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体育中心(体育场)项目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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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体育中心(体育场)项目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文件

平水许〔 * 〕5号

 

关 (略) ( (略) )项目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平阳县 (略) :

你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L2YBG40)申报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委托平阳县国渠水利 (略) 编写的《 (略) ( (略) )项目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材料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已收悉(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西路两侧A-19地块内,工程总占地面积 * 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 m2,施工临时用地及道路为项目红线范围外新增临时占地面积 * m2。工程建设总工期29个月,于 * 年5月开工, * 年9月完工。主体工程总投资 * 万元。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二)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6.86万m3(其中一般土方13.74万m3,桩基础钻渣3.12万m3〈折合泥浆9.36万m3,下同〉),填方7.42万m3(含一般土方6.44万m3,绿化覆土0.98万m3),项目借方6.36万m3(其中绿化覆土0.98万m3,一般土方5.38万m3),余方15.80万m3(一般土石方12.68万m3,桩基础钻渣3.12万m3)。本项目余方中3.12万m3的桩基础钻渣泥浆经过机械固化后运输至平阳县滩涂 (略) (滨海路及融合路)施工区消纳,其余12.68万m3土方运至温州采泰 (略) 进行消纳。采用封闭 (略) 运输,避免余方散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 * 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平阳县 (略) 。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 (略) 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25,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2个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面积为 * m2)、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为 * m2,其中面积 * m2为项目红线范围内临时占地,面积 * m2为项目红线范围外新增临时占地)。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 (略)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 * .53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 * .85万元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 * 〕8号):本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4元,请你公司收到批复后即时到 (略) (略) 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大道和鸽巢路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十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

(二)请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一并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 (略) 报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批准。

十三、本工程涉及其它管理事项的, (略) 门批准。

十四、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 (略) 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平 (略) (略) 政诉讼。

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县水 (略) 、县 (略) 和昆 (略) 负责。

(此页无正文)

* 年2月11日

抄送: (略) (略) 、 (略) (略) 、县水土保持监督

所、县 (略) 、昆 (略) 。

(略)          * 年2月11日印发





(略) 文件

平水许〔 * 〕5号

 

关 (略) ( (略) )项目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平阳县 (略) :

你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L2YBG40)申报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委托平阳县国渠水利 (略) 编写的《 (略) ( (略) )项目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等材料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已收悉(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西路两侧A-19地块内,工程总占地面积 * 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 m2,施工临时用地及道路为项目红线范围外新增临时占地面积 * m2。工程建设总工期29个月,于 * 年5月开工, * 年9月完工。主体工程总投资 * 万元。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二)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6.86万m3(其中一般土方13.74万m3,桩基础钻渣3.12万m3〈折合泥浆9.36万m3,下同〉),填方7.42万m3(含一般土方6.44万m3,绿化覆土0.98万m3),项目借方6.36万m3(其中绿化覆土0.98万m3,一般土方5.38万m3),余方15.80万m3(一般土石方12.68万m3,桩基础钻渣3.12万m3)。本项目余方中3.12万m3的桩基础钻渣泥浆经过机械固化后运输至平阳县滩涂 (略) (滨海路及融合路)施工区消纳,其余12.68万m3土方运至温州采泰 (略) 进行消纳。采用封闭 (略) 运输,避免余方散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总计 * 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平阳县 (略) 。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 (略) 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25,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2个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面积为 * m2)、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为 * m2,其中面积 * m2为项目红线范围内临时占地,面积 * m2为项目红线范围外新增临时占地)。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 (略)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 * .53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 * .85万元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 * 〕8号):本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4元,请你公司收到批复后即时到 (略) (略) 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大道和鸽巢路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十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

(二)请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一并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 (略) 报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批准。

十三、本工程涉及其它管理事项的, (略) 门批准。

十四、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 (略) 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平 (略) (略) 政诉讼。

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县水 (略) 、县 (略) 和昆 (略) 负责。

(此页无正文)

* 年2月11日

抄送: (略) (略) 、 (略) (略) 、县水土保持监督

所、县 (略) 、昆 (略) 。

(略)          * 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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