能平衡车10万台、电动滑板车10万台生产
能力。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
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 (略)
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
该项目经庐江县 (略) 庐发项〔
* 〕 * 号文备案,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
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
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
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
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办
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
(略) 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 (略) 过程中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 (略) “雨污分流”制。项
目中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处理后与冷却塔定期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进
(略) (略) 理,达标排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
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喷塑废气、熔化压铸废气、喷漆废气、烘
干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注塑废气、滴漆废气、点胶废气、锡焊废
气、浸漆及烘干废气、抛丸粉尘、食堂油烟废气。①喷塑废气经 1 套
自带滤芯+1 套旋风+布袋除尘器+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②熔
化压铸废气采取集气罩+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 米
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③喷漆废气、烘干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
共用一套设施,采取微负压收集+阻漆棉+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④注塑废气采取集气罩+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⑤5#厂房滴漆废气、点胶
废气、锡焊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⑥6#厂房点胶废气、锡焊废气采取集
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
DA * );⑦浸漆及烘干工序设置于封闭式浸漆车间,废气采取微
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⑧抛
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 * )。采用活性炭
吸附技术的,选择碘值不低于 * mg/g 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
添加及时更换。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
部污染防治 (略) 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
稳定、 (略) 。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天燃气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方案》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排放
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三) (略) 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
隔声、减振、 (略) 理,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利用 (略) 置。按
规范设置和管 (略) 所,危险废物 (略) 置资质的单位
(略) 置,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可利用的固废集中收集后回
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固废和生活 (略) (略) 理。
(五) (略) 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化学品库、
危废间、事故应急池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和土 (略) 所的防
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
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类风险防范
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认真落实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
* 〕 * 号文《安
徽省环保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安装废气
自动监控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 (略) 。
(八)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 (略) 为之前,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九)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
求认真落实。
四、按《报告表》要求, (略) 界设置 * 米环境防护距离,
建设单位应及 (略) 门,在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
划、 (略) 、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建设单 (略) 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
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县 (略) * 年 1 月 17 日下
达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略) 。
二 0 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抄送: (略) ,高新区管委会,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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