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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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白山市江源区 (略) 关于

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源发改审批〔 * 〕4号

白山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德汇评字〔 * 〕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白山市起晟建筑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 (略) 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白山市江源区 (略) 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源发改审批〔 * 〕3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红石村示范区拟建一 (略) 理站 (略) 等:化粪池2座(50m2/座);沉淀池一座(55m2); (略) 理设备一套;污泥收集池一座(4m2);应急池一座(30.6m2); (略) 共计 * m;污水检查井 * 座;跌水井1座。

2、育林新村示范区污水 (略) 理能力 * m3/ (略) 理站一座, (略) 2.55km。拟购 (略) 理设备2台(套)。

3、黑臭水体治理清理污泥 * m;设置 (略) ;更换及新安装U型槽 * m;对清淤疏浚后的水体, (略) 生态岸坡护理。

三、建设地点

江源区红石村、七岔村、五岔村、协力村、爱林村、育林新村。

四、建设期限

24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 * .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白山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山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 (略) 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 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山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 (略) 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财政、 (略) 乡建设、安全监管、 (略) 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白山市江源区 (略)

* 年2月25日

(此文主动公开)

白山市江源区 (略) 关于

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源发改审批〔 * 〕4号

白山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德汇评字〔 * 〕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白山市起晟建筑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 (略) 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白山市江源区 (略) 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源发改审批〔 * 〕3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红石村示范区拟建一 (略) 理站 (略) 等:化粪池2座(50m2/座);沉淀池一座(55m2); (略) 理设备一套;污泥收集池一座(4m2);应急池一座(30.6m2); (略) 共计 * m;污水检查井 * 座;跌水井1座。

2、育林新村示范区污水 (略) 理能力 * m3/ (略) 理站一座, (略) 2.55km。拟购 (略) 理设备2台(套)。

3、黑臭水体治理清理污泥 * m;设置 (略) ;更换及新安装U型槽 * m;对清淤疏浚后的水体, (略) 生态岸坡护理。

三、建设地点

江源区红石村、七岔村、五岔村、协力村、爱林村、育林新村。

四、建设期限

24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 * .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白山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山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 (略) 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 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山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 (略) 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财政、 (略) 乡建设、安全监管、 (略) 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白山市江源区 (略)

* 年2月25日

(此文主动公开)



白山市江源区 (略) 关于

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源发改审批〔 * 〕4号

白山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德汇评字〔 * 〕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白山市起晟建筑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 (略) 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白山市江源区 (略) 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源发改审批〔 * 〕3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红石村示范区拟建一 (略) 理站 (略) 等:化粪池2座(50m2/座);沉淀池一座(55m2); (略) 理设备一套;污泥收集池一座(4m2);应急池一座(30.6m2); (略) 共计 * m;污水检查井 * 座;跌水井1座。

2、育林新村示范区污水 (略) 理能力 * m3/ (略) 理站一座, (略) 2.55km。拟购 (略) 理设备2台(套)。

3、黑臭水体治理清理污泥 * m;设置 (略) ;更换及新安装U型槽 * m;对清淤疏浚后的水体, (略) 生态岸坡护理。

三、建设地点

江源区红石村、七岔村、五岔村、协力村、爱林村、育林新村。

四、建设期限

24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 * .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白山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山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 (略) 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 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山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 (略) 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财政、 (略) 乡建设、安全监管、 (略) 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白山市江源区 (略)

* 年2月25日

(此文主动公开)

白山市江源区 (略) 关于

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源发改审批〔 * 〕4号

白山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德汇评字〔 * 〕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白山市起晟建筑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 (略) 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白山市江源区 (略) 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源发改审批〔 * 〕3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白山市江源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示范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红石村示范区拟建一 (略) 理站 (略) 等:化粪池2座(50m2/座);沉淀池一座(55m2); (略) 理设备一套;污泥收集池一座(4m2);应急池一座(30.6m2); (略) 共计 * m;污水检查井 * 座;跌水井1座。

2、育林新村示范区污水 (略) 理能力 * m3/ (略) 理站一座, (略) 2.55km。拟购 (略) 理设备2台(套)。

3、黑臭水体治理清理污泥 * m;设置 (略) ;更换及新安装U型槽 * m;对清淤疏浚后的水体, (略) 生态岸坡护理。

三、建设地点

江源区红石村、七岔村、五岔村、协力村、爱林村、育林新村。

四、建设期限

24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 * .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白山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山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 (略) 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 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山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 (略) 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财政、 (略) 乡建设、安全监管、 (略) 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白山市江源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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