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佳化化学泉州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烷氧基化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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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佳化化学泉州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烷氧基化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 (略) 编制的《 (略) 年产40万吨烷氧基化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泉州市泉 (略) 意见(泉港环保监〔 * 〕2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南山片区,除异辛醇聚氧 * 烯 * 烯醚依托现有生产装置区空余区域新建生产线外,其余生产装置 (略) 址南侧新增地块,项目共新增5类系列19种产品,合计产能为40万吨/年,包括减水剂单体13万吨/年、聚醚多元醇系列16万吨/年、醇醚系列0.5万吨/年、组合聚醚2万吨/年、表面活性剂系列8.5万吨/年。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结论及泉州市泉 (略) 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略) 发展规划修编( 点击查看>> )》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经综合考虑,我局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选用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清洁生 (略) 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现 (略) 理站废气主要产臭工段密闭负压收集,依托项目新增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应收集后引入项目新增蓄热式热力焚烧炉(以下简称“RTO”) (略) 理。现有工程工艺废气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后,依托 (略) 理后达标排放,现有工程末端活性炭吸附改 (略) 置设施。

2、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设置一套RT (略) (略) 有机废气,异辛醇聚氧 * 烯 * 烯醚生产线工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三 (略) 理后进入RTO系统;生产装置工艺废气、切片灌装车间灌装线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三级 (略) 理后进入RTO系统;切片灌装车间切片废气经高效 (略) 理后进入RTO系统;储罐废气、废水收集池废气经收集后进入RTO系统;废气经 (略) 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略) 理站废气经“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实现污水分类收集、 (略) 理,所有污水管线尽可能可视化。项目配套建 (略) 理站,处理规模为 * t/d,采用“水解酸化+二级A/O+沉淀”工艺, (略) (略) 理达标后,依托现有工程废水排放口排入泉港石 (略) (略) 理。鉴于泉港石 (略) 理 (略) 理余量未能满 (略) 理要求,你公司应按照承诺,在确保项目废 (略) 置之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配套设置容积不小于 * m3初期雨水池及雨污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 (略) (略) 理;厂区设置雨水监控池,清净雨水经监测达标后外排入 (略) 。循环冷却排水依托现有工程中 (略) 理后回用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 * m3事故池,并与现有工程 * m3事故池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循环水泵、冷却塔等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 (略) 界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设置固体废 (略) 所,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配套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精馏残液、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冷凝液、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 (略) (略) 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投产后应对过滤滤渣、 (略) 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前暂按 (略) 管理。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点,并按监测要求开展监测,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7、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对排放的污染物和 (略) 监测,并按《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

8、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国土规划、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项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装置、罐区等应按规范设置围堰;按规范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做好与泉港石化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制定并落实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确保事故状态下实现敏感目标的紧急撤离。在投产前按规定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演练,做好与政府、园区风险应急预案的有效联动,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9、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 (略) 标准。项目非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点击查看>> ) (略) 业排放限值, (略)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中“≥97%”要求,其余工艺 (略)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表6排放限值。 (略) 理站恶臭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表2标准限值。

(略) 界无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点击查看>> )表3的标准限值,厂区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 (略)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7浓度限值。

2、水污 (略) 标准。项目废水 (略)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泉港石 (略) 理厂接管水质指标。

3、 (略) 标准。施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一)《报告书》核定的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

废水量≤3. * 万吨/年,COD≤1. * 吨/年,氨氮≤0. * 吨/年,SO2≤0. * 吨/年,NOX≤29. * 吨/年。你公司应按照闽环发〔 * 〕26号文件要求及承诺,在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二)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10. * 吨/年,在泉 (略) 倍量削减替代,从福建 (略) 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VOCs排放削减量中1.2倍替代(即13.01吨/年)。

四、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环境 (略) 界外延 * m包络范围,你公司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五、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 (略) 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委托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泉 (略) 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二)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

(三)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应在投产后3至5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请泉州市泉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泉州 (略)

