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润森沉香系列产品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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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润森沉香系列产品加工厂


(略) (略) 拟对海南润森沉香系 (略) 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文章来源: (略)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润森沉香系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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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 (略) 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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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润森沉香系 (略)
海南 (略)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区居委会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昌江大道和工业二路交叉口西南侧
海 (略) 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 .55m2,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6栋钢混结构建筑及附属设施,其中1#、2#、5#楼作为沉香茶加工、包装、储存用房,3#、6#楼作为酒类储存勾调包装车间,7#楼作为职工宿舍及配套综合楼。设有地下一层地下室。项目运营内容主要为沉香窖藏酒及沉香茶制造。
项目建设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 点击查看>> 年)以及《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要求相符;项目建设地点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未超过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不在海南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准入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市县产业用地(属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 (略) 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 (略) 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 (略) 的。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根据海南省 (略) 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 年版)》(琼发改产业〔 * 〕 * 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3、本项目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县重点管控单元(ZH 点击查看>> ),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年版)》(琼环函〔 * 〕 * 号)的管控要求。
项目位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周边企业 (略) 以本土资源发展的绿色农产品深加工,不存在制约本项目建设的企业,项目选址与规划及周边企业相容,建设满足《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点击查看>> 3)的要求。结合本项目与《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点击查看>> 年)》局部图,项目选址地块属于市县产业用地(属建设用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土地规划要求。
建设单位必须缩短施工周期,实施边施工,边种植绿化带,边恢复,减少土地裸露面积和时间,防止施工期间水土流失。对于取弃土必须合理规划,按计划取弃土,并且在取弃土过后及时平整取、 (略) , (略) 绿化,以防止水土流失和扬尘。
本项目位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太坡组团内,根据《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区域内 (略)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及其 *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要求,本规划区声环境功能按3类区划分,规划区内的居住区按 2类区划分,交通干线、铁路两侧区域按4a类区划分。经监测数据表明,项目东、南、西厂界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3类标准限值, (略) 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4a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危废品管理,定期对危废品 (略) 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略) (略) 拟对海南润森沉香系 (略) 进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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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润森沉香系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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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 .55m2,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6栋钢混结构建筑及附属设施,其中1#、2#、5#楼作为沉香茶加工、包装、储存用房,3#、6#楼作为酒类储存勾调包装车间,7#楼作为职工宿舍及配套综合楼。设有地下一层地下室。项目运营内容主要为沉香窖藏酒及沉香茶制造。
项目建设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 点击查看>> 年)以及《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要求相符;项目建设地点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未超过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不在海南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准入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市县产业用地(属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 (略) 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 (略) 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 (略) 的。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根据海南省 (略) 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 年版)》(琼发改产业〔 * 〕 * 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3、本项目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县重点管控单元(ZH 点击查看>> ),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年版)》(琼环函〔 * 〕 * 号)的管控要求。
项目位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太坡组团,周边企业 (略) 以本土资源发展的绿色农产品深加工,不存在制约本项目建设的企业,项目选址与规划及周边企业相容,建设满足《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点击查看>> 3)的要求。结合本项目与《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点击查看>> 年)》局部图,项目选址地块属于市县产业用地(属建设用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土地规划要求。
建设单位必须缩短施工周期,实施边施工,边种植绿化带,边恢复,减少土地裸露面积和时间,防止施工期间水土流失。对于取弃土必须合理规划,按计划取弃土,并且在取弃土过后及时平整取、 (略) , (略) 绿化,以防止水土流失和扬尘。
本项目位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太坡组团内,根据《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区域内 (略)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及其 *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要求,本规划区声环境功能按3类区划分,规划区内的居住区按 2类区划分,交通干线、铁路两侧区域按4a类区划分。经监测数据表明,项目东、南、西厂界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3类标准限值, (略) 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4a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危废品管理,定期对危废品 (略) 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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