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有 (略) 门,各地(市) (略) 、 (略) ,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 * 年度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环发〔 * 〕15号)
(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环发〔 * 〕16号)
二、申报对象
全区从事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外聘人员)、 (略) 会组织、援藏期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系列申报上一级职务或转评本系列条件的,可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3份。
3.任现职以来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无年度考核表的, (略) 在单位出具近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4.本人学历(学位) (略) 《 (略)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5.职称政治考试、业务考试有效成绩证明。
6.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7.破格申报相关材料(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8.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有关证书、文件等。
9.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二)推荐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材料1份(含岗位设置情况、通过评审后是否可以及时聘任情况)。
2. (略) 、 (略) 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略) 发〔 * 〕 * 号)第十一条规定,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同级工商联合会出具委托评审函。
3. (略) 门出 (略) 考核意见。
4.推荐公示结果材料。
5. (略) 门出具的廉政情况考核意见。
6.资料初审情况(推荐单位负责资料初审, (略) 量化赋分后,交评委会 (略) 复核)。原件由推荐单 (略) 门审核,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印章。
以上材料待生态环境厅审核通过后,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请勿提前装订。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 * 年2月11日至2月21日
受理地点: (略) 关区金珠中路2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 (略) ( (略) )
附件:1.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2.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 (试行)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年2月10日
区直各有 (略) 门,各地(市) (略) 、 (略) ,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 * 年度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环发〔 * 〕15号)
(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环发〔 * 〕16号)
二、申报对象
全区从事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外聘人员)、 (略) 会组织、援藏期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系列申报上一级职务或转评本系列条件的,可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3份。
3.任现职以来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无年度考核表的, (略) 在单位出具近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4.本人学历(学位) (略) 《 (略)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5.职称政治考试、业务考试有效成绩证明。
6.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7.破格申报相关材料(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8.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有关证书、文件等。
9.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二)推荐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材料1份(含岗位设置情况、通过评审后是否可以及时聘任情况)。
2. (略) 、 (略) 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略) 发〔 * 〕 * 号)第十一条规定,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同级工商联合会出具委托评审函。
3. (略) 门出 (略) 考核意见。
4.推荐公示结果材料。
5. (略) 门出具的廉政情况考核意见。
6.资料初审情况(推荐单位负责资料初审, (略) 量化赋分后,交评委会 (略) 复核)。原件由推荐单 (略) 门审核,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印章。
以上材料待生态环境厅审核通过后,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请勿提前装订。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 * 年2月11日至2月21日
受理地点: (略) 关区金珠中路2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 (略) ( (略) )
附件:1.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2.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 (试行)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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