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甘河硅基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青海甘河硅基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青海甘河硅基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 (略) 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青海甘河硅基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青海 (略)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略) 区北侧)
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以高纯硅石、洗精煤、木质疏松剂、石墨电极等为原料生产工业硅,建成48台 * kVA工业硅电炉、48组浇铸锭模、48套精炼工位及48个扒渣工位;48套工业硅生产高温烟气余热锅炉系统、48套烟气尾气净化系统及其气动输灰系统;24组储灰罐及压密包装系统;24套出炉口及浇注烟气净化系统、24套原料系统粉尘净化系统;12套循环水池及水泵房系统;5套15MW汽轮机发电机组;1座 * (略) 3座11 (略) 、1座 (略) 、 (略) 、 (略) 及 (略) 理站、2 (略) 分成品库;6处原料堆棚及配料系统、1座晶圆棒及 (略) 等。形成年产60万吨多晶硅专用高纯硅粉,10万吨冶金、有机硅专用硅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 (略) 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将书面 (略) 的意见收集箱。
4、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5、以邮件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 (略) 络连接
http:/ 点击查看>>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青海 (略)
2、项目工作联系人:金总
3、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青海水木瀚盈 (略)
2、联系人:冯工
3、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 * 26.com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项目建设地区人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 (略) 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公众意见标的格 (略) 相关链接下载。
4、为 (略) 意见反馈,请留下你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九、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青海 (略)
* 年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青海甘河硅基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 (略) 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青海甘河硅基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青海 (略)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略) 区北侧)
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以高纯硅石、洗精煤、木质疏松剂、石墨电极等为原料生产工业硅,建成48台 * kVA工业硅电炉、48组浇铸锭模、48套精炼工位及48个扒渣工位;48套工业硅生产高温烟气余热锅炉系统、48套烟气尾气净化系统及其气动输灰系统;24组储灰罐及压密包装系统;24套出炉口及浇注烟气净化系统、24套原料系统粉尘净化系统;12套循环水池及水泵房系统;5套15MW汽轮机发电机组;1座 * (略) 3座11 (略) 、1座 (略) 、 (略) 、 (略) 及 (略) 理站、2 (略) 分成品库;6处原料堆棚及配料系统、1座晶圆棒及 (略) 等。形成年产60万吨多晶硅专用高纯硅粉,10万吨冶金、有机硅专用硅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 (略) 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将书面 (略) 的意见收集箱。
4、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5、以邮件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 (略) 络连接
http:/ 点击查看>>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青海 (略)
2、项目工作联系人:金总
3、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青海水木瀚盈 (略)
2、联系人:冯工
3、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 * 26.com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项目建设地区人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 (略) 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公众意见标的格 (略) 相关链接下载。
4、为 (略) 意见反馈,请留下你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九、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青海 (略)
* 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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