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应急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应急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黎川 (略) 建设工程项 (略) 批复的函》(黎卫健文〔 * 〕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 (略)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 (略) 建设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 (略) 申报,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人民新路一侧。

四、建设工期:24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其中医技综合楼约 * 平方米, (略) 楼约 *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 * 平方米,建筑密度约为14.07%,容积率约为0.57,并完善供水、供电、排污、通讯工程并购置一批相关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常规床位数60张及应急医疗床位20张。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 * .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债劵资金, (略) 分地方政府财政解决。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 (略) 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 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 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抓紧时间做好可研和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黎川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黎川 (略) 建设工程项 (略) 批复的函》(黎卫健文〔 * 〕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 (略)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 (略) 建设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 (略) 申报,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人民新路一侧。

四、建设工期:24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其中医技综合楼约 * 平方米, (略) 楼约 *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 * 平方米,建筑密度约为14.07%,容积率约为0.57,并完善供水、供电、排污、通讯工程并购置一批相关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常规床位数60张及应急医疗床位20张。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 * .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债劵资金, (略) 分地方政府财政解决。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 (略) 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 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 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抓紧时间做好可研和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