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合成氨装置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合成氨装置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你公司报送的《合成氨装置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 * 年1月17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在三明 (略) 站对 (略) 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 * 年1月24日在三明 (略) 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 (略) 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并商三明市永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 (略) (略) 区内,拟采用连续式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替代现有间歇式固定床常压煤气化技术,优化空分、变换等工艺与设备;采用低温 * 醇洗、液氮洗净化工艺替代现有联醇工艺,优化脱硫及硫回收、脱碳、精制、氨合成压缩、压缩制冷等工艺与设备;采用二氧化碳汽提尿素工艺替代现有水溶液全循环工艺;淘汰现有1台60吨/小时三废混燃炉和1台40吨/小时造气余热锅炉,改建1台 * 吨/小时高效循环流化床锅炉; (略) 储运、公用、辅助、安全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合成氨总氨产能22万吨不变,年产28万吨尿素、10万吨二氧化碳、10万吨25%氨水、 * 吨硫磺、1万吨液氮、1.14万吨液氩。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经永安市工 (略) 备案(编号:闽工信备[ * ]G 点击查看>> 号),符合《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明政〔 * 〕4号)、《永安市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硫回收装置区外 * 米、上片区废水收集系统外 * 米、 (略) 理装置外 * 米、液氨装卸栈台外50米、 * 醇储罐外50米、 (略) 房外50米、 * 吨/ (略) 外50米、现有氨合塔外 * 米、现有75吨/ (略) 外5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75吨/小时锅炉烟气、 * 吨/小时锅炉烟气、硫回收尾气焚烧炉 (略) 理后通过1根 * 米高排气筒排放,低温 * (略) 理后通过1根90米高排气筒排放,硫磺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74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80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 (略) 皮 (略) 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 (略) 皮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小时锅炉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小时锅炉下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原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1号煤筒 (略) 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2号煤筒 (略) 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下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油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水调配、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 (略) 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皮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事故状态和非正常工况废气经火炬燃烧后通过 * 米高火炬口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气化工序灰水槽废水、 * 醇/水分离塔排污水、变换和气化工序冷凝废水、脱盐制水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脱硝置换废水、冷凝液回收精制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含油废水、原水制水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略) 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 (略) 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矿物油与废油渣、检验测试废液、锅炉脱销废催化剂、 * 醇过滤渣与废滤芯、 * 醇精馏釜渣、废铅蓄电池、工业废油漆和废油漆桶、废除尘布袋、二氧化碳压缩废脱硫剂、二氧化碳脱氢废催化剂、沾染毒性和感染性物质的废弃包装物、液硫池底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 (略) 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 (略) 综合利用,最大限度 (略) 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 (略) 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 (略) 门、园区及周边企业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 (略) 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 (略) 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水、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 (略) (略) 。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 (略) 监测技术指南 (略) 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项目建设 (略)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和三明市永 (略) 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 (略)
* 年1月29日
你公司报送的《合成氨装置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 * 年1月17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在三明 (略) 站对 (略) 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 * 年1月24日在三明 (略) 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 (略) 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并商三明市永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 (略) (略) 区内,拟采用连续式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替代现有间歇式固定床常压煤气化技术,优化空分、变换等工艺与设备;采用低温 * 醇洗、液氮洗净化工艺替代现有联醇工艺,优化脱硫及硫回收、脱碳、精制、氨合成压缩、压缩制冷等工艺与设备;采用二氧化碳汽提尿素工艺替代现有水溶液全循环工艺;淘汰现有1台60吨/小时三废混燃炉和1台40吨/小时造气余热锅炉,改建1台 * 吨/小时高效循环流化床锅炉; (略) 储运、公用、辅助、安全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合成氨总氨产能22万吨不变,年产28万吨尿素、10万吨二氧化碳、10万吨25%氨水、 * 吨硫磺、1万吨液氮、1.14万吨液氩。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经永安市工 (略) 备案(编号:闽工信备[ * ]G 点击查看>> 号),符合《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明政〔 * 〕4号)、《永安市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硫回收装置区外 * 米、上片区废水收集系统外 * 米、 (略) 理装置外 * 米、液氨装卸栈台外50米、 * 醇储罐外50米、 (略) 房外50米、 * 吨/ (略) 外50米、现有氨合塔外 * 米、现有75吨/ (略) 外5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75吨/小时锅炉烟气、 * 吨/小时锅炉烟气、硫回收尾气焚烧炉 (略) 理后通过1根 * 米高排气筒排放,低温 * (略) 理后通过1根90米高排气筒排放,硫磺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74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80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 (略) 皮 (略) 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 (略) 皮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小时锅炉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小时锅炉下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原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1号煤筒 (略) 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2号煤筒 (略) 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下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油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水调配、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 (略) 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皮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事故状态和非正常工况废气经火炬燃烧后通过 * 米高火炬口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气化工序灰水槽废水、 * 醇/水分离塔排污水、变换和气化工序冷凝废水、脱盐制水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脱硝置换废水、冷凝液回收精制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含油废水、原水制水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略) 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 (略) 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矿物油与废油渣、检验测试废液、锅炉脱销废催化剂、 * 醇过滤渣与废滤芯、 * 醇精馏釜渣、废铅蓄电池、工业废油漆和废油漆桶、废除尘布袋、二氧化碳压缩废脱硫剂、二氧化碳脱氢废催化剂、沾染毒性和感染性物质的废弃包装物、液硫池底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 (略) 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 (略) 综合利用,最大限度 (略) 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 (略) 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 (略) 门、园区及周边企业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 (略) 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 (略) 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水、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 (略) (略) 。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 (略) 监测技术指南 (略) 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项目建设 (略)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和三明市永 (略) 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 (略)
* 年1月29日
