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关于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京滨城际北辰站周边用地规划修改方案的公告
(北辰区)关于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京滨城际北辰站周边用地规划修改方案的公告
关于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略) (略) 周边用地规划修改方案的公告
?? (略) (略) 周边用地开发建设的合理需求,促进北辰区经济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 〕2号)和《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津国土房发〔 * 〕4号)(以下简称《实施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略) (略) 周边用地规划修改方案》,现予以公示30天, (略) 会公众意见。
一、规划方案的有关内容
(一)项目概况
(略) 际铁路是 (略) (略) 络 (略) 分。对于 (略) 市群空间优化与质量提升,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 (略) (略) (略) 际铁 (略) 的一个重要节点。 (略) (略) 已于 * 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 * 年9月30日开通运营。 (略) (略) 的开通需要,拟实施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及地块开发建设。 (略) (略) 周边用地(以下简称项目)位于西 (略) 及大张庄镇东南角,占地总面积47.62公顷,其中有5.65公顷 (略) 镇开发边界之外。
本次规 (略) 镇 (略) 调整,调整面积为5.65公顷。 (略) 镇开发边界内 (略) 进行规划修改,涉及规划修改面积47.62公顷。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程序和审批权限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指标控制原则。规划修改不得突破本级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加强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3)布局合理原则。规划修改应促进建设用地、耕地 (略) ,促进产业集聚,充分发挥 (略) 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优化土地利 (略) , (略) 乡一体化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节约集约原则。规划修改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 (略) 业用地标准。
(5)与相关规划协调原则。规划修改涉 (略) 乡规划、生态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6)坚持图数一致原则。规划修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文、表及实地 (略) 修改,保障规划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公众参与原则。规划修改 (略) 会公众的意见,举行听证,充分论证,规划修 (略) 公示。
(三)规划修改的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年修订);
(2)《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年修订);
(6)《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7)《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 年修正)
(8)《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 * 年修订);
(9)《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年修订);
(10)《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 * 年修订)。
2、政策文件
(1)《 (略)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 〕3号);
(2)《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 * 〕18号);
(3)《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办发〔 * 〕48号);
(4)《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 * 〕42号);
(5)《自 (略) 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 * 〕14号);
(6)《 (略) 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 〕87号);
(7)《 (略) 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 〕2号);
(8)《关 (略) 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 * 〕 * 号);
(9)《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代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的决议>的通知》(津人发〔 * 〕37号);
(10)《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 * 〕21号);
(11)《 (略) 印发<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期间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规资业发〔 * 〕 * 号);
(12)《 (略) 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期间总体规划管理一张图的通知》(津规资总发〔 * 〕48号);
(13)《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津国土房发〔 * 〕4号)。
3、相关规划
(1)《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2)《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3)《天津市人 (略) (略) 地区13P-15-01单元、13P-15-02单元、13P-15-03单元、13P-06- (略) 分用地、13P-16-01单元、13P-16-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津政函〔 * 〕51号)。
4、其他依据
(1)北辰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 年);
(2)北辰区 * 年第一季度遥感影像;
(3)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方案
1、调入地块
经核实,项目范围内有5.65公顷 (略) 镇开发边界之外,拟 (略) 镇开发边界。
2、调出地块
拟 (略) ,东至永清渠,西至福盈路,北至卫河,南至北辰西道围合地块,共计6.63公顷,拟 (略) 镇开发边界。
(五)规划修改方案
经与《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简称《规划》)核实,项目占地总面积为47.62公顷,全部不符合《规划》,规划地类为规划林地,拟 (略) 镇工矿用地2.28公顷, (略) 镇工矿用地45.34公顷。
(六)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
1、对耕地保有量的影响评估
本 (略) ,采取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的工程建设方案,尽可能减少工程实施对耕地影响。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不影响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有量目标的落实。
2、对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评估
本方案遵循“严控增量、平衡总量、调控存量、集约利用”的原则, (略) 市建设发展对土地需求留有余地的方针,坚持《规划》 (略) 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使用市级指标得写上
本次规划修改拟借用市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涉及 (略) 乡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规划修改后,北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 (略) 镇工矿用地规模均未突破《规划》下达指标。
3、对 (略) 的影响评估
本次规划修改可有效保障 (略) (略) 周边用地开发工程用地需求, (略) 高端商业圈,构建“十四五”发展载体,完善商业服务业产业功能, (略) 周边整体开发建设。使《规划》在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和时限调控上能更好 (略) 会经济快速、稳步、健康、协调发展。
4、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项目位于西 (略) 及大张庄镇东南角,占地面积47.62公顷,不涉及禁止建设区、避让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蓄滞洪区,调入地块涉及天津市永久性保 (略) 分已完成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略) 相关程序。调入地块涉及占用现状林地5.88公顷,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林业管理相关规定, (略) 程序。全区生态用地规模保持稳定。
二、公示时间
从 * 年2月28日至 * 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请发送到gzjbcfjghk@ 点击查看>> 。
联系人:张珊珊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声明
任何媒体、 (略) 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 (略) 商业性的原版原式地转载,也不得歪 (略) 站所发布的内容。如需转载,必须与市规划 (略) (略) 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所涉及 (略) 站所属。
(略) 提供的资料如与相关纸质文本不符,以纸质文本为准。
四、附表
规划修改调入地块规划地类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调入地块 | 规划地类 | 面积 | 规划地类 | 面积 |
规划林地 | 47.62 | (略) 镇工矿用地 | 2.28 | |
(略) 镇工矿用地 | 45.34 | |||
小计 | 47.62 | 小计 | 47.62 |
五、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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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 (略) (略)
