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国营农场NC-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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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国营农场NC-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舞 (略) NC-02街坊 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二○二二 年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合理使用土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指导本规划范围内用地的建设,依法实施规划管理,特编制《舞 (略) NC-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略) 令第 * 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年 (略) 令第7号);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点击查看>> 1);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1);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点击查看>> 6);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 * 年修订);

  8、《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

  9、《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

  10、《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点击查看>> );

  1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

  12、《 (略) 乡规划条例》( * 年3月1日实施);

  13、《 (略) 乡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14、《九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 * 年修订);

  15、《舞阳县银杏人文生态纪念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论证报告》( * 年1月);

  16、《关于舞阳县银杏人文生态纪念园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意见》(舞自然资预审〔 * 〕10号)。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 (略) 市功能的补充和完善,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建设项 (略) 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同时要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处理好实际需求与未来发展的关系,坚持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立足现实、兼顾发展,增强科学性、避免盲目性、随意性。

  2、统筹规划的原则:要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上位规划的要求,与土地利用 (略) 乡规划相协调,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点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3、可操作性原则:结合现状用地情况和当地殡葬习俗实际,深化规划范围内土地控制要素,切实服务于规划管理与片区建设。

  第四条 规划范围

  东至现状排水沟、西至 * 乡道、南至塘河北侧、北至河南佳源乳 (略) ,规划范围约9.3公顷。

  第五条 功能定位

  规划范围 (略) 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

  第六条 法定内容

  1、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 (略) 分,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2、本规划各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配建停车位、配套设施等为强制性内容,必须按 (略) 。本规划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款为强制性内容。

  3、本规划各地块的用地面积、建筑容量、建筑后退、出入口位置等方面为规定性内容,旨在促进区域建筑形态、 (略) 、交通组织等的统一与协调。

  4、本规划中有关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及环境设计等内容为引导性内容,旨在促进区域景观形态的统一,同时鼓励建筑及环境景观的多样性创作。

  5、本规划未涉及的内容和指标,应符合国家、河南省和舞阳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 实施与管理

  1、本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舞阳县九街镇人民政府会同 (略) 门负责实施与管理,本规 (略) 和规模要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 * 年的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对本规划的修改应按 (略) ,编制机关对修改 (略) 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3、本规划解释权属舞阳 (略) 门和九街镇人民政府。

  第二章 土地使用控制

  第八条 地块划分

  本规划地块编号按“管理单元-街坊-地块”三个层次划分,字母NC代表舞 (略) 管理单元,数字分别代表街坊和地块编号。

  第九条 土地使用分类及控制

  用地分类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点击查看>> 1),根据土地权属和用地需求划分至中类或小类,用地规划如下:

  规划NC-02-1地块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代码H3),面积 * 平方米。

  第十条 用地兼容性控制

  为保证规划用地功能,规划用地不兼容其他用地。

  第十一条 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容量控制

  规划控制NC-02-1地块容积率不大于0.1;建筑密度不大于8%;建筑容量不大于 * 平方米。

  第十二条 绿地率控制

  规划控制NC-02-1地块绿地率不低于30%。

  NC-02- (略) 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的规划与设计,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40%, (略) 《公园设计标准》GB * 的规定。各功能区的绿地率应符合《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和《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点击查看>> )的规定。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管理规定

  1、 (略) 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现状土地用途与图则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 (略) 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图则规定的用途相符。

  2、地块使用时涉及的农用地应先根据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后方可使用。

  3、 (略) 确定的配建性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内,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补偿。

  4、地块内建筑今后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其使 (略) 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

  第三章 建筑控制

  第十四条  (略)

  NC-02-1地块使用时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宜分为骨灰安置区、业务办公区、公共服务区和生态文化教育功能区等,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人为本、流程简洁、绿色文明等要求。 (略) 、朝向、形态等应有利于自然采光、通风,减少建筑能耗。

  第十五条 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控制NC-02-1地块建筑高度小于24米。

  第十六条 建筑间距控制

  1、基本原则

  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防灾、消防、环保、国家安全、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建筑节能、视觉卫生、空间环境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满足《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点击查看>>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

