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70万吨砂石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70万吨砂石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70万吨砂石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30日- * 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审批联系人:周重华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年产70万吨砂石生产线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娄底市新化县炉观镇口前村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炉观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鑫 (略)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新化县炉观镇口前村(东经 * °11′35.70″,北纬27°44′8.80″),占地面积 * m2,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18%,属于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干法制砂生产线的基础上,拟增加一条碎石生产线,与现有碎石生产线一备一用,改建现有干法制砂生产线为湿法制砂生产线,项目碎石原 (略) 矿区开采,砂石原 (略) 碎石生产线生产,本次改建产能不发生变化,仅将现有机制砂生产工艺由干法改为湿法,于制砂机后增设洗砂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废水经 (略) 理后排入现有三级沉淀池( * 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洗车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理后,用作农肥。 2.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碎石粉尘采取生产线设 (略) (略) 房内,所有破碎机、筛分机均密闭,地面全硬化。粗破工序与一破工序共用一套 (略) 理。破碎机、筛分机进出料口设置引风装置,将破碎筛分粉尘收集后引入 (略) 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二级破碎与筛分工序单独配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破碎机、筛分机均密闭,并于进出料口设置引风装置,将废气收集后引入 (略) 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两条生产线设备除布袋除尘器共用外,其余设备均独立安装;制砂粉尘采取制砂机、筛分机均密闭,地面全硬化,进出料口设置引风装置,将粉尘引至 (略) 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中二级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加强设备保养,保持设备润滑,设备密闭及基础减震,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控制生产时间和运输时段,禁止在夜间22:00~06:00期间内生产。运输车辆经过村民居住区应减速、禁鸣喇叭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废泥渣经污泥脱水压滤机(2台)脱水后,暂存至污泥暂存区(防雨防风),定期外运至新化县金叶 (略)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废润滑油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 (略) 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 年第36号修改单。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70万吨砂石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30日- * 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审批联系人:周重华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年产70万吨砂石生产线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娄底市新化县炉观镇口前村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炉观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鑫 (略)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新化县炉观镇口前村(东经 * °11′35.70″,北纬27°44′8.80″),占地面积 * m2,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18%,属于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干法制砂生产线的基础上,拟增加一条碎石生产线,与现有碎石生产线一备一用,改建现有干法制砂生产线为湿法制砂生产线,项目碎石原 (略) 矿区开采,砂石原 (略) 碎石生产线生产,本次改建产能不发生变化,仅将现有机制砂生产工艺由干法改为湿法,于制砂机后增设洗砂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废水经 (略) 理后排入现有三级沉淀池( * 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洗车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理后,用作农肥。 2.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碎石粉尘采取生产线设 (略) (略) 房内,所有破碎机、筛分机均密闭,地面全硬化。粗破工序与一破工序共用一套 (略) 理。破碎机、筛分机进出料口设置引风装置,将破碎筛分粉尘收集后引入 (略) 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二级破碎与筛分工序单独配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破碎机、筛分机均密闭,并于进出料口设置引风装置,将废气收集后引入 (略) 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两条生产线设备除布袋除尘器共用外,其余设备均独立安装;制砂粉尘采取制砂机、筛分机均密闭,地面全硬化,进出料口设置引风装置,将粉尘引至 (略) 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中二级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加强设备保养,保持设备润滑,设备密闭及基础减震,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控制生产时间和运输时段,禁止在夜间22:00~06:00期间内生产。运输车辆经过村民居住区应减速、禁鸣喇叭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措施。废泥渣经污泥脱水压滤机(2台)脱水后,暂存至污泥暂存区(防雨防风),定期外运至新化县金叶 (略)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废润滑油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 (略) 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 年第36号修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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