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2年1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2年1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 年1 (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 * 年1月28日- * 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铁建重工包头风电钢结构制造项目 | 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远大路9号 | 铁建重工包头风电钢结构制造项目 | 北京 (略) | 项目利用现有盾构机生产车间建设1座密闭式喷砂房、2座封闭式喷烘房、主生产车间及储运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小风电塔筒1#32套、大风电塔筒2#2套、上下支架1套、实验基座1套,共计约 * . * 吨。改建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万元,占总投资的14%。 | 废气:火焰切割粉尘经封闭车间自然沉降,少量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高度为25m的排气筒(P1)排放;喷砂粉尘(G3)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高度为25m的排气筒(P2)排放;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G4)经干式过滤(处理效率90%)+RCO(处理效率95%),由1根高度25m排气筒(P3)达标排放。锅炉经低 (略) 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SO2、NOX、非 * 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 * 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中排放限值。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卷板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消声、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切削液、焊渣、废钢砂、废钢丸、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废和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 (略) 置,满足《危险废物污染贮存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的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 年1 (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 * 年1月28日- * 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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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铁建重工包头风电钢结构制造项目 | 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远大路9号 | 铁建重工包头风电钢结构制造项目 | 北京 (略) | 项目利用现有盾构机生产车间建设1座密闭式喷砂房、2座封闭式喷烘房、主生产车间及储运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小风电塔筒1#32套、大风电塔筒2#2套、上下支架1套、实验基座1套,共计约 * . * 吨。改建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万元,占总投资的14%。 | 废气:火焰切割粉尘经封闭车间自然沉降,少量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高度为25m的排气筒(P1)排放;喷砂粉尘(G3)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高度为25m的排气筒(P2)排放;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G4)经干式过滤(处理效率90%)+RCO(处理效率95%),由1根高度25m排气筒(P3)达标排放。锅炉经低 (略) 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SO2、NOX、非 * 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 * 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中排放限值。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卷板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消声、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切削液、焊渣、废钢砂、废钢丸、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废和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 (略) 置,满足《危险废物污染贮存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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