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治理工程 | |||
项目代码 | 无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境内 | |||
地理坐标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五十一水利 * 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用地面积(hm2) | 永久用地27.33 临时用地 * .67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R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 (略) 门 | 安徽省水利厅 | 项目审批核准文号 | 皖水规计函[ * ] * 号 | |
总投资(万元) | * .89 | 环保投资(万元) | * | |
环保投资占比(%) | 1.95 | 施工工期 | 10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经太和县 (略) 研究决定, (略) 罚。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包含水库、不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因此,本次不设专项评价。 | |||
规划情况 | 1、①规划名称:《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 ②审批机关:中华人民 (略) ③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关于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的批复,国函[ * ]35号 2、①规划名称:《淮河流域防洪规划》 ②审批机关:中华人民 (略) ③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关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函[ * ]37号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与《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①重要支流近期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3~5年一遇;②重要支流的治理上游以除险加固为主,中下游主要采取疏浚河道、加固堤防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防洪除涝标准。 根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黑茨河为淮河的淮北重要支流。 本项目的实施,可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达到5年一遇85%排涝标准和20年一遇防洪标准,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 淮河流域防洪工程规划图见附图3。 2、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淮河流域防洪规划》:①规划标准、设计流量与水位:黑茨河现状已达3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近期不在安排工程。远期干流除涝标准为5年一遇,设计除涝流量梁堤口~茨河口35~ * m3/s;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泄洪流量60~ * m3/s。设计除涝水位梁堤口50.68m、 (略) 36.07m、茨河口29.71m;设计防洪水位梁堤口52.14m、 (略) 38.01m、茨河口31.17m。②工程规划:远期扩挖梁堤口至茨河口河道长 * .9km。 本项目中茨河本干(省界~稻改河口段)按5年一遇85% (略) 全线疏浚、两岸堤防按20年一遇 (略) 加高培厚,符合《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中相关要求。 | |||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中“二、水利”中的“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与《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根据《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太和县属于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国家农产品主产区中的淮北平原主产区。该区域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在全国优 (略) 中属复合农产品产业带,有较强的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是保障农产品生产和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功能定位:国家专用优质小麦、优质玉米生产区,全国重要的畜禽产品和 (略) ,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优势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引领区。 ——严格保护耕地,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开展农业规模化经营,集中力量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 ——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略) 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村经济实力。 —— (略) 和若干镇为重点, (略) 镇建设,大力发展非农产业, (略) 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 ——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重点加强淮河治理。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和防洪除涝项目, (略) 整治、修整重建涵闸,可有效减轻水害对农业的影响,带动区域农业经济发展。 综上,本项目建设与《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符合。 3.与《安徽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 (略) 在区域属于Ⅰ1-5颍涡黄泛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 该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有:(1)部分地区属黄河故道泛滥区,存在不同程度的沙化现象;(2)由于过境水及本地等的双重原因,地表水污染较重,城镇发达地区,由于深层地下水抽用过度,地下水位每年以30cm以上的速度下降,形成较大面积的超采漏斗区,属地质灾害敏感区;(3)农田 (略) 分地区存在空档现象,造林树种单一,生态功能发挥不健全;(4)水资源承载过度,超过资源承载力数倍。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 (略) 清淤,改善水质,改善茨河水体及两岸生态环境;同时增大区域河流调蓄能力,发挥河流调蓄雨洪的功能。为区域防洪排涝安全,提供重要支撑。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安徽生态功能区划》符合。 4.与《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 * 年9月18日中“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定: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激励措施。 (一)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 (略) 好保护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指导协调、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共守生态保护红线。 (二)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 (略) 调整。空间规划编制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全省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 (三)实行严格管控。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 (略) 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 (略) 、国家发展改革 (略) 门提出审核意见后, (略) 批准。 项目中茨河本干(省界~稻改河口段)与阜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的位置关系见附图4,临时工程与阜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的位置关系见附图5。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 * 年6月): “2.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1)淮北河间平原农产品提供及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淮河以北 (略) ,包括亳州市全境, (略) ,蚌 (略) ,濉溪县,宿 (略) , (略) 。红线面积 * .40km2,占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1.26%。 生态系统特征:该区为古老的冲积平原,境内自西北而东南的诸淮河支流,将全区分割成若干地块,地形较为平坦。本区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由于农业开垦历史久远, (略) 分自然植被已不存在,区内基本都为农业种植作物及人工栽培的“四旁”及防护林植被,农作物以两年三熟或一年两熟制旱作为主,是主要粮油产区。该区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农产品主产区和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其主导功能为人居保障和农林产品提供。包括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中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1个,国家湿地公园9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国家级地质公园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个。 