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关于天长市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非标准工时制度的审批
【行政许可公示】关于天长市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非标准工时制度的审批
一、天长市 (略) 以 (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 (略)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条,《 (略)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 * ] * 号)第4、第5条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延长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有效期:自 * 年1月5日起至 * 年1月4日止。
申报单位名称 | 天长市 (略) | ||
申报单位地址 | 天长市千秋大道 * 号 | ||
营业执照号码 | 点击查看>> MA2U2T6U1M | 法人代表 | 胥建新 |
单位性质 | (略) | 职工总数 | 75 |
联系人 | * 倩 | 联系电话 | |
申请何种工时制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申请周期 | 一年 |
申请理由 | 从事商业综合体管理,全年不间断经营且全天营业,工作时间弹性较大, (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及不定时工时制。 | ||
申请材料 | 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表,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请示、公示、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作息时间制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 ||
核查情况 | 经查,该单位申请材料齐全、实际情况属实,符合申请非标准工作时制度要求。 核查人:年 月 日 | ||
承 办 人 意 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略)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 * ] * 号)规定,建议批准。 承办人:年 月 日 | ||
机构负责人 意 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行政负责人 意 见 | 负责人:年 月 日 |
一、天长市 (略) 以 (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 (略)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条,《 (略)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 * ] * 号)第4、第5条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延长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有效期:自 * 年1月5日起至 * 年1月4日止。
申报单位名称 | 天长市 (略) | ||
申报单位地址 | 天长市千秋大道 * 号 | ||
营业执照号码 | 点击查看>> MA2U2T6U1M | 法人代表 | 胥建新 |
单位性质 | (略) | 职工总数 | 75 |
联系人 | * 倩 | 联系电话 | |
申请何种工时制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申请周期 | 一年 |
申请理由 | 从事商业综合体管理,全年不间断经营且全天营业,工作时间弹性较大, (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及不定时工时制。 | ||
申请材料 | 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表,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请示、公示、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作息时间制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 ||
核查情况 | 经查,该单位申请材料齐全、实际情况属实,符合申请非标准工作时制度要求。 核查人:年 月 日 | ||
承 办 人 意 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略)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 * ] * 号)规定,建议批准。 承办人:年 月 日 | ||
机构负责人 意 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行政负责人 意 见 | 负责人: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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