  - * )》等的有关规定。

  2、建筑间距

  (1)规划范围内建筑之间的间距控制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 -

   *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点击查看>> 4)》等有关规范确定。

  (2)规划范围建筑应考虑对相邻地块日照的影响,满足日照要求。

  第十七条 建筑后退规定

  1、一般规定

  根据地块的区位和不同的使用功能确定建筑后退地块界线的距离;其退让距离应符合消防、防汛、交通等安全要求外,并同时符合本规划规定。

  2、建筑退后道路红线的距离,应当有利于建筑形成整洁有序的界面,结合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合理确定其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围墙围栏外缘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大门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建筑后退 * 乡道规划红线的最小控制距离不得5米。

  3、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的规定

  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的距离,除了满足安全要求和采光要求以外,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和《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 (略) ,并满足下表的规定:

  第十八条 地下空间利用

  地下空间主要用于配套工程、机动车及 (略) 以及建筑辅助设施。要合理开发利用业务办公区及公共服务区的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满足消防、人防等安全要求,出入口设置应考虑交通安全和流线组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面功能相协调。地下建筑物的最小退界距离不小于5米,且与周边建筑的最小距离为10米;同时地下建筑物退界距离不宜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 (略) 的距离)的0.7倍。

  人防工程建设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 * 〕第18号)和舞阳县人 (略) 门的有关规定配建。

  第十九条 城市设计引导

  1、建筑设计引导

  规划范围 (略) 城区以外的农村地区,建筑为公益性公墓配套建筑,建筑风格宜按新中式建筑风格为主控制,局部穿插新中式元素、符号,彰显地方传统文化,形体应庄重、美观、大方,并与周边村镇环境相适宜。

  建筑色彩主色调宜为灰色和白色,装饰色以中低明度的普蓝色或瓦灰色等色彩搭配,建筑色彩上应强调统一协调。

  临道路一侧的建筑设计应注重与道路的尺度关系,统一规划、精心设计,营造整齐有序的街景空间。

  2、环境设计引导

  景观设计注重园林化、个性化、艺术化的设计,改变以往公墓水泥化、白石化等不良现象。绿化设计宜开敞通透、尺度宜人,植物配置应注重乔、灌、草合理搭配,营造温馨、舒适、祥和、宁静的景观氛围;通过不同基调景观树种的选择和植物配置方式形成鲜明的特色,通过丰富多样的植物,营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植物景观。

  地块内小品设施等设置应与项目功能相协调,形式宜现代简洁,同时体现地块功能文化特色。

  第四章 配套设施规划

  第二十条 市政公用设施

  1、垃圾收集点

  NC-02-1地块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配置垃圾收集点,并应满足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 (略) 垃圾收集 (略) (略) 地。

  2、变电室

  NC-02-1地块 (略) 变电室。

  3、 (略)

  NC-02-1地块 (略) (略) ,近期采用自备井和无塔供水增压器供水; (略) 镇坡杨村接入自来水, (略) 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

  4、 (略) 理站

  NC-02-1地块 (略) (略) 理站,生 (略) 理后用于绿化灌溉或降尘洒水。

  5、 (略)

  NC-02-1地块规划至少配置 (略) 。

  6、非 (略)

  NC-02-1地块非机动车停车位按6车位/公顷占地面积的标准配建,并配备不少于15%的非机动车充电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宜设于地块出入口附近,造型应设计美观。

  7、 (略)

  NC-02-1地块机动车停车位按10车位/公顷占地面积的标准配建,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机动车和非 (略) 应设置在主出入口附近,且不应占用出入口内 (略) 、消防车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略) 规模应根据公墓设计容量、当地的殡葬习俗,清明节等祭扫高峰流量及公墓周围停车条件等因素进一步校核确定。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一条 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及 (略) 镇道路控制,农场路和 * 乡 (略) 镇支路,连接周边过境公路。

  第二十二条 道路横断面规划

  农场路和 * 乡道(农场路至塘河段):3m(人行道)-10m(机动车道)-3m(人行道)=16m

   * 乡道(塘河以南段):2m(人行道)-10m(机动车道)-2m(人行道)=14m

  第二十三条 道路交叉口规划

  规划范围周边路口为一般平面交叉路口,交叉口路缘石转弯半径均按不低于12米控制。在工程设计中对路口路缘石转弯半 (略) (略) 验算。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出入口设置

