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谷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谷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略) 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谷城海 (略) 谷城 (略) 理(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谷城 (略) 理(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 (略) 县经济开发区鲍家湾化工园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占地面积49.25亩,总建筑面积 * .62平方米, (略) 房、 (略) 房、 (略) 理站等,包括垃圾焚烧系统、 (略) 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余热发电系统、 (略) 置系统及相关辅助工程,配置1台 * t/d的垃圾焚烧炉排炉和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可日焚烧生活垃圾 * 吨, (略) 理生活垃圾 点击查看>> 吨。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谷城海 (略)
地址:湖北 (略) 县庙滩镇回流湾村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襄阳 (略)
地址:湖北 (略) 区隆 (略) 科技园4楼 * 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四、公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 (略) 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公示时间:至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略) 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谷城海 (略) 谷城 (略) 理(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谷城 (略) 理(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 (略) 县经济开发区鲍家湾化工园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占地面积49.25亩,总建筑面积 * .62平方米, (略) 房、 (略) 房、 (略) 理站等,包括垃圾焚烧系统、 (略) 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余热发电系统、 (略) 置系统及相关辅助工程,配置1台 * t/d的垃圾焚烧炉排炉和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可日焚烧生活垃圾 * 吨, (略) 理生活垃圾 点击查看>> 吨。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谷城海 (略)
地址:湖北 (略) 县庙滩镇回流湾村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襄阳 (略)
地址:湖北 (略) 区隆 (略) 科技园4楼 * 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四、公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 (略) 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公示时间:至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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