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康食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迁扩建项目批复意见
大名县康食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迁扩建项目批复意见
大审环评〔 * 〕号
(略) (略)
关于大名县 (略) 生猪定点屠宰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大名县 (略) :
(略) 报《大名县 (略) 生猪定点屠宰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大名县 (略) 现厂址位于大名县龙王庙镇南 * m, * 国道东, * 年12月,委托 (略) 第 (略) 编制了《大名县 (略) 生猪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已经大名 (略) 的批复,并通过了环保自主验收。该公司已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邯郸市人民政府邯政复[ * ]17号)定点屠宰代码:B 点击查看>> 。因企业发展需要, (略) 迁址扩建,淘汰原有年屠宰生猪0.6万头工程,投资 * 万元,在大名县龙 (略) 村东建设生猪定点屠宰迁扩建项目,项目总占地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新建屠宰车间、副产车间、急宰间、检疫化验室、 (略) 理站及配套设施,新购置放血自动线、洗猪机、刨毛机、白条提升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15.5万头。河北 (略) 同意该项目实施。
该项目已在大名县科技和 (略) 进行投资项目备案(大科工备字[ * ]6号),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并符合大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名 (略) 及大名县龙王庙镇人民政府均为项目出具了证明。经局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打赢蓝天 (略) 动计划》、《关于印发河北省打赢蓝天 (略) 动方案的通知》、《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强化措施18条》、河北省地方标准《 (略) 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 点击查看>> ) (略) 。 (略) 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和风险防范设施的管理,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气
1、待宰圈
项目 (略) 猪粪便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定时清扫,定时消毒,定时喷洒天然植物除臭液除臭,同时在待宰圈四周应加强绿化,以抑制恶臭气体产生。
2、屠宰车间
屠宰车间的刺杀放血、开膛、开肛工序产生恶臭气体,应采取定时清洗地面和设备,避免能够散发恶臭的物质集聚。同时,屠宰车间应设置强制排风装置,以消除恶臭影响。
3、副产车间
副产车间废气主要 (略) 理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副 (略) 密闭,微负压抽吸后,经1套“除臭喷淋塔+干燥棉+UV高效光解除臭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 (略) 理站
(略) 理站各产臭单元应加盖密闭,配 (略) 理设施,经微负压抽吸后,与副产车间废气一并进入 (略) 处理。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副产 (略) 理站废气排气筒中NH3、H2S的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限值要求。
(略) 界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二)废水
项目 (略) 理能力为40m3/ (略) 理站, (略) 理生产废水、车辆清洗消毒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厂 (略) 管道收集, (略) 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机+(厌氧池+一级缺氧池+二级缺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氧化池)+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废水水质应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3“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旱作”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同时项目应建设一座不小于 * m3的储水池用以暂存非灌溉期产生的废水。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对风机加装消音器等措施, (略) (略) 界绿化,以减轻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猪粪便、胃容物应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猪毛应收集后,外售给猪毛加工企业;死猪、摘除的三腺、 (略) 位应集中收集后,统一 (略) (略) (略) 置;残肉骨渣应收集后, (略) 用作原料;污泥可用作农肥;废活性 (略) (略) 理。
三、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四、其它环境管理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 (略) 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要求。
五、项目建设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应按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 (略) 报告。如因设计或施工等变化造成项目性质、规模、工艺、选址、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在调整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由邯郸 (略) (略) 负责。
(略) (略)
* 年1月日
(略) (略) 办公室 * 年1月日印发
(共印6份)
大审环评〔 * 〕号
(略) (略)
关于大名县 (略) 生猪定点屠宰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大名县 (略) :
(略) 报《大名县 (略) 生猪定点屠宰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大名县 (略) 现厂址位于大名县龙王庙镇南 * m, * 国道东, * 年12月,委托 (略) 第 (略) 编制了《大名县 (略) 生猪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已经大名 (略) 的批复,并通过了环保自主验收。该公司已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邯郸市人民政府邯政复[ * ]17号)定点屠宰代码:B 点击查看>> 。因企业发展需要, (略) 迁址扩建,淘汰原有年屠宰生猪0.6万头工程,投资 * 万元,在大名县龙 (略) 村东建设生猪定点屠宰迁扩建项目,项目总占地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新建屠宰车间、副产车间、急宰间、检疫化验室、 (略) 理站及配套设施,新购置放血自动线、洗猪机、刨毛机、白条提升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15.5万头。河北 (略) 同意该项目实施。
该项目已在大名县科技和 (略) 进行投资项目备案(大科工备字[ * ]6号),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并符合大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名 (略) 及大名县龙王庙镇人民政府均为项目出具了证明。经局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打赢蓝天 (略) 动计划》、《关于印发河北省打赢蓝天 (略) 动方案的通知》、《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强化措施18条》、河北省地方标准《 (略) 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 点击查看>> ) (略) 。 (略) 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和风险防范设施的管理,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气
1、待宰圈
项目 (略) 猪粪便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定时清扫,定时消毒,定时喷洒天然植物除臭液除臭,同时在待宰圈四周应加强绿化,以抑制恶臭气体产生。
2、屠宰车间
屠宰车间的刺杀放血、开膛、开肛工序产生恶臭气体,应采取定时清洗地面和设备,避免能够散发恶臭的物质集聚。同时,屠宰车间应设置强制排风装置,以消除恶臭影响。
3、副产车间
副产车间废气主要 (略) 理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副 (略) 密闭,微负压抽吸后,经1套“除臭喷淋塔+干燥棉+UV高效光解除臭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 (略) 理站
(略) 理站各产臭单元应加盖密闭,配 (略) 理设施,经微负压抽吸后,与副产车间废气一并进入 (略) 处理。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副产 (略) 理站废气排气筒中NH3、H2S的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限值要求。
(略) 界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二)废水
项目 (略) 理能力为40m3/ (略) 理站, (略) 理生产废水、车辆清洗消毒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厂 (略) 管道收集, (略) 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机+(厌氧池+一级缺氧池+二级缺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氧化池)+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废水水质应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3“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旱作”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同时项目应建设一座不小于 * m3的储水池用以暂存非灌溉期产生的废水。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对风机加装消音器等措施, (略) (略) 界绿化,以减轻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猪粪便、胃容物应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猪毛应收集后,外售给猪毛加工企业;死猪、摘除的三腺、 (略) 位应集中收集后,统一 (略) (略) (略) 置;残肉骨渣应收集后, (略) 用作原料;污泥可用作农肥;废活性 (略) (略) 理。
三、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四、其它环境管理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 (略) 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要求。
五、项目建设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应按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 (略) 报告。如因设计或施工等变化造成项目性质、规模、工艺、选址、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在调整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由邯郸 (略) (略) 负责。
(略) (略)
* 年1月日
(略) (略) 办公室 * 年1月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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