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城市更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批后公布)
《新平县城市更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批后公布)
《 (略) 市更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 * 年1月11日经新平县人民政府批复。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 (略) 会公布。
一、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青龙路,北至育新路、庆丰路、平山路,西至幸福路、凤凰路,南至河滨路,总用地面积为 * .10公顷。
2、规划内容
1)片区定位
(略) 市未来的核心区和“城市客厅”,是以商贸服务、行政办公、文化旅游、休闲居住等混合性 (略) (略) (略) ;是以历史文化保护建筑为核心, (略) 市历史文化风貌和旅游文化的重要核心区。
2)功能构成
未来片区主要包括商业商贸、商务办公、行政办公、旅游、休闲、高端居住及一般性居住等七大功能。
3)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 * .10公顷, (略) 市建设用地。其中居住用地为69.3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5.0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10.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8.08%;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5.3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0.2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06%; (略) 用地6.8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43%。
4)空间结构
(略) 发展规划和片区的整体定位,围绕水系、绿廊和整体环境特点,形成“一轴两心,三脉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片区发展轴。 (略) 市总 (略) 结构,结合用地功能调整,在平甸河北侧规划一条东西向商业发展轴线, (略) (略) 市发展的脊梁。
两心:东部现 (略) 、老 (略) 。规划对 (略) 深化和细化,结合片区未来 (略) 市更新改造,规 (略) 片区、 (略) 片区 (略) 现 (略) (略) (略) ,共两个核心。
三脉:平甸河滨水蓝脉、民族特色公园文脉、丫巴河生态绿脉。规划结合平甸河、丫巴河等河流水系以及桂山公园—小花园— (略) — (略) — (略) 市廊 (略) 市生态脉络,公园内结合现有河流水系, (略) 形成具有开阔景观感受的水面。
四区: (略) 居住生活区、中部文体运动休闲区、老城商贸文化区、西部居住生活区。
5) (略)
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69.37公顷,其中现状保留居住用地面积为23.00公顷,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新增居住用地面积约46.37公顷。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片区的东西两侧, (略) 居住 (略) 居住生活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略) 政办公、文化设施、中小学、 (略) 馆、医院、 (略) 等社会公共 (略) 统筹考虑,按“十五分钟生活圈— 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 (略) 规划配置。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依 (略) ,形成县级商业服务功能,在 (略) 中心 (略) 居住区级商业用地, (略) 市场等相关生活服务商业功能;对片区内现状商务 (略) 整合,在原县委、政府片区,规划形成新平 (略) 。
6)道路系统规划
(略) 区道路建设情况及交通需求,确定片 (略) (略) 结构,在此基础上,形成“五纵三横” (略) 结构。
五纵:南北向主干道,为青龙路(26米)、西园路(24米、20米)、桂细路(24米)、桂山路(21米)、平山路北延线(20米);
三横:东西向主干道,为河滨路(26米)、平山路(24米、20米)—太平路(20米)、育新路。
7)绿地系统规划
(1)综合公园:规划利用花山公园、溪湖公园、丫巴水库公园和桂山公园良好的绿化景观植被,形成集中展现新平特色, (略) 市休闲文化,体 (略) 市形象的综合休闲公园,公园服务半径 * 米。公园绿化应追求自然、舒展,乔木较多,绿量较大,并结合水面,塑造良好的公园景观。
(2)社区公园:规划 (略) 建设居住区级公园,主要为小花园,提升居住区的绿化和景观环境,公园服务半径 * 米。
(3)游园: (略) 5分钟的距离,利用街角空间,布局游园,形成良好的绿地空间,公园服务半径 * 米。规划沿片区南北向 (略) 线性绿地,结合水体景观形成良好的亲水氛围,进一步提升片区的景观环境。
(4)附属绿地:片区内各类用地,按相关标准及要求,配套建设附属绿地。
二、主要规划指标
1)容积率
根据片区建设现状,结合对未来片区发展的判断,提出片区土地开发强度(容积率)分区控制标准。
(1)1.0<FAR≤1.6, (略) 等区域,以低层建筑为主,其中居住建筑以多层Ⅰ类为主。
(2)1.7<FAR≤2.1,主要为规划商业建筑、商务办 (略) 分居住建筑,以多层建筑为主,其中居住建筑以多层Ⅱ类为主。
(3)2.2<FAR≤2.8,高层Ⅰ类居住建筑用地。
(4)2.9<FAR≤3.1,高层Ⅱ类居住建筑,主要为 (略) 市更新改造地块。
2)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分区控制结合开发强度分区、规划用地性质、现状用地性质等因素制定控制标准。
(1)D≤22%,主要为高层住宅建筑用地。
(2)22%<D≤32%,主要为多层住宅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等。
(3)32%<D≤45%,主要为商业用地。
3)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以上限控制。考虑到用地周边有良好的山体植被等良好的自然景观要素,从形成片区特色景观视廊和良好景观背景、塑造现代都市风貌的角度出发, (略) (略) 建设高度控制。
(1)H≤15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幼儿园用地;
(2)H≤24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多层商业、小学建筑等;
(3)H≤27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多层Ⅰ类居住建筑;
(4)H≤36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多层Ⅱ类居住建筑;
(5)H≤54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高层Ⅰ类居住建筑;
(6)H≤80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高层Ⅱ类居住建筑。
4)绿地率
根据《 (略) 镇绿化条例》,绿地率以下限控制。
(1)居住用地,控制在30%以上, (略) 市更新改造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控制在37%以上。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在35%以上。
