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2年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2 (略) (略) (略) (略) 《安徽黄山金桥22 (略) * kV配套送出工程》、《黄山乌门(大北埠)22 (略) * kV送出工程》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2月23日- * 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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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安徽黄山金桥22 (略) * kV配套送出工程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三口镇、仙源镇、甘棠镇 | 国 (略) (略) | 湖北君邦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国 (略) (略) 拟建设安徽黄山金桥22 (略) * kV配套送出工程。工程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79%。该工程包括如下内容。 (1)新建太平~平湖π (略) * 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1.9km,均为 * kV双回架空线路。另涉及拆除原 * kV线路约0.4km,拆除杆塔1基,恢复架线约0.4km。 (2)新建苦竹溪~太平π (略) * 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5.0km,其中 * 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约0.2km, * 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约2.4km, * kV/35kV混压四回架空线路路径约2.4km。另涉及拆除原 * kV线路约0.1km,拆除杆塔1基,恢复架线约0.6km。 | 本工程属于国家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电网改造及建设”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便道、 (略) 地、 (略) (略) 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 (略) 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 ②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 (略) 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③办理合法合规手续 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 (略) 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 (略) 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 (略) (略) 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2)减缓措施 ①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不采用大开挖基础,减少开挖面和土石方开挖量,以减少基础开挖导致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 (略) 防护。 ②施工期间通过采用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浆砌石护坡、塔基截排水、临时堆土拦挡和遮盖、撒播草籽、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控制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影响。 ③工程基础开挖前将剥离的表土置于土袋中堆放在塔基周围,若施工期过雨季 (略) 遮盖,减小降雨对临时堆土的冲刷;对处于一定坡度上的塔基,在其上坡面开挖截水沟、排水沟,在塔基下方砌筑护坡,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土石方开挖量等工程防护措施,可有效地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④施工过程中,对位于平坦地形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土方堆放在铁塔下方平整夯实,土方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塔基保护帽,以保证塔基的安全稳定性,减少塔基堆土的水土流失;对位于边坡的塔基,根据各个塔基的地形地貌情况,将回填后剩余少量土方运至塔基附 (略) 堆放, (略) 进行遮盖和压脚,施工结束后 (略) 植被恢复,以减小水土流失。 ⑤施工完毕后,对塔基下方区域采用 (略) 绿化,绿化的草籽选择工程区适宜生长的当地草种,提高绿化植被覆盖率;对塔基临 (略) 迹地恢复,对占用的林地种植当地适生灌木、 (略) 植被恢复,对有条件复 (略) 土地整治后复耕,不 (略) 绿化。 ⑥ (略) 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⑦木质用材进出马尾松林分 (略) 严格检疫,避免松材线虫病虫害爆发;工程征地区砍伐的马尾松林木要原地及时销毁,避免传播病虫害。 ⑧在交通条件较好的塔位施工时,不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利用既有高速、国道和既有乡间小路;在交通条件较差的塔位施工时,需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林木砍伐,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施工过程中应固定施工人抬便道的线路,不 (略) 驶或另开辟便道占用林地,以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对于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 (略) 异地补偿。按占一补一标准做到占补平衡,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②对塔基修建过程中施工便道及渣土堆放等使用的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 (略)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因地制 (略) 植被恢复。在植被恢复时将乔、灌、草相结合,营造近自然的群落结构,最大程度的减少因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拆除旧杆塔的塔基 (略) 理或者填埋的方式, (略) 进行迹地恢复。 ④在林地范围内施工采用高塔跨越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骡驴等原材料运输方式,减少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林地对林地及土壤的扰动,表土及开挖土石采取围挡、覆盖,挖、填方塔基边坡采取工程防护等措施。 ⑤对于项目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应严格按照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作一次性补偿,不征用永久基本农田。 (4)管理措施 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 (略) 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 (略) 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 (略)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③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 (略) 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车辆经过居 (略) 驶速度,减少鸣笛。 (2)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 (略) 管理,使其保 (略) 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黄建管〔 * 〕95号),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略) 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污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 (略) 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2)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切割作业等应采取防尘措施。 (3) (略) 内未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渣土,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围挡、严密遮盖等防尘措施。 (4)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 (略) 存放。 (5)施工作业环境要整洁干净,应设置洒水或雾化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灰,大风天气不应有可见的扬尘浮灰; (略) 焚烧沥青、塑料、油毡、橡胶、垃圾等各类物品。 (6)启动Ⅲ级(黄色)或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 (略) 土方挖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7)建设工程应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8) (略) 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 (略) 会监督。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4. (略) 置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 (略) 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 (略) (略) 理。