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庆油田管道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定边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长庆油田管道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定边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定批〔 * 〕10号
(略) (略) :
你厂报送的《长庆油田管道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定边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 (略) 已收悉。经研究,结合 (略) 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定边县冯地坑镇、红柳沟镇、樊学镇及白湾子镇境内。项目为管道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在现有管 (略) 隐患治理,共计治理11条管道,总治理长度合计64.43km(其中原油管道8条,治理长度28.55km,采出水注水管道3条,治理长度35.88km)。主要工程内容是更换管线和治理修复,更换管线即敷设新管线、同时吹扫旧管线停用封堵或降压使用,治理修复主要是对降压使用的管线采取截水墙、护坡以及支墩等措施。数字化升级主要是建设管道泄漏监测、穿跨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总投资 * .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占总投资额10.57%。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应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巡查监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设置应急截断阀、事故池、自动监控报警等装置, (略) 用的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敷设管线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三)开展对管线沿线居民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维护管线环境安全。
(四)做好极端天气及临近管线报废期管线巡查、检测、防护,必要时及时更换,严防因管线断裂、穿孔、刺漏等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五)做好穿跨越改线工程生态保护和建设,采取护坡工程,防止山体塌方、滑坡等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
五、项目涉及应急 (略) (略) 政许可的,应同时严 (略) 政部门审查审批意见。
六、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 (略) 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 (略) 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榆林 (略) (略)
* 年1月29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3、联系方式
榆环定批〔 * 〕10号
(略) (略) :
你厂报送的《长庆油田管道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定边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 (略) 已收悉。经研究,结合 (略) 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定边县冯地坑镇、红柳沟镇、樊学镇及白湾子镇境内。项目为管道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在现有管 (略) 隐患治理,共计治理11条管道,总治理长度合计64.43km(其中原油管道8条,治理长度28.55km,采出水注水管道3条,治理长度35.88km)。主要工程内容是更换管线和治理修复,更换管线即敷设新管线、同时吹扫旧管线停用封堵或降压使用,治理修复主要是对降压使用的管线采取截水墙、护坡以及支墩等措施。数字化升级主要是建设管道泄漏监测、穿跨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总投资 * .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占总投资额10.57%。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应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巡查监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设置应急截断阀、事故池、自动监控报警等装置, (略) 用的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敷设管线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三)开展对管线沿线居民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维护管线环境安全。
(四)做好极端天气及临近管线报废期管线巡查、检测、防护,必要时及时更换,严防因管线断裂、穿孔、刺漏等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五)做好穿跨越改线工程生态保护和建设,采取护坡工程,防止山体塌方、滑坡等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
五、项目涉及应急 (略) (略) 政许可的,应同时严 (略) 政部门审查审批意见。
六、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 (略) 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 (略) 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榆林 (略) (略)
* 年1月29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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