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恒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
东莞市恒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金沙路 9 号 2 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清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金沙路 9 号 2 号楼,主要从事纸吸管、可降解塑 料吸管、纸杯、吸管包装纸、牛皮纸的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挤出、制管、成型、 印刷、上光、烘干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点击查看>>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VOCs (略) 界浓度能达到广东省《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点击查看>>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非 *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 * 烷总烃 (略) 界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可达到表1 (略) 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略) 区内有机废气浓度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 (略) 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破碎、投料工序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要求;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 * )的小型标准。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 (略) (略) 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 * )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 * 〕 *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 * 〕69号)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 * 〕8号)、《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东发改〔 * 〕 * 号)和《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 (略) 乡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的通知》(东府办函〔 * 〕73号)等文件的相符性,且项目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 * 〕44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未分析单个可降解塑料吸管产品的塑料用量,未分析挤出机、印刷机等主要设备参数,挤出机产能核算存疑,产品产能与设备、原辅材料用量匹配性分析不到位;4.印刷机 (略) 性分析不到位;5. (略) 标准分析不到位;6.非 * 烷总烃废气源强核算存疑;7.规划和政策相符性、源强核算、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分析不到位。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金沙路 9 号 2 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清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金沙路 9 号 2 号楼,主要从事纸吸管、可降解塑 料吸管、纸杯、吸管包装纸、牛皮纸的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挤出、制管、成型、 印刷、上光、烘干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点击查看>>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VOCs (略) 界浓度能达到广东省《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点击查看>>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非 *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 * 烷总烃 (略) 界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可达到表1 (略) 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略) 区内有机废气浓度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 (略) 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破碎、投料工序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要求;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 * )的小型标准。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 (略) (略) 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 * )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 * 〕 *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 * 〕69号)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 * 〕8号)、《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东发改〔 * 〕 * 号)和《关于印发〈东莞水乡特色 (略) 乡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的通知》(东府办函〔 * 〕73号)等文件的相符性,且项目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 * 〕44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未分析单个可降解塑料吸管产品的塑料用量,未分析挤出机、印刷机等主要设备参数,挤出机产能核算存疑,产品产能与设备、原辅材料用量匹配性分析不到位;4.印刷机 (略) 性分析不到位;5. (略) 标准分析不到位;6.非 * 烷总烃废气源强核算存疑;7.规划和政策相符性、源强核算、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分析不到位。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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