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示(2022年第5号)
审计公示(2022年第5号)
根据区政府办批转的《 (略) 分村(居) * 年至 * 年“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 * 〕8号), (略) 派出5个审计组自 * 年2月25日起,对部分村(居) * 年至 * 年“三资” (略) 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村财务收支审计调查事项公示
(一)审计对象
五接镇袁三圩村、石港镇新貌村、金沙街道金北村、金新街道邢园村、兴东街道杨世桥村、 (略) 区、东社镇横马村、 (略) 区、平潮镇三官殿村、兴仁镇温桥村。
(二)审计主要内容
* 年至 * 年“三资” (略) 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三)审计形式
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
(四)审计组成员
组长:顾 霞
成员:孙卫东、徐安逸、张林林等。
审计期间,如要反映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本审计组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手机: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 室,邮编 点击查看>> 。
二、审计工作纪律公示
(一)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略) 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 (略) 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如发现审计人员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可向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
南通市 (略)
* 年2月21日
根据区政府办批转的《 (略) 分村(居) * 年至 * 年“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 * 〕8号), (略) 派出5个审计组自 * 年2月25日起,对部分村(居) * 年至 * 年“三资” (略) 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村财务收支审计调查事项公示
(一)审计对象
五接镇袁三圩村、石港镇新貌村、金沙街道金北村、金新街道邢园村、兴东街道杨世桥村、 (略) 区、东社镇横马村、 (略) 区、平潮镇三官殿村、兴仁镇温桥村。
(二)审计主要内容
* 年至 * 年“三资” (略) 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三)审计形式
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
(四)审计组成员
组长:顾 霞
成员:孙卫东、徐安逸、张林林等。
审计期间,如要反映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本审计组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手机: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 室,邮编 点击查看>> 。
二、审计工作纪律公示
(一)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略) 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 (略) 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如发现审计人员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可向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
南通市 (略)
* 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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