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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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略) 性研究报告的函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 (略) :

你局报送的《关于对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灌区续 建配套与现代化 (略) 性 (略) 批复的请示》(赣赣管字〔 * 〕2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略) 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号)、江西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赣府字〔 * 〕72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赣水移民字〔 * 〕9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赣交港航字〔 * 〕94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报送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的函》、《江西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赣抚平原 (略) 镇工业、生活、环境供水及内河 船运、发电等多项任务,对保障区域内粮食安全、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末启动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以来,灌区病险及骨干渠段严重渗漏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因早期建设标准低、运行时间长等因素,灌区在工程设施、用水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存在短板,灌溉水利用系数仅0. * ,影响灌区效益正常发挥。为更好地发挥赣抚平原灌区的效益,改进灌区生产条件、保障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意实施赣抚平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项目法人为江西省赣抚平原水 (略) ,建设工期为48个月。

二、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基本同意整治骨干输配水渠道总长48. * km;堤顶道路 10km。更新改造、新建或拆除重建建筑物86座, (略) 5座,水闸14座,渡槽11座,倒虹吸2座,农桥2座,分水涵51座、岗前橡胶坝1座,以及信息化工程及管理设施改造建设内容。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为 * .30万元, 建设资金除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由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分年度安排解决。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项目招标方案。同意设计、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以及业务平台建设等采用公开委托招标,具体遵照本文件 (略) 。

五、项 (略)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国家要求办理相关各项手续,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作用。

六、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批复内容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在项目中搭车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 (略) 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各项实物指标,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略) 会稳定风险 (略) 置预案。

七、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 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 (略) 。

此文印发后我委批复的“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略) 性研究报告(一期)的函”(赣发改农经〔 * 〕 * 号)废止。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 年1月2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略) 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中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施工临时工程费、工程保险费、工程质量检测费、 (略) 站、水土保持费、环境保护费、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 (略) 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及电话沟通情况,本项目未列重要材料事项。

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 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 * 】 * 号)规定,项目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 (略) 交易。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应当在按照国家有 (略) 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的基础上,按照 (略) 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略) 门盖章

     * 年1月24日 

江西省 (略) * 年1月24日印发

年月日

抄送:。

江 (略) 年月日印发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略) 性研究报告的函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 (略) :

你局报送的《关于对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灌区续 建配套与现代化 (略) 性 (略) 批复的请示》(赣赣管字〔 * 〕2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略) 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号)、江西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赣府字〔 * 〕72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赣水移民字〔 * 〕9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赣交港航字〔 * 〕94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报送省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的函》、《江西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赣抚平原 (略) 镇工业、生活、环境供水及内河 船运、发电等多项任务,对保障区域内粮食安全、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末启动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以来,灌区病险及骨干渠段严重渗漏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因早期建设标准低、运行时间长等因素,灌区在工程设施、用水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存在短板,灌溉水利用系数仅0. * ,影响灌区效益正常发挥。为更好地发挥赣抚平原灌区的效益,改进灌区生产条件、保障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意实施赣抚平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项目法人为江西省赣抚平原水 (略) ,建设工期为48个月。

二、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基本同意整治骨干输配水渠道总长48. * km;堤顶道路 10km。更新改造、新建或拆除重建建筑物86座, (略) 5座,水闸14座,渡槽11座,倒虹吸2座,农桥2座,分水涵51座、岗前橡胶坝1座,以及信息化工程及管理设施改造建设内容。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为 * .30万元, 建设资金除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由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分年度安排解决。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项目招标方案。同意设计、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以及业务平台建设等采用公开委托招标,具体遵照本文件 (略) 。

五、项 (略)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国家要求办理相关各项手续,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作用。

六、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批复内容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在项目中搭车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 (略) 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各项实物指标,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略) 会稳定风险 (略) 置预案。

七、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 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 (略) 。

此文印发后我委批复的“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略) 性研究报告(一期)的函”(赣发改农经〔 * 〕 * 号)废止。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 年1月2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赣抚平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略) 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中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施工临时工程费、工程保险费、工程质量检测费、 (略) 站、水土保持费、环境保护费、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 (略) 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及电话沟通情况,本项目未列重要材料事项。

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 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 * 】 * 号)规定,项目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 (略) 交易。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应当在按照国家有 (略) 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的基础上,按照 (略) 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略) 门盖章

     * 年1月24日 

江西省 (略) * 年1月24日印发

年月日

抄送:。

江 (略)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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