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富锦市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环境影...
黑龙江省富锦市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环境影...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 (略) 拟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 (略) 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25日- * 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佳木斯市富 (略) 审批科
邮 编: 点击查看>>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序号: 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 (略) 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
(三)、建设单位:富锦 (略)
(四)、建设地点:富锦市二龙山镇西南侧
(五)、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哈尔滨驰文 (略)
(六)、项目概况:本次改建工程将另外1台2t/h燃生物质锅炉改建为3t/h燃生物质锅炉。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中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黑龙江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工艺,无新建热源,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机废气,并配备了环保措施确保排放达标,项目后续应积极配合污染防治指令,因此,本项目符合《黑龙江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项目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总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30%。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略) 设 (略) 和围栏,首先建设入口道路,采取道路硬化措施,为了将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危害性降到最低,采用市面上销售的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避免或降低二次粉尘污染,可使用水雾喷洒方式。
②在土方的挖掘、平整化阶段,为了将泥土的飞散造成的粉尘污染控制在最小限度,运输车辆必须 (略) 点。建筑材料,特别是泥、沙等其他物质的运输、装载和卸载,必须用密封的车辆运输。
③ (略) 的边界,用高1.8米以上的栅栏围挡。
④在干燥、灰尘多的土方工作业中,必须及时洒水、抑尘,尽可能减少灰尘的飞舞时间。在4级以上的大风天气中,应该停止土方工作,作业区域 (略) 覆盖。
⑤在建设过程中在使用荣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石灰、砂岩、涂料、铺装等材料时,应采取密封保管、设置围墙围栏、用防尘布覆盖等措施。
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物料和其它建设废弃物, (略) 清理运输。 (略) 废弃物堆放1周以上的情况下,需要采取防 (略) 覆盖,定期喷洒防尘剂,抑制粉尘定期喷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粉尘的产生和水的侵蚀。
⑦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封,确保材料不外漏或溢出。在没有密闭的情况下,材料、垃圾和泥浆的装载高度不能超过汽车沿的上端。为了不让材料、泥和垃圾外露,车辆必须用布好好覆盖。车辆应按照确定好的路线和时间运输。
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原 (略) 区自建2台2t/h燃生物质锅炉,实际建设1台2t/h燃生物质锅炉,另外1台2t/h燃生物质锅炉未建设。本次改建工程将另外1台2t/h燃生物质锅炉改建为3t/h燃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颗粒锅炉烟气: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由30m高烟囱排放。
3、公众参与情况:无
4、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 (略) 拟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 (略) 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25日- * 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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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序号: 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 (略) 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
(三)、建设单位:富锦 (略)
(四)、建设地点:富锦市二龙山镇西南侧
(五)、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哈尔滨驰文 (略)
(六)、项目概况:本次改建工程将另外1台2t/h燃生物质锅炉改建为3t/h燃生物质锅炉。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中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黑龙江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工艺,无新建热源,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机废气,并配备了环保措施确保排放达标,项目后续应积极配合污染防治指令,因此,本项目符合《黑龙江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项目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总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30%。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略) 设 (略) 和围栏,首先建设入口道路,采取道路硬化措施,为了将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危害性降到最低,采用市面上销售的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避免或降低二次粉尘污染,可使用水雾喷洒方式。
②在土方的挖掘、平整化阶段,为了将泥土的飞散造成的粉尘污染控制在最小限度,运输车辆必须 (略) 点。建筑材料,特别是泥、沙等其他物质的运输、装载和卸载,必须用密封的车辆运输。
③ (略) 的边界,用高1.8米以上的栅栏围挡。
④在干燥、灰尘多的土方工作业中,必须及时洒水、抑尘,尽可能减少灰尘的飞舞时间。在4级以上的大风天气中,应该停止土方工作,作业区域 (略) 覆盖。
⑤在建设过程中在使用荣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石灰、砂岩、涂料、铺装等材料时,应采取密封保管、设置围墙围栏、用防尘布覆盖等措施。
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物料和其它建设废弃物, (略) 清理运输。 (略) 废弃物堆放1周以上的情况下,需要采取防 (略) 覆盖,定期喷洒防尘剂,抑制粉尘定期喷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粉尘的产生和水的侵蚀。
⑦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封,确保材料不外漏或溢出。在没有密闭的情况下,材料、垃圾和泥浆的装载高度不能超过汽车沿的上端。为了不让材料、泥和垃圾外露,车辆必须用布好好覆盖。车辆应按照确定好的路线和时间运输。
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原 (略) 区自建2台2t/h燃生物质锅炉,实际建设1台2t/h燃生物质锅炉,另外1台2t/h燃生物质锅炉未建设。本次改建工程将另外1台2t/h燃生物质锅炉改建为3t/h燃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颗粒锅炉烟气: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由30m高烟囱排放。
3、公众参与情况:无
4、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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