  NC-02-1地块靠 * 乡道一侧设置两个机动车出入口,其中主出入口 (略) (略) 地;出入口最大宽度不宜大于10米,具体位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结合总平面设计确定。

  第二十五条 地块内道路交通规划

  NC-02-1地块内道路应符合《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点击查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合理 (略) 交通。 (略) 道路应有明显标识,通向骨灰安置区的 (略) 路。

  第六章  市政工程规划

  第二十六条 一般规定

  本规划的市政公用设施指标为规划范围内总体需求量,具体地块需求量需结合工艺结构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时进一步细化核算, (略) 门协商确定。规划的各类市政工程管线,需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详细安排。

  第二十七条 给水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范围最高日需水量约为 * 立方米/日,日变化系数取1.5,则规划范围平均日总需水量为 * 立方米/日。

  2、规划范围近期采用自备井供水, (略) (略) ,自打深井一眼,配套无塔供水器加压供水; (略) 镇坡杨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

  3、规划范围 (略) 城区和周边镇区,要加强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建筑消防用水量应在下一步的工程设计中考虑。

  4、规划范围给水的水 (略)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 )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流量计算采用漯河市本地暴雨强度公式,雨水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为2年,综合径流系数取0.65。

  2、NC-02-01地块内地表水和雨洪宜采用明沟排放系统,多余的雨水经明沟收集后向南就近排入塘河。

  第二十九条 污水工程规划

  1、规划范围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预测规划范围平均日污水量为 * 立方米/日,总变化系数取1.8,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为2.8升/秒。

  2、NC-02-1地块 (略) (略) 理站,生产和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一级标准。

  加强再生水利用,规划设置一套再生水利用系统,设置再生水收纳池,再生水用于绿化浇灌和降尘洒水,不外排。

  第三十条 电力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范围用电总负荷最高为 * 千瓦。

  2、规划10千伏配电线路沿道路南侧 (略) (略) 架空接入NC-02-1地块。

  3、规划NC-02-1地块 (略) 10千伏变电室。

  4、现状35KV路吴线 (略) 线两侧各10米,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各类建(构)筑物,不得种植自然生长高度影响高压线安全的高大树木。

  第三十一条 通信工程规划

  预测规划范围电话总 (略) 。

  通信线路采用架空电缆方式, (略) 路和01 (略) 镇坡杨村交接箱就近接入NC-02-1地块。

  第三十二条 燃气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燃气负荷主要是职工食堂用气,职工定员30人。规划NC-02-1地块年最大用气 * .4立方米,日平均用气量3.78立方米。

  规划范围距离 (略) 较远,目前无法使用市政燃气,近期规划使用罐装液化石油供应生活用气;远期待县域乡 (略) 覆盖规划范围时使用市政燃气,燃气管 (略) 就近接入。

  第三十三条 环卫设施规划

  1、规划NC-02-1地块应设置分类垃圾箱按不大于7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垃圾收集点, (略) 应设置封闭的固体废弃物盛放装置, (略) 分类回收。 (略) 垃圾收集 (略) (略) 地,垃圾收集后转 (略) (略) 理。

  2、规划范围配置不少于 (略) 。

  第三十四条 防灾规划 防火 NC-02-01地块要加强消防设施规划建设,道路设计应 (略) (略) ,满 (略) 的需要;墓区宜开设防火隔离带;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和消防水池等防火设施;建筑消防用水量在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建筑耐火等级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防洪排涝 NC-02-01地块在规划设计时应确保排水畅通;地块内地表水和雨洪宜采用明沟排放系统;地块邻近塘河,要采取必要的防内涝措施,符合国家《防洪标准》GB * 的规定;用地规划高程应高出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0.20米以上。 抗震 (略) 区域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抗震等级应 (略) 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规划范围生态环境保护,入驻项目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规划用地配置遗物祭品焚烧专用设备时,应考虑当地的地形、地势,常年主导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等因素,选择有利于烟气扩散且不引起环境影响纠纷的区域。遗物祭品焚烧专用设备的烟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应设置分类垃圾箱, (略) 应设置封闭的固体废弃物盛放装置;公墓音响、电子礼炮等专用设备的声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加强污水排放管理, (略) 理后二次利用,不外排。

  注重用地绿化设计与管理,墓区建设体现园林化特点,开设防火带,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公墓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第七章 “六线”控制