保护重点:完善灌区灌溉与排水系统,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严控地下水开采,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营造农田防护林并完善其结构,充分发挥综合生态功能。” (略) (略) 涉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为水土保持类别,项目已施工结束,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已按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中的要求落实。 项目中清淤水 (略) 分和重建涵闸(稻改河涵、斤沟涵、宋汤河涵)及 (略) 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但是不属于“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也不改变红线范围,3处涵闸建筑面积小、施工时间段、 (略) 地占地面积小, (略) 地占地以现有道路、河滩地为主,不占用农田和林地,满足《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 《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规定如下: “(四)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略) 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 (略) 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 (略) 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 (略) 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五)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依据耕地现状分布,根据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土壤污染状况,在严守耕地红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5.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类别“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 (略) 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对照《阜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项目中清淤水 (略) 分和重建涵闸(稻改河涵、斤沟涵、宋汤河涵)及 (略) 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但是不属于“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也不改变红线范围,3处涵闸建筑面积小、施工时间段、 (略) 地占地面积小, (略) 地占地以现有道路、河滩地为主,不占用农田和林地,满足《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 (略) 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 (略) (略) 、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 * 年阜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为不达标区;而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太和县 (略) 发布的太和县 * 年第一季度水环境质量月报:黑茨河水质状况为较差。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水体水质,利于各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从而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构建更完善的水生生态系统的物种结构;根据监测,各监测点中一般村庄敏感点噪声值均优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1类标准、城镇噪声值均优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2类标准,项目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 (略) 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涉及资源利用及开发,临时用地为河滩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 (略) 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区域暂无明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安徽生态功能区划》,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略) 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治理工程 | |||
项目代码 | 无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境内 | |||
地理坐标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五十一水利 * 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用地面积(hm2) | 永久用地27.33 临时用地 * .67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R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 (略) 门 | 安徽省水利厅 | 项目审批核准文号 | 皖水规计函[ * ] * 号 | |
总投资(万元) | * .89 | 环保投资(万元) | * | |
环保投资占比(%) | 1.95 | 施工工期 | 10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经太和县 (略) 研究决定, (略) 罚。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包含水库、不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因此,本次不设专项评价。 | |||
规划情况 | 1、①规划名称:《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 ②审批机关:中华人民 (略) ③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关于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的批复,国函[ * ]35号 2、①规划名称:《淮河流域防洪规划》 ②审批机关:中华人民 (略) ③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关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函[ * ]37号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与《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①重要支流近期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3~5年一遇;②重要支流的治理上游以除险加固为主,中下游主要采取疏浚河道、加固堤防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防洪除涝标准。 根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黑茨河为淮河的淮北重要支流。 本项目的实施,可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达到5年一遇85%排涝标准和20年一遇防洪标准,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点击查看>> 年)。 淮河流域防洪工程规划图见附图3。 2、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淮河流域防洪规划》:①规划标准、设计流量与水位:黑茨河现状已达3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近期不在安排工程。远期干流除涝标准为5年一遇,设计除涝流量梁堤口~茨河口35~ * m3/s;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泄洪流量60~ * m3/s。设计除涝水位梁堤口50.68m、 (略) 36.07m、茨河口29.71m;设计防洪水位梁堤口52.14m、 (略) 38.01m、茨河口31.17m。②工程规划:远期扩挖梁堤口至茨河口河道长 * .9km。 本项目中茨河本干(省界~稻改河口段)按5年一遇85% (略) 全线疏浚、两岸堤防按20年一遇 (略) 加高培厚,符合《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中相关要求。 | |||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中“二、水利”中的“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与《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根据《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太和县属于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国家农产品主产区中的淮北平原主产区。该区域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在全国优 (略) 中属复合农产品产业带,有较强的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是保障农产品生产和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功能定位:国家专用优质小麦、优质玉米生产区,全国重要的畜禽产品和 (略) ,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优势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引领区。 ——严格保护耕地,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开展农业规模化经营,集中力量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 ——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略) 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村经济实力。 —— (略) 和若干镇为重点, (略) 镇建设,大力发展非农产业, (略) 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 ——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重点加强淮河治理。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和防洪除涝项目, (略) 整治、修整重建涵闸,可有效减轻水害对农业的影响,带动区域农业经济发展。 综上,本项目建设与《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符合。 3.与《安徽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 (略) 在区域属于Ⅰ1-5颍涡黄泛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 该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有:(1)部分地区属黄河故道泛滥区,存在不同程度的沙化现象;(2)由于过境水及本地等的双重原因,地表水污染较重,城镇发达地区,由于深层地下水抽用过度,地下水位每年以30cm以上的速度下降,形成较大面积的超采漏斗区,属地质灾害敏感区;(3)农田 (略) 分地区存在空档现象,造林树种单一,生态功能发挥不健全;(4)水资源承载过度,超过资源承载力数倍。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 (略) 清淤,改善水质,改善茨河水体及两岸生态环境;同时增大区域河流调蓄能力,发挥河流调蓄雨洪的功能。为区域防洪排涝安全,提供重要支撑。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安徽生态功能区划》符合。 4.与《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 * 年9月18日中“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定: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激励措施。 (一)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 (略) 好保护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指导协调、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共守生态保护红线。 (二)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 (略) 调整。空间规划编制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全省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 (三)实行严格管控。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 (略) 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 (略) 、国家发展改革 (略) 门提出审核意见后, (略) 批准。 项目中茨河本干(省界~稻改河口段)与阜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的位置关系见附图4,临时工程与阜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的位置关系见附图5。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 * 年6月): “2.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1)淮北河间平原农产品提供及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淮河以北 (略) ,包括亳州市全境, (略) ,蚌 (略) ,濉溪县,宿 (略) , (略) 。红线面积 * .40km2,占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1.26%。 生态系统特征:该区为古老的冲积平原,境内自西北而东南的诸淮河支流,将全区分割成若干地块,地形较为平坦。本区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由于农业开垦历史久远, (略) 分自然植被已不存在,区内基本都为农业种植作物及人工栽培的“四旁”及防护林植被,农作物以两年三熟或一年两熟制旱作为主,是主要粮油产区。该区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农产品主产区和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其主导功能为人居保障和农林产品提供。包括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中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1个,国家湿地公园9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国家级地质公园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个。 保护重点:完善灌区灌溉与排水系统,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严控地下水开采,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营造农田防护林并完善其结构,充分发挥综合生态功能。” (略) (略) 涉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为水土保持类别,项目已施工结束,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已按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中的要求落实。 项目中清淤水 (略) 分和重建涵闸(稻改河涵、斤沟涵、宋汤河涵)及 (略) 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但是不属于“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也不改变红线范围,3处涵闸建筑面积小、施工时间段、 (略) 地占地面积小, (略) 地占地以现有道路、河滩地为主,不占用农田和林地,满足《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 《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规定如下: “(四)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略) 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 (略) 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 (略) 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 (略) 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五)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依据耕地现状分布,根据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土壤污染状况,在严守耕地红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5.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类别“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 (略) 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对照《阜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项目中清淤水 (略) 分和重建涵闸(稻改河涵、斤沟涵、宋汤河涵)及 (略) 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但是不属于“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也不改变红线范围,3处涵闸建筑面积小、施工时间段、 (略) 地占地面积小, (略) 地占地以现有道路、河滩地为主,不占用农田和林地,满足《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 (略) 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 (略) (略) 、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 * 年阜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为不达标区;而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太和县 (略) 发布的太和县 * 年第一季度水环境质量月报:黑茨河水质状况为较差。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水体水质,利于各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从而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构建更完善的水生生态系统的物种结构;根据监测,各监测点中一般村庄敏感点噪声值均优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1类标准、城镇噪声值均优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2类标准,项目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 (略) 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涉及资源利用及开发,临时用地为河滩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 (略) 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区域暂无明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安徽生态功能区划》,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略) 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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