* 年2月28日
关于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略) (略) 周边用地规划修改方案的公告
?? (略) (略) 周边用地开发建设的合理需求,促进北辰区经济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 〕2号)和《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津国土房发〔 * 〕4号)(以下简称《实施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略) (略) 周边用地规划修改方案》,现予以公示30天, (略) 会公众意见。
一、规划方案的有关内容
(一)项目概况
(略) 际铁路是 (略) (略) 络 (略) 分。对于 (略) 市群空间优化与质量提升,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 (略) (略) (略) 际铁 (略) 的一个重要节点。 (略) (略) 已于 * 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 * 年9月30日开通运营。 (略) (略) 的开通需要,拟实施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及地块开发建设。 (略) (略) 周边用地(以下简称项目)位于西 (略) 及大张庄镇东南角,占地总面积47.62公顷,其中有5.65公顷 (略) 镇开发边界之外。
本次规 (略) 镇 (略) 调整,调整面积为5.65公顷。 (略) 镇开发边界内 (略) 进行规划修改,涉及规划修改面积47.62公顷。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程序和审批权限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指标控制原则。规划修改不得突破本级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加强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3)布局合理原则。规划修改应促进建设用地、耕地 (略) ,促进产业集聚,充分发挥 (略) 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优化土地利 (略) , (略) 乡一体化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节约集约原则。规划修改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 (略) 业用地标准。
(5)与相关规划协调原则。规划修改涉 (略) 乡规划、生态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6)坚持图数一致原则。规划修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文、表及实地 (略) 修改,保障规划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公众参与原则。规划修改 (略) 会公众的意见,举行听证,充分论证,规划修 (略) 公示。
(三)规划修改的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年修订);
(2)《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年修订);
(6)《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7)《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 年修正)
(8)《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 * 年修订);
(9)《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年修订);
(10)《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 * 年修订)。
2、政策文件
(1)《 (略)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 〕3号);
(2)《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 * 〕18号);
(3)《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办发〔 * 〕48号);
(4)《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 * 〕42号);
(5)《自 (略) 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 * 〕14号);
(6)《 (略) 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 〕87号);
(7)《 (略) 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 〕2号);
(8)《关 (略) 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 * 〕 * 号);
(9)《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代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的决议>的通知》(津人发〔 * 〕37号);
(10)《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 * 〕21号);
(11)《 (略) 印发<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期间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规资业发〔 * 〕 * 号);
(12)《 (略) 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期间总体规划管理一张图的通知》(津规资总发〔 * 〕48号);
(13)《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津国土房发〔 * 〕4号)。
3、相关规划
(1)《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2)《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
(3)《天津市人 (略) (略) 地区13P-15-01单元、13P-15-02单元、13P-15-03单元、13P-06- (略) 分用地、13P-16-01单元、13P-16-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津政函〔 * 〕51号)。
4、其他依据
(1)北辰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 年);
(2)北辰区 * 年第一季度遥感影像;
(3)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方案
1、调入地块
经核实,项目范围内有5.65公顷 (略) 镇开发边界之外,拟 (略) 镇开发边界。
2、调出地块
拟 (略) ,东至永清渠,西至福盈路,北至卫河,南至北辰西道围合地块,共计6.63公顷,拟 (略) 镇开发边界。
(五)规划修改方案
经与《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简称《规划》)核实,项目占地总面积为47.62公顷,全部不符合《规划》,规划地类为规划林地,拟 (略) 镇工矿用地2.28公顷, (略) 镇工矿用地45.34公顷。
(六)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
1、对耕地保有量的影响评估
本 (略) ,采取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的工程建设方案,尽可能减少工程实施对耕地影响。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不影响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有量目标的落实。
2、对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评估
本方案遵循“严控增量、平衡总量、调控存量、集约利用”的原则, (略) 市建设发展对土地需求留有余地的方针,坚持《规划》 (略) 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使用市级指标得写上
本次规划修改拟借用市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涉及 (略) 乡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规划修改后,北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 (略) 镇工矿用地规模均未突破《规划》下达指标。
3、对 (略) 的影响评估
本次规划修改可有效保障 (略) (略) 周边用地开发工程用地需求, (略) 高端商业圈,构建“十四五”发展载体,完善商业服务业产业功能, (略) 周边整体开发建设。使《规划》在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和时限调控上能更好 (略) 会经济快速、稳步、健康、协调发展。
4、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项目位于西 (略) 及大张庄镇东南角,占地面积47.62公顷,不涉及禁止建设区、避让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蓄滞洪区,调入地块涉及天津市永久性保 (略) 分已完成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略) 相关程序。调入地块涉及占用现状林地5.88公顷,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林业管理相关规定, (略) 程序。全区生态用地规模保持稳定。
二、公示时间
从 * 年2月28日至 * 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请发送到gzjbcfjghk@ 点击查看>> 。
联系人:张珊珊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声明
任何媒体、 (略) 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 (略) 商业性的原版原式地转载,也不得歪 (略) 站所发布的内容。如需转载,必须与市规划 (略) (略) 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所涉及 (略) 站所属。
(略) 提供的资料如与相关纸质文本不符,以纸质文本为准。
四、附表
规划修改调入地块规划地类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调入地块 | 规划地类 | 面积 | 规划地类 | 面积 |
规划林地 | 47.62 | (略) 镇工矿用地 | 2.28 | |
(略) 镇工矿用地 | 45.34 | |||
小计 | 47.62 | 小计 | 47.62 |
五、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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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 (略) (略)
*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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