  第三十六条 红线控制

  控制 * 乡道(农场路至塘河段)红线宽度为14米,纳入红线控制管理。

  第三十七条 黄线控制

  控制NC-02-1地块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纳入黄线控制管理。

地块编号NC-02-1
强制性指标用地性质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用地代码H3
用地兼容性-
容积率≤0.1
建筑密度(%)≤8
建筑高度(m)<24
绿地率≥30
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公顷面积
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6车位/公顷面积
配套设施NC-02-1地块配置垃圾收集点、变电室、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厕、 (略) 、 (略) 理站
日照间距日照间距应符合《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等有关规定
防火间距符合《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有关规定
规定性指标地块面积m2 *
建筑容量m2≤ *
出入口位置西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米)
建筑高度
道路名称
H<24
建筑 (略) 边界距离控制(米)
建筑类型
建筑朝向及高度
其他建筑
* 乡道5m主要
朝向
低层5
多层6
次要
朝向
低层5
多层6
引导性指标人口容量(人)-
建筑风格建筑风格按新中式建筑风格为主控制,局部穿插新中式元素、符号,彰显地方传统文化,形体庄重、美观、大方。
建筑色彩建筑色彩主色调宜为灰色和白色,装饰色宜为普蓝、瓦灰色,建筑色彩上应强调统一协调。
环境要素临道路一侧建筑设计应注重与道路的尺度关系,统一规划、精心设计,营造整齐有序的街景空间。地块内小品设施设置应与建筑风格相协调,形式宜现代简洁,同时体现中原文化特色。绿化设计宜开敞通透、尺度宜人,植物配置应注重乔、灌、草相结合,表达地域特色和可识别性。
备注1、NC-02-1地块应沿用地四周在用地范围内宜设置防火隔离带。
2、各类市政管线的具体接口位置,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结合规划地块总平面图及竖向确定。
3、NC-02-1 (略) 应设置机动车和非 (略) ,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备不少于15%的非机动车充电车位。
4、35KV路吴线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各类建(构)筑物,不得种植自然生长高度影响高压线安全的高大树木。


附件1:主要规划图集.zip



  舞 (略) NC-02街坊 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二○二二 年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合理使用土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指导本规划范围内用地的建设,依法实施规划管理,特编制《舞 (略) NC-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略) 令第 * 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年 (略) 令第7号);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点击查看>> 1);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1);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点击查看>> 6);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 * 年修订);

  8、《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

  9、《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

  10、《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点击查看>> );

  1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

  12、《 (略) 乡规划条例》( * 年3月1日实施);

  13、《 (略) 乡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14、《九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 * 年修订);

  15、《舞阳县银杏人文生态纪念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论证报告》( * 年1月);

  16、《关于舞阳县银杏人文生态纪念园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意见》(舞自然资预审〔 * 〕10号)。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 (略) 市功能的补充和完善,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建设项 (略) 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同时要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处理好实际需求与未来发展的关系,坚持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立足现实、兼顾发展,增强科学性、避免盲目性、随意性。

  2、统筹规划的原则:要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上位规划的要求,与土地利用 (略) 乡规划相协调,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点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3、可操作性原则:结合现状用地情况和当地殡葬习俗实际,深化规划范围内土地控制要素,切实服务于规划管理与片区建设。

  第四条 规划范围

  东至现状排水沟、西至 * 乡道、南至塘河北侧、北至河南佳源乳 (略) ,规划范围约9.3公顷。

  第五条 功能定位

  规划范围 (略) 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

  第六条 法定内容

  1、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 (略) 分,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2、本规划各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配建停车位、配套设施等为强制性内容,必须按 (略) 。本规划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款为强制性内容。

  3、本规划各地块的用地面积、建筑容量、建筑后退、出入口位置等方面为规定性内容,旨在促进区域建筑形态、 (略) 、交通组织等的统一与协调。

  4、本规划中有关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及环境设计等内容为引导性内容,旨在促进区域景观形态的统一,同时鼓励建筑及环境景观的多样性创作。

  5、本规划未涉及的内容和指标,应符合国家、河南省和舞阳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 实施与管理

