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商情审核吉林工 (略) 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立项的函》(吉教规划函〔 * 〕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改善吉林工 (略) 基本办学条件, (略) 长期健康发展,原则同意吉林工 (略) 易地新校区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工 (略) 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
二、建设主体
吉林工 (略)
三、建设地点
拟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羊草沟村区域。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定项目总用地面积66.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7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8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实训楼、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等设施,购置相关设备;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1.6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实训楼、 (略) 、 (略) 、 (略) 、学生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人防工程等设施,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 (略) 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7.36亿元。其中,一期工程匡算投资1.87亿元,二期工程匡算投资5.49亿元。 (略) 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4年。
七、有关要求
(一)吉林工 (略) 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及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 (略) 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你厅作为吉林工 (略) (略) 门, (略) 业监管责任, (略) 落实好批复要求,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 年1月6日
省教育厅: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商情审核吉林工 (略) 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立项的函》(吉教规划函〔 * 〕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改善吉林工 (略) 基本办学条件, (略) 长期健康发展,原则同意吉林工 (略) 易地新校区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工 (略) 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
二、建设主体
吉林工 (略)
三、建设地点
拟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羊草沟村区域。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定项目总用地面积66.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7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8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实训楼、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等设施,购置相关设备;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1.6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实训楼、 (略) 、 (略) 、 (略) 、学生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人防工程等设施,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 (略) 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7.36亿元。其中,一期工程匡算投资1.87亿元,二期工程匡算投资5.49亿元。 (略) 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4年。
七、有关要求
(一)吉林工 (略) 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及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 (略) 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你厅作为吉林工 (略) (略) 门, (略) 业监管责任, (略) 落实好批复要求,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 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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