(3)商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5%以上。
(4)街头绿地、公园的绿地率控制在65%以上。
三、附图
《 (略) 市更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 * 年1月11日经新平县人民政府批复。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 (略) 会公布。
一、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青龙路,北至育新路、庆丰路、平山路,西至幸福路、凤凰路,南至河滨路,总用地面积为 * .10公顷。
2、规划内容
1)片区定位
(略) 市未来的核心区和“城市客厅”,是以商贸服务、行政办公、文化旅游、休闲居住等混合性 (略) (略) (略) ;是以历史文化保护建筑为核心, (略) 市历史文化风貌和旅游文化的重要核心区。
2)功能构成
未来片区主要包括商业商贸、商务办公、行政办公、旅游、休闲、高端居住及一般性居住等七大功能。
3)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 * .10公顷, (略) 市建设用地。其中居住用地为69.3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5.0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10.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8.08%;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5.3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0.2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06%; (略) 用地6.8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43%。
4)空间结构
(略) 发展规划和片区的整体定位,围绕水系、绿廊和整体环境特点,形成“一轴两心,三脉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片区发展轴。 (略) 市总 (略) 结构,结合用地功能调整,在平甸河北侧规划一条东西向商业发展轴线, (略) (略) 市发展的脊梁。
两心:东部现 (略) 、老 (略) 。规划对 (略) 深化和细化,结合片区未来 (略) 市更新改造,规 (略) 片区、 (略) 片区 (略) 现 (略) (略) (略) ,共两个核心。
三脉:平甸河滨水蓝脉、民族特色公园文脉、丫巴河生态绿脉。规划结合平甸河、丫巴河等河流水系以及桂山公园—小花园— (略) — (略) — (略) 市廊 (略) 市生态脉络,公园内结合现有河流水系, (略) 形成具有开阔景观感受的水面。
四区: (略) 居住生活区、中部文体运动休闲区、老城商贸文化区、西部居住生活区。
5) (略)
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69.37公顷,其中现状保留居住用地面积为23.00公顷,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新增居住用地面积约46.37公顷。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片区的东西两侧, (略) 居住 (略) 居住生活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略) 政办公、文化设施、中小学、 (略) 馆、医院、 (略) 等社会公共 (略) 统筹考虑,按“十五分钟生活圈— 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 (略) 规划配置。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依 (略) ,形成县级商业服务功能,在 (略) 中心 (略) 居住区级商业用地, (略) 市场等相关生活服务商业功能;对片区内现状商务 (略) 整合,在原县委、政府片区,规划形成新平 (略) 。
6)道路系统规划
(略) 区道路建设情况及交通需求,确定片 (略) (略) 结构,在此基础上,形成“五纵三横” (略) 结构。
五纵:南北向主干道,为青龙路(26米)、西园路(24米、20米)、桂细路(24米)、桂山路(21米)、平山路北延线(20米);
三横:东西向主干道,为河滨路(26米)、平山路(24米、20米)—太平路(20米)、育新路。
7)绿地系统规划
(1)综合公园:规划利用花山公园、溪湖公园、丫巴水库公园和桂山公园良好的绿化景观植被,形成集中展现新平特色, (略) 市休闲文化,体 (略) 市形象的综合休闲公园,公园服务半径 * 米。公园绿化应追求自然、舒展,乔木较多,绿量较大,并结合水面,塑造良好的公园景观。
(2)社区公园:规划 (略) 建设居住区级公园,主要为小花园,提升居住区的绿化和景观环境,公园服务半径 * 米。
(3)游园: (略) 5分钟的距离,利用街角空间,布局游园,形成良好的绿地空间,公园服务半径 * 米。规划沿片区南北向 (略) 线性绿地,结合水体景观形成良好的亲水氛围,进一步提升片区的景观环境。
(4)附属绿地:片区内各类用地,按相关标准及要求,配套建设附属绿地。
二、主要规划指标
1)容积率
根据片区建设现状,结合对未来片区发展的判断,提出片区土地开发强度(容积率)分区控制标准。
(1)1.0<FAR≤1.6, (略) 等区域,以低层建筑为主,其中居住建筑以多层Ⅰ类为主。
(2)1.7<FAR≤2.1,主要为规划商业建筑、商务办 (略) 分居住建筑,以多层建筑为主,其中居住建筑以多层Ⅱ类为主。
(3)2.2<FAR≤2.8,高层Ⅰ类居住建筑用地。
(4)2.9<FAR≤3.1,高层Ⅱ类居住建筑,主要为 (略) 市更新改造地块。
2)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分区控制结合开发强度分区、规划用地性质、现状用地性质等因素制定控制标准。
(1)D≤22%,主要为高层住宅建筑用地。
(2)22%<D≤32%,主要为多层住宅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等。
(3)32%<D≤45%,主要为商业用地。
3)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以上限控制。考虑到用地周边有良好的山体植被等良好的自然景观要素,从形成片区特色景观视廊和良好景观背景、塑造现代都市风貌的角度出发, (略) (略) 建设高度控制。
(1)H≤15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幼儿园用地;
(2)H≤24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多层商业、小学建筑等;
(3)H≤27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多层Ⅰ类居住建筑;
(4)H≤36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多层Ⅱ类居住建筑;
(5)H≤54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高层Ⅰ类居住建筑;
(6)H≤80米高度控制区,主要是高层Ⅱ类居住建筑。
4)绿地率
根据《 (略) 镇绿化条例》,绿地率以下限控制。
(1)居住用地,控制在30%以上, (略) 市更新改造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控制在37%以上。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在35%以上。
(3)商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5%以上。
(4)街头绿地、公园的绿地率控制在65%以上。
三、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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