  1、本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舞阳县九街镇人民政府会同 (略) 门负责实施与管理,本规 (略) 和规模要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 * 年的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对本规划的修改应按 (略) ,编制机关对修改 (略) 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3、本规划解释权属舞阳 (略) 门和九街镇人民政府。

  第二章 土地使用控制

  第八条 地块划分

  本规划地块编号按“管理单元-街坊-地块”三个层次划分,字母NC代表舞 (略) 管理单元,数字分别代表街坊和地块编号。

  第九条 土地使用分类及控制

  用地分类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点击查看>> 1),根据土地权属和用地需求划分至中类或小类,用地规划如下:

  规划NC-02-1地块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代码H3),面积 * 平方米。

  第十条 用地兼容性控制

  为保证规划用地功能,规划用地不兼容其他用地。

  第十一条 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容量控制

  规划控制NC-02-1地块容积率不大于0.1;建筑密度不大于8%;建筑容量不大于 * 平方米。

  第十二条 绿地率控制

  规划控制NC-02-1地块绿地率不低于30%。

  NC-02- (略) 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的规划与设计,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40%, (略) 《公园设计标准》GB * 的规定。各功能区的绿地率应符合《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和《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点击查看>> )的规定。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管理规定

  1、 (略) 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现状土地用途与图则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 (略) 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图则规定的用途相符。

  2、地块使用时涉及的农用地应先根据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后方可使用。

  3、 (略) 确定的配建性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内,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补偿。

  4、地块内建筑今后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其使 (略) 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

  第三章 建筑控制

  第十四条  (略)

  NC-02-1地块使用时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宜分为骨灰安置区、业务办公区、公共服务区和生态文化教育功能区等,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人为本、流程简洁、绿色文明等要求。 (略) 、朝向、形态等应有利于自然采光、通风,减少建筑能耗。

  第十五条 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控制NC-02-1地块建筑高度小于24米。

  第十六条 建筑间距控制

  1、基本原则

  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防灾、消防、环保、国家安全、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建筑节能、视觉卫生、空间环境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满足《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点击查看>>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

  - * )》等的有关规定。

  2、建筑间距

  (1)规划范围内建筑之间的间距控制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 -

   *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点击查看>> 4)》等有关规范确定。

  (2)规划范围建筑应考虑对相邻地块日照的影响,满足日照要求。

  第十七条 建筑后退规定

  1、一般规定

  根据地块的区位和不同的使用功能确定建筑后退地块界线的距离;其退让距离应符合消防、防汛、交通等安全要求外,并同时符合本规划规定。

  2、建筑退后道路红线的距离,应当有利于建筑形成整洁有序的界面,结合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合理确定其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围墙围栏外缘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大门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建筑后退 * 乡道规划红线的最小控制距离不得5米。

  3、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的规定

  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的距离,除了满足安全要求和采光要求以外,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和《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 (略) ,并满足下表的规定:

  第十八条 地下空间利用

  地下空间主要用于配套工程、机动车及 (略) 以及建筑辅助设施。要合理开发利用业务办公区及公共服务区的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满足消防、人防等安全要求,出入口设置应考虑交通安全和流线组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面功能相协调。地下建筑物的最小退界距离不小于5米,且与周边建筑的最小距离为10米;同时地下建筑物退界距离不宜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 (略) 的距离)的0.7倍。

  人防工程建设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 * 〕第18号)和舞阳县人 (略) 门的有关规定配建。

  第十九条 城市设计引导

  1、建筑设计引导

  规划范围 (略) 城区以外的农村地区,建筑为公益性公墓配套建筑,建筑风格宜按新中式建筑风格为主控制,局部穿插新中式元素、符号,彰显地方传统文化,形体应庄重、美观、大方,并与周边村镇环境相适宜。

  建筑色彩主色调宜为灰色和白色,装饰色以中低明度的普蓝色或瓦灰色等色彩搭配,建筑色彩上应强调统一协调。

  临道路一侧的建筑设计应注重与道路的尺度关系,统一规划、精心设计,营造整齐有序的街景空间。

  2、环境设计引导

  景观设计注重园林化、个性化、艺术化的设计,改变以往公墓水泥化、白石化等不良现象。绿化设计宜开敞通透、尺度宜人,植物配置应注重乔、灌、草合理搭配,营造温馨、舒适、祥和、宁静的景观氛围;通过不同基调景观树种的选择和植物配置方式形成鲜明的特色,通过丰富多样的植物,营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植物景观。

