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 点击查看>> | 文号 | 宁发改农经审发〔 * 〕6号 | 生成日期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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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 (略) | (略) 门 |
自治区 (略) :
报来《关于商请批复 * 年度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 (略) 性研究报告的函》(宁林函〔 * 〕 * 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宁夏 * 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批复如下。
一、为统筹推进我区黄土高原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促进植绿增绿、退化林修复、封育保护和湿地草原恢复,持续提高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罗山、六盘山地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巩固毛乌素沙地和腾格里沙漠治理成果,守护好黄河“母亲河”,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 * ~ * 年)》《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 * ~ * 年)》,结合专家审 (略) 技术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宁夏 * 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 (略) 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 * - 点击查看>> -64-05- 点击查看>> )。
二、工程实施范围为兴庆区、灵武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10个县(市、区),以及罗山、哈巴湖、白芨滩、六盘山、南华山5个自然保护区。
三、工程建设内容为人工造乔木林34.3万亩、灌木林22万亩(含套作草方格治理1万亩),退化林修复53.6万亩,封山(沙)育林4万亩,人工种草0.5万亩、草原改良0.5万亩,总面积 * .9万亩。
四、工程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五、工程估算总投资 * 万元。所需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筹措, (略) (略) 统筹相关资金解决,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期分批实施。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债务。
六、要认真贯彻《 (略) 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坚持以水而定、 (略) ,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节俭务实推进乡村绿化,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严禁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七、要切 (略) 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略) 署,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 (略) 部署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八、工程开工建设后,要按照 (略)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请依据本批复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略) 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审批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理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四至范围,并确保细化落地上图。 (略) 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范、建设标准,不得超标准审批和建设,确保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依法合规。 (略) 性研究报告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方案一致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分县(市、区)报批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初步设计报告抄送我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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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 点击查看>> | 文号 | 宁发改农经审发〔 * 〕6号 | 生成日期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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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 (略) | (略) 门 |
自治区 (略) :
报来《关于商请批复 * 年度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 (略) 性研究报告的函》(宁林函〔 * 〕 * 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宁夏 * 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批复如下。
一、为统筹推进我区黄土高原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促进植绿增绿、退化林修复、封育保护和湿地草原恢复,持续提高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罗山、六盘山地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巩固毛乌素沙地和腾格里沙漠治理成果,守护好黄河“母亲河”,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 * ~ * 年)》《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 * ~ * 年)》,结合专家审 (略) 技术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宁夏 * 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 (略) 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 * - 点击查看>> -64-05- 点击查看>> )。
二、工程实施范围为兴庆区、灵武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10个县(市、区),以及罗山、哈巴湖、白芨滩、六盘山、南华山5个自然保护区。
三、工程建设内容为人工造乔木林34.3万亩、灌木林22万亩(含套作草方格治理1万亩),退化林修复53.6万亩,封山(沙)育林4万亩,人工种草0.5万亩、草原改良0.5万亩,总面积 * .9万亩。
四、工程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五、工程估算总投资 * 万元。所需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筹措, (略) (略) 统筹相关资金解决,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期分批实施。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债务。
六、要认真贯彻《 (略) 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坚持以水而定、 (略) ,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节俭务实推进乡村绿化,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严禁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七、要切 (略) 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略) 署,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 (略) 部署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八、工程开工建设后,要按照 (略)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请依据本批复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略) 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审批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理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四至范围,并确保细化落地上图。 (略) 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范、建设标准,不得超标准审批和建设,确保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依法合规。 (略) 性研究报告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方案一致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分县(市、区)报批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初步设计报告抄送我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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