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供暖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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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供暖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供暖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伊园管字〔 * 〕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10千米,满足园区约12万平方米供热,及新建锅炉房一座。锅炉采用高压固体蓄热电锅炉作为热源,锅炉房采用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等级为9级。

二、本工程新建锅炉房锅炉设备电压等级为35kV,其他用电设备及疏散照明均为低压电源供电,供电负荷均为二级负荷电,两路电源引自 * kV 伊尔克什坦变35kV 间隔出线, (略) 电源由专用一路10kV 市电引入,引自伊尔克什坦变 * 杆, (略) 分按照 (略) 建设。供排水接入园区供排水系统,其他功能区按照初步 (略) 建设,本工程建筑采用避雷器保护。

三、热网等建设内容按初步设计中 (略) 。

四、本工程总概算 *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和单位自筹,资金已到位,其中:建筑工程安装费用 * .18万元,安装费 * .54万元,设备购置费 * .79万元,其他费用 * .85万元,基本预备费 * .64。

五、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 (略) 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消防、节能和环保要求。

六、请你委加强项目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 (略) 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 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供暖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伊园管字〔 * 〕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10千米,满足园区约12万平方米供热,及新建锅炉房一座。锅炉采用高压固体蓄热电锅炉作为热源,锅炉房采用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等级为9级。

二、本工程新建锅炉房锅炉设备电压等级为35kV,其他用电设备及疏散照明均为低压电源供电,供电负荷均为二级负荷电,两路电源引自 * kV 伊尔克什坦变35kV 间隔出线, (略) 电源由专用一路10kV 市电引入,引自伊尔克什坦变 * 杆, (略) 分按照 (略) 建设。供排水接入园区供排水系统,其他功能区按照初步 (略) 建设,本工程建筑采用避雷器保护。

三、热网等建设内容按初步设计中 (略) 。

四、本工程总概算 *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和单位自筹,资金已到位,其中:建筑工程安装费用 * .18万元,安装费 * .54万元,设备购置费 * .79万元,其他费用 * .85万元,基本预备费 * .64。

五、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 (略) 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消防、节能和环保要求。

六、请你委加强项目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 (略) 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 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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