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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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函



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补充报告”)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 * 年1月18日受理了该补充报告的审批申请,在三明 (略) 站对 (略) 公开,并将补充报告信息全本公示;于 * 年1月25日在三明 (略) 站对补充报告拟作出的 (略) 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未收到关于本补充报告的意见。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 年4月5日经原三明 (略) 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筛焦楼增设2套布袋除尘器,运焦增 (略) 并配套3套布袋除尘器, (略) 减少2个,干熄 (略) 排气筒高度由65米降低至25米。上述变动内容属于重大变动,你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委托福建闽冶 (略) 编制了补充报告。

补充报告相关内容表明,在落实《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补充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二、在 * 平方米烧结车间外 * 米、热回收焦炉炉体外 * 米、机焦炉车间外 * 米、 (略) 理站外 * 米、烧结 (略) 外 * 米以及烧结 (略) 外 * 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在上述环境防护区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其他要求仍按《三明 (略) 关于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明环审〔 * 〕12号)执行。

三明 (略)

* 年1月30日

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补充报告”)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 * 年1月18日受理了该补充报告的审批申请,在三明 (略) 站对 (略) 公开,并将补充报告信息全本公示;于 * 年1月25日在三明 (略) 站对补充报告拟作出的 (略) 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未收到关于本补充报告的意见。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 年4月5日经原三明 (略) 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筛焦楼增设2套布袋除尘器,运焦增 (略) 并配套3套布袋除尘器, (略) 减少2个,干熄 (略) 排气筒高度由65米降低至25米。上述变动内容属于重大变动,你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委托福建闽冶 (略) 编制了补充报告。

补充报告相关内容表明,在落实《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补充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二、在 * 平方米烧结车间外 * 米、热回收焦炉炉体外 * 米、机焦炉车间外 * 米、 (略) 理站外 * 米、烧结 (略) 外 * 米以及烧结 (略) 外 * 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在上述环境防护区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其他要求仍按《三明 (略) 关于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明环审〔 * 〕12号)执行。

三明 (略)

* 年1月30日



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补充报告”)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 * 年1月18日受理了该补充报告的审批申请,在三明 (略) 站对 (略) 公开,并将补充报告信息全本公示;于 * 年1月25日在三明 (略) 站对补充报告拟作出的 (略) 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未收到关于本补充报告的意见。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 年4月5日经原三明 (略) 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筛焦楼增设2套布袋除尘器,运焦增 (略) 并配套3套布袋除尘器, (略) 减少2个,干熄 (略) 排气筒高度由65米降低至25米。上述变动内容属于重大变动,你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委托福建闽冶 (略) 编制了补充报告。

补充报告相关内容表明,在落实《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补充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二、在 * 平方米烧结车间外 * 米、热回收焦炉炉体外 * 米、机焦炉车间外 * 米、 (略) 理站外 * 米、烧结 (略) 外 * 米以及烧结 (略) 外 * 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在上述环境防护区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其他要求仍按《三明 (略) 关于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明环审〔 * 〕12号)执行。

三明 (略)

* 年1月30日

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补充报告”)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 * 年1月18日受理了该补充报告的审批申请,在三明 (略) 站对 (略) 公开,并将补充报告信息全本公示;于 * 年1月25日在三明 (略) 站对补充报告拟作出的 (略) 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未收到关于本补充报告的意见。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 年4月5日经原三明 (略) 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筛焦楼增设2套布袋除尘器,运焦增 (略) 并配套3套布袋除尘器, (略) 减少2个,干熄 (略) 排气筒高度由65米降低至25米。上述变动内容属于重大变动,你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委托福建闽冶 (略) 编制了补充报告。

补充报告相关内容表明,在落实《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补充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二、在 * 平方米烧结车间外 * 米、热回收焦炉炉体外 * 米、机焦炉车间外 * 米、 (略) 理站外 * 米、烧结 (略) 外 * 米以及烧结 (略) 外 * 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在上述环境防护区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其他要求仍按《三明 (略) 关于福建省三钢(集团) (略) 节能减排系统改造(含煤炭绿色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明环审〔 * 〕12号)执行。

三明 (略)

* 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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