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庆市智慧媒体创意直播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庆市智慧媒体创意直播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庆 (略) :
你中心《安庆 (略) 关于请求审批安庆市智慧媒体创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传媒字〔 * 〕4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意,构建新型媒体传播体系,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庆建设,原则同意《安庆市智慧媒体创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建设单位:安庆 (略) 。
四、建设地点:位于安庆市湖心北路88号。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智慧媒体制播平台、 (略) 红直播群、全媒体直播大厅、新 (略) 区、5G/4K高清直播车系统、各类视频工作室及直播间、户外应急媒体智能管理控制平台、信息发布 (略) 配套建筑升级改造等内容。原建筑面积 * 平方米,改建后建筑面积 * 平方米。地上四层,局部五层,一层层高3.4米,二、三、四层层高3.3米,五层层高4.8米。
六、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以及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 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复。
安庆市 (略)
* 年1月24日安庆 (略) :
你中心《安庆 (略) 关于请求审批安庆市智慧媒体创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传媒字〔 * 〕4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意,构建新型媒体传播体系,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庆建设,原则同意《安庆市智慧媒体创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建设单位:安庆 (略) 。
四、建设地点:位于安庆市湖心北路88号。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智慧媒体制播平台、 (略) 红直播群、全媒体直播大厅、新 (略) 区、5G/4K高清直播车系统、各类视频工作室及直播间、户外应急媒体智能管理控制平台、信息发布 (略) 配套建筑升级改造等内容。原建筑面积 * 平方米,改建后建筑面积 * 平方米。地上四层,局部五层,一层层高3.4米,二、三、四层层高3.3米,五层层高4.8米。
六、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以及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 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复。
安庆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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