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4)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铁塔拆除施工活动集中在既有线路塔基附近区域;拆除的导线、杆塔、绝 (略) (略) (略) 理;拆 (略) 破 (略) 理,对拆除施工扰动的施工迹地采用植被恢复措施,拆除施工区域宜利用植被自然更新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 (略) 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 (略) 理。 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2)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3)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 (略) 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4)灌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出渣含水率较高,流动性强,如排入附近水体, (略) 部水域泥沙含量增加,浊度提高,塔基基础施工时,通过在工地设置泥浆循环池、处理池、 (略) ,使护壁泥浆与出渣分离,脱渣后的护壁泥浆循环使用避免其直接排放对水体造成污染。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 (略) 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 * kV~ * 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 (1)在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 (略) 合理避让; (2)线路需严格按照《 * kV~ * 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 (略) 设计施工; (3)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 (4)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 * kV双回架空线路在跨越一层平顶(3m)、二层平顶(6m)、三层平顶(9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8m、11m、14m;在跨越一层坡顶(4m)、二层坡顶(7m)、三层坡顶(10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9m、12m、15m。 (5)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 * kV双回架空线路 (略) 分别有一层建筑(3m)、二层建筑(6m)、三层建筑(9m)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10m、13m。 (6)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 (略) 强度大于 * 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 (略) 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若设备、材料的包装为松木制品,禁止将松木制品带入黄山地区; (2)使用其他木材制品时 (略) 门办理相关的检验检疫证书; (3)运输及使用过程中采用消杀措施; (4)对施工 (略) 培训,加强松材线虫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防控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主动 (略) 门沟通联系,及时协调配合。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的风险。 8. 线路邻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不加以特别关注,容易导致线路偏移进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造成工程环境影响的重大变动,也会因关注重点不够导致临时施工占地占用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土地和植被,对敏感区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为做好对线路附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工作,本环评要求: (1)建设单位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工程开工前对距离工程线路较近的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环境监理工作的重点,予以高度重视。 (2)项目开工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对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段的线路 (略) 复核,确保线路路径和塔基不得落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并尽可能远离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 (3)工程开工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向 (略) 环境保护工作交底,明确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检查该区段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施工临时占地不得落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禁止对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林木的乱砍滥伐等植被破坏,禁止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弃土弃渣,以及其他破坏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的活动。 9.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大气、地表水、电磁、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略) 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 (略) 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明显噪声产生,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无需设置相关保护措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水污染物排放。 4. (略) 置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 (略) 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施工期对松材线虫的防治,采取合理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带入松材线虫的风险,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6.措施的经济、 (略) 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噪声、地表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略) 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电磁及声环境影响能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 (略) 理,环境风险可控。 | / |
2 | 黄山乌门(大北埠)22 (略) * kV送出工程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小路口镇、祁山镇 | 国 (略) (略) | 湖北君邦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国 (略) (略) 拟建设黄山乌门(大北埠)22 (略) * kV送出工程。工程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64%。该工程包括如下内容。 (1)新建黟县~祁门π (略) * 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1.7km,其中单回线路路径约0.7km,双回线路路径约11.0km。另涉及拆除单回线路路径约0.4km(含角钢塔2基),恢复架线约0.8km。 (2)新建韩村~先锋改 (略) * 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5.4km。 (3)祁门11 (略) * kV间隔改造工程:将原黟县间隔调整为乌门间隔,韩村和乌门(原黟县)间隔各新增1至只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 本工程属于国家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电网改造及建设”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便道、 (略) 地、 (略) (略) 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 (略) 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 ②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 (略) 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③办理合法合规手续 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 (略) 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 (略) 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 (略) (略) 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2)减缓措施 ①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不采用大开挖基础,减少开挖面和土石方开挖量,以减少基础开挖导致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 (略) 防护。 ②施工期间通过采用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浆砌石护坡、塔基截排水、临时堆土拦挡和遮盖、撒播草籽、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控制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影响。 ③工程基础开挖前将剥离的表土置于土袋中堆放在塔基周围,若施工期过雨季 (略) 遮盖,减小降雨对临时堆土的冲刷;对处于一定坡度上的塔基,在其上坡面开挖截水沟、排水沟,在塔基下方砌筑护坡,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土石方开挖量等工程防护措施,可有效地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④施工过程中,对位于平坦地形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土方堆放在铁塔下方平整夯实,土方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塔基保护帽,以保证塔基的安全稳定性,减少塔基堆土的水土流失;对位于边坡的塔基,根据各个塔基的地形地貌情况,将回填后剩余少量土方运至塔基附 (略) 堆放, (略) 进行遮盖和压脚,施工结束后 (略) 植被恢复,以减小水土流失。 ⑤施工完毕后,对塔基下方区域采用 (略) 绿化,绿化的草籽选择工程区适宜生长的当地草种,提高绿化植被覆盖率;对塔基临 (略) 迹地恢复,对占用的林地种植当地适生灌木、 (略) 植被恢复,对有条件复 (略) 土地整治后复耕,不 (略) 绿化。 ⑥ (略) 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⑦木质用材进出马尾松林分 (略) 严格检疫,避免松材线虫病虫害爆发;工程征地区砍伐的马尾松林木要原地及时销毁,避免传播病虫害。 ⑧在交通条件较好的塔位施工时,不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利用既有高速、国道和既有乡间小路;在交通条件较差的塔位施工时,需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林木砍伐,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施工过程中应固定施工人抬便道的线路,不 (略) 驶或另开辟便道占用林地,以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对于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 (略) 异地补偿。按占一补一标准做到占补平衡,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②对塔基修建过程中施工便道及渣土堆放等使用的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 (略)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因地制 (略) 植被恢复。在植被恢复时将乔、灌、草相结合,营造近自然的群落结构,最大程度的减少因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拆除旧杆塔的塔基 (略) 理或者填埋的方式, (略) 进行迹地恢复。 ④在林地范围内施工采用高塔跨越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骡驴等原材料运输方式,减少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林地对林地及土壤的扰动,表土及开挖土石采取围挡、覆盖,挖、填方塔基边坡采取工程防护等措施。 ⑤对于项目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应严格按照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作一次性补偿,不征用永久基本农田。 (4)管理措施 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 (略) 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 (略) 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 (略)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③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 (略) 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车辆经过居 (略) 驶速度,减少鸣笛。 (2)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 (略) 管理,使其保 (略) 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黄建管〔 * 〕95号),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略) 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污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 (略) 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2)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切割作业等应采取防尘措施。 (3) (略) 内未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渣土,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围挡、严密遮盖等防尘措施。 (4)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 (略) 存放。 (5)施工作业环境要整洁干净,应设置洒水或雾化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灰,大风天气不应有可见的扬尘浮灰; (略) 焚烧沥青、塑料、油毡、橡胶、垃圾等各类物品。 (6)启动Ⅲ级(黄色)或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 (略) 土方挖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7)建设工程应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8) (略) 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 (略) 会监督。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4. (略) 置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 (略) 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 (略) (略) 理。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4)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铁塔拆除施工活动集中在既有线路塔基附近区域;拆除的导线、杆塔、绝 (略) (略) (略) 理;拆 (略) 破 (略) 理,对拆除施工扰动的施工迹地采用植被恢复措施,拆除施工区域宜利用植被自然更新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 (略) 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 (略) 理。 对祁门县阊江河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设计中一档跨越阊江河,不在水中立塔方案,且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建 (略) 、 (略) 等临时设施; (2)施工建设前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 (略) 挖填施工作业,防止施工产生的土方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3)开挖土石方应及时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确保降雨时地表径流悬浮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不污染水体环境; (4)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 (略) 为,严禁在水体周边区域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5)灌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出渣含水率较高,流动性强,如排入附近水体, (略) 部水域泥沙含量增加,浊度提高,本项目临近阊江河塔基基础施工时,通过成品泥浆澄清 (略) 澄清,多余的泥浆外运干化, (略) 排放; (6)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对祁门县阊江河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可以降低至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环评提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 (略) 性。。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 * kV~ * 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 (1)在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 (略) 合理避让; (2)线路需严格按照《 * kV~ * 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 (略) 设计施工; (3)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 (4)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 * kV单、双回架空线路在跨越一层平顶(3m)、二层平顶(6m)、三层平顶(9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8m、11m、14m;在跨越一层坡顶(4m)、二层坡顶(7m)、三层坡顶(10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9m、12m、15m。 (5)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 * kV单、双回架空线路 (略) 分别有一层建筑(3m)、二层建筑(6m)、三层建筑(9m)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10m、13m。 (6)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 (略) 强度大于 * 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 (略) 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若设备、材料的包装为松木制品,禁止将松木制品带入黄山地区; (2)使用其他木材制品时 (略) 门办理相关的检验检疫证书; (3)运输及使用过程采用消杀措施; (4)对施工 (略) 培训,加强松材线虫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防控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主动 (略) 门沟通联系,及时协调配合。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的风险。 8. 线路邻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不加以特别关注,容易导致线路偏移进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造成工程环境影响的重大变动,也会因关注重点不够导致临时施工占地占用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土地和植被,对敏感区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为做好对线路附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工作,本环评要求: (1)建设单位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工程开工前对距离工程线路较近的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环境监理工作的重点,予以高度重视。 (2)项目开工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对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段的线路 (略) 复核,确保线路路径和塔基不得落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并尽可能远离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 (3)工程开工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向 (略) 环境保护工作交底,明确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检查该区段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施工临时占地不得落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避免对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林木的乱砍滥伐等植被破坏,避免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弃土弃渣,以及其他破坏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的活动。 9.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大气、地表水、电磁、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略) 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 (略) 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明显噪声产生,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无需设置相关保护措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水污染物排放。 4. (略) 置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 (略) 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施工期对松材线虫的防治,采取合理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带入松材线虫的风险,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可控。 6.措施的经济、 (略) 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噪声、地表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略) 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电磁及声环境影响能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 (略) 理,环境风险可控。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2 (略) (略) (略) (略) 《安徽黄山金桥22 (略) * kV配套送出工程》、《黄山乌门(大北埠)22 (略) * kV送出工程》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2月23日- * 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邮编: 点击查看>>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安徽黄山金桥22 (略) * kV配套送出工程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三口镇、仙源镇、甘棠镇 | 国 (略) (略) | 湖北君邦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国 (略) (略) 拟建设安徽黄山金桥22 (略) * kV配套送出工程。工程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79%。该工程包括如下内容。 (1)新建太平~平湖π (略) * 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1.9km,均为 * kV双回架空线路。另涉及拆除原 * kV线路约0.4km,拆除杆塔1基,恢复架线约0.4km。 (2)新建苦竹溪~太平π (略) * 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5.0km,其中 * 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约0.2km, * 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约2.4km, * kV/35kV混压四回架空线路路径约2.4km。另涉及拆除原 * kV线路约0.1km,拆除杆塔1基,恢复架线约0.6km。 | 本工程属于国家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电网改造及建设”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便道、 (略) 地、 (略) (略) 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 (略) 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 ②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 (略) 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③办理合法合规手续 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 (略) 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 (略) 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 (略) (略) 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2)减缓措施 ①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不采用大开挖基础,减少开挖面和土石方开挖量,以减少基础开挖导致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 (略) 防护。 ②施工期间通过采用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浆砌石护坡、塔基截排水、临时堆土拦挡和遮盖、撒播草籽、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控制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影响。 ③工程基础开挖前将剥离的表土置于土袋中堆放在塔基周围,若施工期过雨季 (略) 遮盖,减小降雨对临时堆土的冲刷;对处于一定坡度上的塔基,在其上坡面开挖截水沟、排水沟,在塔基下方砌筑护坡,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土石方开挖量等工程防护措施,可有效地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④施工过程中,对位于平坦地形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土方堆放在铁塔下方平整夯实,土方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塔基保护帽,以保证塔基的安全稳定性,减少塔基堆土的水土流失;对位于边坡的塔基,根据各个塔基的地形地貌情况,将回填后剩余少量土方运至塔基附 (略) 堆放, (略) 进行遮盖和压脚,施工结束后 (略) 植被恢复,以减小水土流失。 ⑤施工完毕后,对塔基下方区域采用 (略) 绿化,绿化的草籽选择工程区适宜生长的当地草种,提高绿化植被覆盖率;对塔基临 (略) 迹地恢复,对占用的林地种植当地适生灌木、 (略) 植被恢复,对有条件复 (略) 土地整治后复耕,不 (略) 绿化。 ⑥ (略) 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⑦木质用材进出马尾松林分 (略) 严格检疫,避免松材线虫病虫害爆发;工程征地区砍伐的马尾松林木要原地及时销毁,避免传播病虫害。 ⑧在交通条件较好的塔位施工时,不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利用既有高速、国道和既有乡间小路;在交通条件较差的塔位施工时,需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林木砍伐,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施工过程中应固定施工人抬便道的线路,不 (略) 驶或另开辟便道占用林地,以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对于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 (略) 异地补偿。按占一补一标准做到占补平衡,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②对塔基修建过程中施工便道及渣土堆放等使用的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 (略)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因地制 (略) 植被恢复。在植被恢复时将乔、灌、草相结合,营造近自然的群落结构,最大程度的减少因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拆除旧杆塔的塔基 (略) 理或者填埋的方式, (略) 进行迹地恢复。 ④在林地范围内施工采用高塔跨越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骡驴等原材料运输方式,减少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林地对林地及土壤的扰动,表土及开挖土石采取围挡、覆盖,挖、填方塔基边坡采取工程防护等措施。 ⑤对于项目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应严格按照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作一次性补偿,不征用永久基本农田。 (4)管理措施 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 (略) 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 (略) 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 (略)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③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 (略) 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车辆经过居 (略) 驶速度,减少鸣笛。 (2)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 (略) 管理,使其保 (略) 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黄建管〔 * 〕95号),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略) 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污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 (略) 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2)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切割作业等应采取防尘措施。 (3) (略) 内未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渣土,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围挡、严密遮盖等防尘措施。 (4)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 (略) 存放。 (5)施工作业环境要整洁干净,应设置洒水或雾化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灰,大风天气不应有可见的扬尘浮灰; (略) 焚烧沥青、塑料、油毡、橡胶、垃圾等各类物品。 (6)启动Ⅲ级(黄色)或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 (略) 土方挖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7)建设工程应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8) (略) 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 (略) 会监督。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4. (略) 置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 (略) 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 (略) (略) 理。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4)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铁塔拆除施工活动集中在既有线路塔基附近区域;拆除的导线、杆塔、绝 (略) (略) (略) 理;拆 (略) 破 (略) 理,对拆除施工扰动的施工迹地采用植被恢复措施,拆除施工区域宜利用植被自然更新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 (略) 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 (略) 理。 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2)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3)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 (略) 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4)灌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出渣含水率较高,流动性强,如排入附近水体, (略) 部水域泥沙含量增加,浊度提高,塔基基础施工时,通过在工地设置泥浆循环池、处理池、 (略) ,使护壁泥浆与出渣分离,脱渣后的护壁泥浆循环使用避免其直接排放对水体造成污染。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 (略) 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 * kV~ * 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 (1)在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 (略) 合理避让; (2)线路需严格按照《 * kV~ * 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 (略) 设计施工; (3)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 (4)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 * kV双回架空线路在跨越一层平顶(3m)、二层平顶(6m)、三层平顶(9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8m、11m、14m;在跨越一层坡顶(4m)、二层坡顶(7m)、三层坡顶(10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9m、12m、15m。 (5)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 * kV双回架空线路 (略) 分别有一层建筑(3m)、二层建筑(6m)、三层建筑(9m)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10m、13m。 (6)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 (略) 强度大于 * 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 (略) 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若设备、材料的包装为松木制品,禁止将松木制品带入黄山地区; (2)使用其他木材制品时 (略) 门办理相关的检验检疫证书; (3)运输及使用过程中采用消杀措施; (4)对施工 (略) 培训,加强松材线虫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防控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主动 (略) 门沟通联系,及时协调配合。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的风险。 8. 线路邻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不加以特别关注,容易导致线路偏移进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造成工程环境影响的重大变动,也会因关注重点不够导致临时施工占地占用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土地和植被,对敏感区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为做好对线路附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工作,本环评要求: (1)建设单位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工程开工前对距离工程线路较近的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环境监理工作的重点,予以高度重视。 (2)项目开工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对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段的线路 (略) 复核,确保线路路径和塔基不得落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并尽可能远离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 (3)工程开工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向 (略) 环境保护工作交底,明确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检查该区段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施工临时占地不得落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禁止对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林木的乱砍滥伐等植被破坏,禁止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弃土弃渣,以及其他破坏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的活动。 