  地块内小品设施等设置应与项目功能相协调,形式宜现代简洁,同时体现地块功能文化特色。

  第四章 配套设施规划

  第二十条 市政公用设施

  1、垃圾收集点

  NC-02-1地块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配置垃圾收集点,并应满足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 (略) 垃圾收集 (略) (略) 地。

  2、变电室

  NC-02-1地块 (略) 变电室。

  3、 (略)

  NC-02-1地块 (略) (略) ,近期采用自备井和无塔供水增压器供水; (略) 镇坡杨村接入自来水, (略) 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

  4、 (略) 理站

  NC-02-1地块 (略) (略) 理站,生 (略) 理后用于绿化灌溉或降尘洒水。

  5、 (略)

  NC-02-1地块规划至少配置 (略) 。

  6、非 (略)

  NC-02-1地块非机动车停车位按6车位/公顷占地面积的标准配建,并配备不少于15%的非机动车充电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宜设于地块出入口附近,造型应设计美观。

  7、 (略)

  NC-02-1地块机动车停车位按10车位/公顷占地面积的标准配建,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机动车和非 (略) 应设置在主出入口附近,且不应占用出入口内 (略) 、消防车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略) 规模应根据公墓设计容量、当地的殡葬习俗,清明节等祭扫高峰流量及公墓周围停车条件等因素进一步校核确定。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一条 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及 (略) 镇道路控制,农场路和 * 乡 (略) 镇支路,连接周边过境公路。

  第二十二条 道路横断面规划

  农场路和 * 乡道(农场路至塘河段):3m(人行道)-10m(机动车道)-3m(人行道)=16m

   * 乡道(塘河以南段):2m(人行道)-10m(机动车道)-2m(人行道)=14m

  第二十三条 道路交叉口规划

  规划范围周边路口为一般平面交叉路口,交叉口路缘石转弯半径均按不低于12米控制。在工程设计中对路口路缘石转弯半 (略) (略) 验算。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出入口设置

  NC-02-1地块靠 * 乡道一侧设置两个机动车出入口,其中主出入口 (略) (略) 地;出入口最大宽度不宜大于10米,具体位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结合总平面设计确定。

  第二十五条 地块内道路交通规划

  NC-02-1地块内道路应符合《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点击查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合理 (略) 交通。 (略) 道路应有明显标识,通向骨灰安置区的 (略) 路。

  第六章  市政工程规划

  第二十六条 一般规定

  本规划的市政公用设施指标为规划范围内总体需求量,具体地块需求量需结合工艺结构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时进一步细化核算, (略) 门协商确定。规划的各类市政工程管线,需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详细安排。

  第二十七条 给水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范围最高日需水量约为 * 立方米/日,日变化系数取1.5,则规划范围平均日总需水量为 * 立方米/日。

  2、规划范围近期采用自备井供水, (略) (略) ,自打深井一眼,配套无塔供水器加压供水; (略) 镇坡杨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

  3、规划范围 (略) 城区和周边镇区,要加强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建筑消防用水量应在下一步的工程设计中考虑。

  4、规划范围给水的水 (略)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 )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流量计算采用漯河市本地暴雨强度公式,雨水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为2年,综合径流系数取0.65。

  2、NC-02-01地块内地表水和雨洪宜采用明沟排放系统,多余的雨水经明沟收集后向南就近排入塘河。

  第二十九条 污水工程规划

  1、规划范围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预测规划范围平均日污水量为 * 立方米/日,总变化系数取1.8,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为2.8升/秒。

  2、NC-02-1地块 (略) (略) 理站,生产和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一级标准。

  加强再生水利用,规划设置一套再生水利用系统,设置再生水收纳池,再生水用于绿化浇灌和降尘洒水,不外排。

  第三十条 电力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范围用电总负荷最高为 * 千瓦。

  2、规划10千伏配电线路沿道路南侧 (略) (略) 架空接入NC-02-1地块。

  3、规划NC-02-1地块 (略) 10千伏变电室。

  4、现状35KV路吴线 (略) 线两侧各10米,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各类建(构)筑物,不得种植自然生长高度影响高压线安全的高大树木。

