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水泥预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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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水泥预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定批〔 * 〕8号

定边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新建水泥预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 (略) 已收悉。经研究,结合 (略) 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定边 (略) 北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 °48′4. * ″、北纬37°31′9. * ″。项目主要建设一座管桩生产车间,配备搅拌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砂石料棚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设置一条生产线, (略) 搅拌、浇注、离心、蒸汽养护、脱模等工序。年生产PHCφ * AB、A型规格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 * 根。项目总投资 * .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 %。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 (略) 生态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按环评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设置1台1.4MW(2t/h)的燃气锅炉,燃气锅炉烟气中SO2、NOX排放浓度符合《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点击查看>> )表3中标准要求后,经过低氮燃烧器+12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粉 (略) 配套安装脉式布袋除尘器,脉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通过除尘器上的震动返回筒仓,重新利用,砂石 (略) 全封闭。

(三)项目搅拌机冲洗水、蒸汽冷凝水经1#沉淀池(8m3)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2#沉淀池(10m3) (略) 回用于车辆冲洗工序。生活污水、软水制备产生浓水进入化粪池(6m3)后 (略) 进入定边县砖井镇西关 (略) 理站。

(四)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垫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 (略) 处置。

五、项 (略) (略) 政许可的,应同时严 (略) 政部门审查审批意见。

六、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 (略) 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 (略) 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榆林 (略) (略)

* 年1月25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榆环定批〔 * 〕8号

定边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新建水泥预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 (略) 已收悉。经研究,结合 (略) 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定边 (略) 北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 °48′4. * ″、北纬37°31′9. * ″。项目主要建设一座管桩生产车间,配备搅拌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砂石料棚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设置一条生产线, (略) 搅拌、浇注、离心、蒸汽养护、脱模等工序。年生产PHCφ * AB、A型规格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 * 根。项目总投资 * .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 %。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 (略) 生态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按环评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设置1台1.4MW(2t/h)的燃气锅炉,燃气锅炉烟气中SO2、NOX排放浓度符合《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点击查看>> )表3中标准要求后,经过低氮燃烧器+12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粉 (略) 配套安装脉式布袋除尘器,脉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通过除尘器上的震动返回筒仓,重新利用,砂石 (略) 全封闭。

(三)项目搅拌机冲洗水、蒸汽冷凝水经1#沉淀池(8m3)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2#沉淀池(10m3) (略) 回用于车辆冲洗工序。生活污水、软水制备产生浓水进入化粪池(6m3)后 (略) 进入定边县砖井镇西关 (略) 理站。

(四)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垫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 (略) 处置。

五、项 (略) (略) 政许可的,应同时严 (略) 政部门审查审批意见。

六、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 (略) 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 (略) 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榆林 (略) (略)

* 年1月25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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