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檀香园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25000头(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泉州市檀香园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25000头(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泉州市 (略) 受泉州市檀 (略) 委托,开展泉州市檀 (略) 年存栏生猪 * 头(二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对本项目 (略) 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泉州市檀 (略) 年存栏生猪 * 头(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泉州市檀 (略) ;
(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西峰山马垅口猪头埔;
(4)建设性质:扩建;
(5)工程总投资: * 万元;
(6)用地情况:建设用地 * 亩。
二、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 (略) 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 (略) 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 (略) 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檀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五、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泉州市 (略)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 (略) 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 (略) 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技 (略) 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给予评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通过电话、传真、电 (略) 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泉州市檀 (略)
* 年2月28日
泉州市 (略) 受泉州市檀 (略) 委托,开展泉州市檀 (略) 年存栏生猪 * 头(二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对本项目 (略) 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泉州市檀 (略) 年存栏生猪 * 头(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泉州市檀 (略) ;
(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西峰山马垅口猪头埔;
(4)建设性质:扩建;
(5)工程总投资: * 万元;
(6)用地情况:建设用地 * 亩。
二、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 (略) 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 (略) 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 (略) 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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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泉州市 (略)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 (略) 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 (略) 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技 (略) 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给予评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通过电话、传真、电 (略) 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泉州市檀 (略)
*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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