  第三十一条 通信工程规划

  预测规划范围电话总 (略) 。

  通信线路采用架空电缆方式, (略) 路和01 (略) 镇坡杨村交接箱就近接入NC-02-1地块。

  第三十二条 燃气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燃气负荷主要是职工食堂用气,职工定员30人。规划NC-02-1地块年最大用气 * .4立方米,日平均用气量3.78立方米。

  规划范围距离 (略) 较远,目前无法使用市政燃气,近期规划使用罐装液化石油供应生活用气;远期待县域乡 (略) 覆盖规划范围时使用市政燃气,燃气管 (略) 就近接入。

  第三十三条 环卫设施规划

  1、规划NC-02-1地块应设置分类垃圾箱按不大于7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垃圾收集点, (略) 应设置封闭的固体废弃物盛放装置, (略) 分类回收。 (略) 垃圾收集 (略) (略) 地,垃圾收集后转 (略) (略) 理。

  2、规划范围配置不少于 (略) 。

  第三十四条 防灾规划 防火 NC-02-01地块要加强消防设施规划建设,道路设计应 (略) (略) ,满 (略) 的需要;墓区宜开设防火隔离带;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和消防水池等防火设施;建筑消防用水量在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建筑耐火等级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防洪排涝 NC-02-01地块在规划设计时应确保排水畅通;地块内地表水和雨洪宜采用明沟排放系统;地块邻近塘河,要采取必要的防内涝措施,符合国家《防洪标准》GB * 的规定;用地规划高程应高出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0.20米以上。 抗震 (略) 区域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抗震等级应 (略) 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规划范围生态环境保护,入驻项目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规划用地配置遗物祭品焚烧专用设备时,应考虑当地的地形、地势,常年主导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等因素,选择有利于烟气扩散且不引起环境影响纠纷的区域。遗物祭品焚烧专用设备的烟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应设置分类垃圾箱, (略) 应设置封闭的固体废弃物盛放装置;公墓音响、电子礼炮等专用设备的声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加强污水排放管理, (略) 理后二次利用,不外排。

  注重用地绿化设计与管理,墓区建设体现园林化特点,开设防火带,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公墓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第七章 “六线”控制

  第三十六条 红线控制

  控制 * 乡道(农场路至塘河段)红线宽度为14米,纳入红线控制管理。

  第三十七条 黄线控制

  控制NC-02-1地块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纳入黄线控制管理。

地块编号NC-02-1
强制性指标用地性质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用地代码H3
用地兼容性-
容积率≤0.1
建筑密度(%)≤8
建筑高度(m)<24
绿地率≥30
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公顷面积
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6车位/公顷面积
配套设施NC-02-1地块配置垃圾收集点、变电室、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厕、 (略) 、 (略) 理站
日照间距日照间距应符合《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9》等有关规定
防火间距符合《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点击查看>>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有关规定
规定性指标地块面积m2 *
建筑容量m2≤ *
出入口位置西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米)
建筑高度
道路名称
H<24
建筑 (略) 边界距离控制(米)
建筑类型
建筑朝向及高度
其他建筑
* 乡道5m主要
朝向
低层5
多层6
次要
朝向
低层5
多层6
引导性指标人口容量(人)-
建筑风格建筑风格按新中式建筑风格为主控制,局部穿插新中式元素、符号,彰显地方传统文化,形体庄重、美观、大方。
建筑色彩建筑色彩主色调宜为灰色和白色,装饰色宜为普蓝、瓦灰色,建筑色彩上应强调统一协调。
环境要素临道路一侧建筑设计应注重与道路的尺度关系,统一规划、精心设计,营造整齐有序的街景空间。地块内小品设施设置应与建筑风格相协调,形式宜现代简洁,同时体现中原文化特色。绿化设计宜开敞通透、尺度宜人,植物配置应注重乔、灌、草相结合,表达地域特色和可识别性。
备注1、NC-02-1地块应沿用地四周在用地范围内宜设置防火隔离带。
2、各类市政管线的具体接口位置,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结合规划地块总平面图及竖向确定。
3、NC-02-1 (略) 应设置机动车和非 (略) ,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备不少于15%的非机动车充电车位。
4、35KV路吴线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各类建(构)筑物,不得种植自然生长高度影响高压线安全的高大树木。


附件1:主要规划图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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