* 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 (略) 编制的《 (略) 年产40万吨烷氧基化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泉州市泉 (略) 意见(泉港环保监〔 * 〕2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南山片区,除异辛醇聚氧 * 烯 * 烯醚依托现有生产装置区空余区域新建生产线外,其余生产装置 (略) 址南侧新增地块,项目共新增5类系列19种产品,合计产能为40万吨/年,包括减水剂单体13万吨/年、聚醚多元醇系列16万吨/年、醇醚系列0.5万吨/年、组合聚醚2万吨/年、表面活性剂系列8.5万吨/年。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结论及泉州市泉 (略) 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略) 发展规划修编( 点击查看>> )》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经综合考虑,我局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选用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清洁生 (略) 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现 (略) 理站废气主要产臭工段密闭负压收集,依托项目新增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应收集后引入项目新增蓄热式热力焚烧炉(以下简称“RTO”) (略) 理。现有工程工艺废气经“二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后,依托 (略) 理后达标排放,现有工程末端活性炭吸附改 (略) 置设施。

2、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设置一套RT (略) (略) 有机废气,异辛醇聚氧 * 烯 * 烯醚生产线工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三 (略) 理后进入RTO系统;生产装置工艺废气、切片灌装车间灌装线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三级 (略) 理后进入RTO系统;切片灌装车间切片废气经高效 (略) 理后进入RTO系统;储罐废气、废水收集池废气经收集后进入RTO系统;废气经 (略) 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略) 理站废气经“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实现污水分类收集、 (略) 理,所有污水管线尽可能可视化。项目配套建 (略) 理站,处理规模为 * t/d,采用“水解酸化+二级A/O+沉淀”工艺, (略) (略) 理达标后,依托现有工程废水排放口排入泉港石 (略) (略) 理。鉴于泉港石 (略) 理 (略) 理余量未能满 (略) 理要求,你公司应按照承诺,在确保项目废 (略) 置之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配套设置容积不小于 * m3初期雨水池及雨污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 (略) (略) 理;厂区设置雨水监控池,清净雨水经监测达标后外排入 (略) 。循环冷却排水依托现有工程中 (略) 理后回用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 * m3事故池,并与现有工程 * m3事故池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循环水泵、冷却塔等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 (略) 界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设置固体废 (略) 所,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配套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精馏残液、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冷凝液、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 (略) (略) 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投产后应对过滤滤渣、 (略) 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前暂按 (略) 管理。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点,并按监测要求开展监测,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7、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对排放的污染物和 (略) 监测,并按《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

8、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国土规划、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项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装置、罐区等应按规范设置围堰;按规范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做好与泉港石化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制定并落实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确保事故状态下实现敏感目标的紧急撤离。在投产前按规定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演练,做好与政府、园区风险应急预案的有效联动,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9、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 (略) 标准。项目非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点击查看>> ) (略) 业排放限值, (略)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中“≥97%”要求,其余工艺 (略)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表6排放限值。 (略) 理站恶臭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表2标准限值。

(略) 界无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点击查看>> )表3的标准限值,厂区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 (略)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7浓度限值。

2、水污 (略) 标准。项目废水 (略)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泉港石 (略) 理厂接管水质指标。

3、 (略) 标准。施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一)《报告书》核定的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

废水量≤3. * 万吨/年,COD≤1. * 吨/年,氨氮≤0. * 吨/年,SO2≤0. * 吨/年,NOX≤29. * 吨/年。你公司应按照闽环发〔 * 〕26号文件要求及承诺,在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二)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10. * 吨/年,在泉 (略) 倍量削减替代,从福建 (略) 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VOCs排放削减量中1.2倍替代(即13.01吨/年)。

四、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环境 (略) 界外延 * m包络范围,你公司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五、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 (略) 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委托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泉 (略) 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二)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

(三)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应在投产后3至5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请泉州市泉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泉州 (略)

* 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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