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元光东路以南、建元路以东北客站公租房项目区域用地性质调整及二宗约80.059亩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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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开区元光东路以南、建元路以东北客站公租房项目区域用地性质调整及二宗约80.059亩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略) 公租房项目用地位于经开区元光路以南、建元路以东,规划净用地面积约80. * 亩(5. * 公顷),分为2宗, (略) 市总体规划 * 修 (略) 会福利用地(A6)。本次拟将元光东路以南、建元二路以西、元朔路北侧规划路以北、建元路以东区域的 (略) 调整,将社会福利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略) 市道路,用于保 (略) 公租房项目。 (略) 会福利用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在本轮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予以调整平衡。 (略) 公租房项目两宗用地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DK-1规划净用地面积约34. * 亩(2. * 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 * ㎡,其中住宅面积约 * ㎡,配套公建约 * ㎡,幼儿园 * ㎡(9班);地下建筑面积≥ * ㎡(不含人防区域面积,以最终审核为准),均为地下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空间开发不小于2层。建筑限高不超过80米,用地退界要求按 (略) 。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停车分区的三类地区。配建机动车总停车位 * 个,其中地上36个,地下 * 个 (最终车位数应以建审方案为准)。机械停车位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30%,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 %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及安装电缆分线箱。

DK-2规划净用地面积45. * 亩(3. * 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 * ㎡,其中住宅面积约 * ㎡,配套公建约 * ㎡;地下建筑面积≥ * ㎡(不含人防区域面积,以最终审核为准),均为地下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空间开发不小于2层。建筑限高不超过80米,用地退界要求按 (略) 。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停车分区的三类地区。配建机动车总停车位 * 个,其中地上46个,地下 * 个(最终车位数应以建审方案为准)。机械停车位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30%,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 %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及安装电缆分线箱。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 (略) 相应审批程序。

电子邮箱: * q.com

公 示 期: * 年2月7日至 * 年2月21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陈潇霏


西安市自然 (略)

* 年2月7日




(略) 公租房项目用地位于经开区元光路以南、建元路以东,规划净用地面积约80. * 亩(5. * 公顷),分为2宗, (略) 市总体规划 * 修 (略) 会福利用地(A6)。本次拟将元光东路以南、建元二路以西、元朔路北侧规划路以北、建元路以东区域的 (略) 调整,将社会福利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略) 市道路,用于保 (略) 公租房项目。 (略) 会福利用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在本轮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予以调整平衡。 (略) 公租房项目两宗用地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DK-1规划净用地面积约34. * 亩(2. * 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 * ㎡,其中住宅面积约 * ㎡,配套公建约 * ㎡,幼儿园 * ㎡(9班);地下建筑面积≥ * ㎡(不含人防区域面积,以最终审核为准),均为地下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空间开发不小于2层。建筑限高不超过80米,用地退界要求按 (略) 。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停车分区的三类地区。配建机动车总停车位 * 个,其中地上36个,地下 * 个 (最终车位数应以建审方案为准)。机械停车位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30%,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 %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及安装电缆分线箱。

DK-2规划净用地面积45. * 亩(3. * 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 * ㎡,其中住宅面积约 * ㎡,配套公建约 * ㎡;地下建筑面积≥ * ㎡(不含人防区域面积,以最终审核为准),均为地下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空间开发不小于2层。建筑限高不超过80米,用地退界要求按 (略) 。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停车分区的三类地区。配建机动车总停车位 * 个,其中地上46个,地下 * 个(最终车位数应以建审方案为准)。机械停车位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30%,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 %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及安装电缆分线箱。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 (略) 相应审批程序。

电子邮箱: * q.com

公 示 期: * 年2月7日至 * 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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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潇霏


西安市自然 (略)

* 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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