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德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饮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浙江德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饮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建设单位为 (略) 地点为桐乡市凤鸣街道展业路南侧、灵安港北侧、中路过桥港西侧、辉业路东侧的 (略) 年产10万吨饮料新建项目于 * 年01月29日经嘉兴 (略) 批准(审批文号:嘉环桐建〔 * 〕 * 号),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 (略) 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略) (略) 政诉讼。)

嘉环桐建〔 * 〕 * 号.pdf




建设单位为 (略) 地点为桐乡市凤鸣街道展业路南侧、灵安港北侧、中路过桥港西侧、辉业路东侧的 (略) 年产10万吨饮料新建项目于 * 年01月29日经嘉兴 (略) 批准(审批文号:嘉环桐建〔 * 〕 * 号),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 (略) 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略) (略) 政诉讼。)

嘉环桐建〔 * 〕 * 号.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