你公司报送的《合成氨装置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 * 年1月17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在三明 (略) 站对 (略) 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 * 年1月24日在三明 (略) 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 (略) 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并商三明市永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 (略) (略) 区内,拟采用连续式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替代现有间歇式固定床常压煤气化技术,优化空分、变换等工艺与设备;采用低温 * 醇洗、液氮洗净化工艺替代现有联醇工艺,优化脱硫及硫回收、脱碳、精制、氨合成压缩、压缩制冷等工艺与设备;采用二氧化碳汽提尿素工艺替代现有水溶液全循环工艺;淘汰现有1台60吨/小时三废混燃炉和1台40吨/小时造气余热锅炉,改建1台 * 吨/小时高效循环流化床锅炉; (略) 储运、公用、辅助、安全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合成氨总氨产能22万吨不变,年产28万吨尿素、10万吨二氧化碳、10万吨25%氨水、 * 吨硫磺、1万吨液氮、1.14万吨液氩。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经永安市工 (略) 备案(编号:闽工信备[ * ]G 点击查看>> 号),符合《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明政〔 * 〕4号)、《永安市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硫回收装置区外 * 米、上片区废水收集系统外 * 米、 (略) 理装置外 * 米、液氨装卸栈台外50米、 * 醇储罐外50米、 (略) 房外50米、 * 吨/ (略) 外50米、现有氨合塔外 * 米、现有75吨/ (略) 外5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75吨/小时锅炉烟气、 * 吨/小时锅炉烟气、硫回收尾气焚烧炉 (略) 理后通过1根 * 米高排气筒排放,低温 * (略) 理后通过1根90米高排气筒排放,硫磺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74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80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 (略) 皮 (略) 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 (略) 皮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小时锅炉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小时锅炉下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原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1号煤筒 (略) 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2号煤筒 (略) 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下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油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水调配、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 (略) 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皮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事故状态和非正常工况废气经火炬燃烧后通过 * 米高火炬口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气化工序灰水槽废水、 * 醇/水分离塔排污水、变换和气化工序冷凝废水、脱盐制水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脱硝置换废水、冷凝液回收精制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含油废水、原水制水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略) 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 (略) 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矿物油与废油渣、检验测试废液、锅炉脱销废催化剂、 * 醇过滤渣与废滤芯、 * 醇精馏釜渣、废铅蓄电池、工业废油漆和废油漆桶、废除尘布袋、二氧化碳压缩废脱硫剂、二氧化碳脱氢废催化剂、沾染毒性和感染性物质的废弃包装物、液硫池底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 (略) 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 (略) 综合利用,最大限度 (略) 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 (略) 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 (略) 门、园区及周边企业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 (略) 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 (略) 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水、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 (略) (略) 。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 (略) 监测技术指南 (略) 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项目建设 (略)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和三明市永 (略) 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 (略)
* 年1月29日
你公司报送的《合成氨装置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 * 年1月17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在三明 (略) 站对 (略) 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 * 年1月24日在三明 (略) 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 (略) 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并商三明市永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 (略) (略) 区内,拟采用连续式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替代现有间歇式固定床常压煤气化技术,优化空分、变换等工艺与设备;采用低温 * 醇洗、液氮洗净化工艺替代现有联醇工艺,优化脱硫及硫回收、脱碳、精制、氨合成压缩、压缩制冷等工艺与设备;采用二氧化碳汽提尿素工艺替代现有水溶液全循环工艺;淘汰现有1台60吨/小时三废混燃炉和1台40吨/小时造气余热锅炉,改建1台 * 吨/小时高效循环流化床锅炉; (略) 储运、公用、辅助、安全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合成氨总氨产能22万吨不变,年产28万吨尿素、10万吨二氧化碳、10万吨25%氨水、 * 吨硫磺、1万吨液氮、1.14万吨液氩。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经永安市工 (略) 备案(编号:闽工信备[ * ]G 点击查看>> 号),符合《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明政〔 * 〕4号)、《永安市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硫回收装置区外 * 米、上片区废水收集系统外 * 米、 (略) 理装置外 * 米、液氨装卸栈台外50米、 * 醇储罐外50米、 (略) 房外50米、 * 吨/ (略) 外50米、现有氨合塔外 * 米、现有75吨/ (略) 外5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75吨/小时锅炉烟气、 * 吨/小时锅炉烟气、硫回收尾气焚烧炉 (略) 理后通过1根 * 米高排气筒排放,低温 * (略) 理后通过1根90米高排气筒排放,硫磺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74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80米高排气筒排放,尿素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 (略) 皮 (略) 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 (略) 皮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小时锅炉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吨/小时锅炉下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原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1号煤筒 (略) 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2号煤筒 (略) 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下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油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水调配、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 (略) 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皮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5吨/小时锅炉煤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事故状态和非正常工况废气经火炬燃烧后通过 * 米高火炬口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气化工序灰水槽废水、 * 醇/水分离塔排污水、变换和气化工序冷凝废水、脱盐制水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脱硝置换废水、冷凝液回收精制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含油废水、原水制水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略) 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 (略) 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矿物油与废油渣、检验测试废液、锅炉脱销废催化剂、 * 醇过滤渣与废滤芯、 * 醇精馏釜渣、废铅蓄电池、工业废油漆和废油漆桶、废除尘布袋、二氧化碳压缩废脱硫剂、二氧化碳脱氢废催化剂、沾染毒性和感染性物质的废弃包装物、液硫池底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 (略) 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 (略) 综合利用,最大限度 (略) 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 (略) 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 (略) 门、园区及周边企业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 (略) 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 (略) 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水、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 (略) (略) 。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 (略) 监测技术指南 (略) 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项目建设 (略)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和三明市永 (略) 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 (略)
*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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