9.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大气、地表水、电磁、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略) 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 (略) 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明显噪声产生,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无需设置相关保护措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水污染物排放。 4. (略) 置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 (略) 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施工期对松材线虫的防治,采取合理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带入松材线虫的风险,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6.措施的经济、 (略) 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噪声、地表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略) 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电磁及声环境影响能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 (略) 理,环境风险可控。 | / |
2 | 黄山乌门(大北埠)22 (略) * kV送出工程 |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小路口镇、祁山镇 | 国 (略) (略) | 湖北君邦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国 (略) (略) 拟建设黄山乌门(大北埠)22 (略) * kV送出工程。工程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64%。该工程包括如下内容。 (1)新建黟县~祁门π (略) * 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1.7km,其中单回线路路径约0.7km,双回线路路径约11.0km。另涉及拆除单回线路路径约0.4km(含角钢塔2基),恢复架线约0.8km。 (2)新建韩村~先锋改 (略) * 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5.4km。 (3)祁门11 (略) * kV间隔改造工程:将原黟县间隔调整为乌门间隔,韩村和乌门(原黟县)间隔各新增1至只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 本工程属于国家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电网改造及建设”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便道、 (略) 地、 (略) (略) 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 (略) 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 ②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 (略) 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③办理合法合规手续 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 (略) 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 (略) 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 (略) (略) 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2)减缓措施 ①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不采用大开挖基础,减少开挖面和土石方开挖量,以减少基础开挖导致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 (略) 防护。 ②施工期间通过采用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浆砌石护坡、塔基截排水、临时堆土拦挡和遮盖、撒播草籽、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控制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影响。 ③工程基础开挖前将剥离的表土置于土袋中堆放在塔基周围,若施工期过雨季 (略) 遮盖,减小降雨对临时堆土的冲刷;对处于一定坡度上的塔基,在其上坡面开挖截水沟、排水沟,在塔基下方砌筑护坡,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土石方开挖量等工程防护措施,可有效地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④施工过程中,对位于平坦地形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土方堆放在铁塔下方平整夯实,土方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塔基保护帽,以保证塔基的安全稳定性,减少塔基堆土的水土流失;对位于边坡的塔基,根据各个塔基的地形地貌情况,将回填后剩余少量土方运至塔基附 (略) 堆放, (略) 进行遮盖和压脚,施工结束后 (略) 植被恢复,以减小水土流失。 ⑤施工完毕后,对塔基下方区域采用 (略) 绿化,绿化的草籽选择工程区适宜生长的当地草种,提高绿化植被覆盖率;对塔基临 (略) 迹地恢复,对占用的林地种植当地适生灌木、 (略) 植被恢复,对有条件复 (略) 土地整治后复耕,不 (略) 绿化。 ⑥ (略) 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⑦木质用材进出马尾松林分 (略) 严格检疫,避免松材线虫病虫害爆发;工程征地区砍伐的马尾松林木要原地及时销毁,避免传播病虫害。 ⑧在交通条件较好的塔位施工时,不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利用既有高速、国道和既有乡间小路;在交通条件较差的塔位施工时,需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林木砍伐,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施工过程中应固定施工人抬便道的线路,不 (略) 驶或另开辟便道占用林地,以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对于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 (略) 异地补偿。按占一补一标准做到占补平衡,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②对塔基修建过程中施工便道及渣土堆放等使用的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 (略)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因地制 (略) 植被恢复。在植被恢复时将乔、灌、草相结合,营造近自然的群落结构,最大程度的减少因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拆除旧杆塔的塔基 (略) 理或者填埋的方式, (略) 进行迹地恢复。 ④在林地范围内施工采用高塔跨越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骡驴等原材料运输方式,减少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林地对林地及土壤的扰动,表土及开挖土石采取围挡、覆盖,挖、填方塔基边坡采取工程防护等措施。 ⑤对于项目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应严格按照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作一次性补偿,不征用永久基本农田。 (4)管理措施 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 (略) 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 (略) 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 (略)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③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 (略) 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车辆经过居 (略) 驶速度,减少鸣笛。 (2)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 (略) 管理,使其保 (略) 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黄建管〔 * 〕95号),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略) 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污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 (略) 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2)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切割作业等应采取防尘措施。 (3) (略) 内未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渣土,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围挡、严密遮盖等防尘措施。 (4)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 (略) 存放。 (5)施工作业环境要整洁干净,应设置洒水或雾化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灰,大风天气不应有可见的扬尘浮灰; (略) 焚烧沥青、塑料、油毡、橡胶、垃圾等各类物品。 (6)启动Ⅲ级(黄色)或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 (略) 土方挖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7)建设工程应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8) (略) 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 (略) 会监督。 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4. (略) 置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 (略) 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 (略) (略) 理。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4)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铁塔拆除施工活动集中在既有线路塔基附近区域;拆除的导线、杆塔、绝 (略) (略) (略) 理;拆 (略) 破 (略) 理,对拆除施工扰动的施工迹地采用植被恢复措施,拆除施工区域宜利用植被自然更新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 (略) 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 (略) 理。 对祁门县阊江河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设计中一档跨越阊江河,不在水中立塔方案,且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土、石等建 (略) 、 (略) 等临时设施; (2)施工建设前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 (略) 挖填施工作业,防止施工产生的土方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3)开挖土石方应及时清理、合理堆放,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确保降雨时地表径流悬浮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不污染水体环境; (4)设立警示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 (略) 为,严禁在水体周边区域乱扔建筑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5)灌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出渣含水率较高,流动性强,如排入附近水体, (略) 部水域泥沙含量增加,浊度提高,本项目临近阊江河塔基基础施工时,通过成品泥浆澄清 (略) 澄清,多余的泥浆外运干化, (略) 排放; (6)在水体附近施工时,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对祁门县阊江河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可以降低至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环评提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 (略) 性。。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 * kV~ * 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 (1)在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 (略) 合理避让; (2)线路需严格按照《 * kV~ * 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 (略) 设计施工; (3)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 (4)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 * kV单、双回架空线路在跨越一层平顶(3m)、二层平顶(6m)、三层平顶(9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8m、11m、14m;在跨越一层坡顶(4m)、二层坡顶(7m)、三层坡顶(10m)时,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得低于9m、12m、15m。 (5)根据电磁预测结果,本项目 * kV单、双回架空线路 (略) 分别有一层建筑(3m)、二层建筑(6m)、三层建筑(9m)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m、10m、13m。 (6)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 (略) 强度大于 * 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 (略) 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若设备、材料的包装为松木制品,禁止将松木制品带入黄山地区; (2)使用其他木材制品时 (略) 门办理相关的检验检疫证书; (3)运输及使用过程采用消杀措施; (4)对施工 (略) 培训,加强松材线虫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防控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主动 (略) 门沟通联系,及时协调配合。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的风险。 8. 线路邻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不加以特别关注,容易导致线路偏移进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造成工程环境影响的重大变动,也会因关注重点不够导致临时施工占地占用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土地和植被,对敏感区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为做好对线路附近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工作,本环评要求: (1)建设单位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工程开工前对距离工程线路较近的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环境监理工作的重点,予以高度重视。 (2)项目开工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对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段的线路 (略) 复核,确保线路路径和塔基不得落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并尽可能远离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 (3)工程开工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向 (略) 环境保护工作交底,明确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检查该区段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施工临时占地不得落入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避免对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林木的乱砍滥伐等植被破坏,避免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弃土弃渣,以及其他破坏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的活动。 9.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大气、地表水、电磁、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略) 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 (略) 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明显噪声产生,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无需设置相关保护措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水污染物排放。 4. (略) 置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 (略) 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施工期对松材线虫的防治,采取合理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带入松材线虫的风险,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可控。 6.措施的经济、 (略) 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噪声、地表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 (略) 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电磁及声环境影响能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 (略) 理,环境风险可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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