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举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6万m3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决定公开)
关于广西举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6万m3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决定公开)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 (略) 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环发〔 * 〕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 * 〕 * 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情况 |
南审横环建〔 * 〕30号 | (略) 年产8.6万m3胶合板项目 | (略) | 见批复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方式:?
(略) (略) (南宁市玉洞大道 (略) B座7楼)
南宁市横 (略) (广西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 * 号) ?
四、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关于 (略) 年产8.6万m3
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经对你公司报来的《 (略) 年产8.6万m3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 (略) 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横州市马岭镇良和村委良和村(项目位置详见《报告表》附图,地理坐标:东经 * °21"23. * ",北纬22°47"14. * ") (略) 胶合板项目建设。该地址 * 年9月2 (略) 《关于年产12万张建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审横环建〔 * 〕40号),同意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产能由原年产12万张建筑模板(约 * m3)调整为年产8.6万m3胶合板;原《关于年产12万张建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审横环建〔 * 〕40号)文件予以撤消。
现项目变更后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 * m2,建设胶合板生产线一条,年产8.6万m3胶合板;配套年产 * 吨脲醛树脂胶和年产 * 吨酚醛树脂胶生产线各一条,设置20t、5t反应釜一台,25m3贮胶罐3个, * m3 * 醛储罐1个;脲醛树脂胶和酚醛树脂胶只供本企业胶合板生产使用,不外售;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生活区、辅助用房、环保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6.8%。
《报告表》经南宁市 (略) 技术评估(结论摘要):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 (略) 。
项目在认真落实 (略) 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 (略) 年产8.6万m3 (略) 申报的规模、地 (略) 建设。
二、项目必须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要科 (略) 区,将产生噪声工段设置于离周围环境敏感点的远端。在设备选型方面,须选择低噪声设备,生产 (略) 房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防振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一切高噪机械设备禁止在休息时间生产,避免噪声扰民。
(二)拟设置1台4t/h蒸汽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燃料。同意报告表提出对锅炉废气采用干式 (略) 理达标后由35米烟囱排放。
制胶工段产生的 * 醛、氨气等废气通过冷凝器后经“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咐装置”处理达标,由15米排气筒排放。原料进出储罐的大呼吸废气采用回气管引到反应釜中。热压和涂胶工序产生挥发性的 * 醛、非 * 烷总烃等,采用“集气罩+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咐装置+15米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砂光、抛光和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 (略) 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同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并洒水抑尘,工人作业时要配戴防护口罩和穿着防护工作服,减少 * 醛等废气、粉尘对车间人员的影响。
(三)反应釜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反应釜清洗用水回用于制胶生产,不得外排。蒸汽冷凝水冷却后循环回用于锅炉,不得外排。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 (略) 区降尘及周边绿化。生活污 (略) 理后,存放于不设排污口的贮存池,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同意报告表提出的针对储罐、反应釜区域、胶水存放池区域的预防措施:设置不少于24m3的不燃烧实体防火堤(围堰)并完善防渗措施, (略) 相通不少于 * m3的事故应急池。
(四)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质废料,经收集后可外售。锅炉灰渣、烟尘应定期清理,可交由当地农民用于农田施肥。原料包装袋、原料桶, (略) 家回收继续使用。
废胶渣、废活性炭、UV废灯管、废机油、废润滑油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 * 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对其贮存、运 (略) 管理。 (略) 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达到一定的量后交由 (略) 理。
(略) 区内集中收集后, (略) (略) 理, (略) 倾倒。
制定环保管理规章制 (略) ,加强管理确保环保 (略) ,做到安全生产,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三、项目主要污 (略) 以下标准:?
(一)营运期:项目东、西、 (略) (略)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要求: (略)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4类标准要求。
(二)项目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 * )中表2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表4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营运期胶合板生产线产生的粉尘、 * 醛、非 * 烷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的标准限值;脲醛树脂胶水生产过程工艺废气 * 醛、氨和非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标准限值; (略) 区内非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附录 A 中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项目一般工业固体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略) * 年第36 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危险 (略)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 (略) 公告 * 年第36号)要求。
四、建议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12t/a,NOx1.46t/a,挥发性有机物1. * t/a。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到南宁市横州生态环 (略) (略) 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六、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项目试生产期间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七、项目须按申报的 (略) 建设,如建设规模、地址、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向有生态环境 (略) 政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略) 重新审核。
八、本审查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评审批的法律文件,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略) ,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略) (略)
???????????????????????????????????? * 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 (略) 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环发〔 * 〕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 * 〕 * 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情况 |
南审横环建〔 * 〕30号 | (略) 年产8.6万m3胶合板项目 | (略) | 见批复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方式:?
(略) (略) (南宁市玉洞大道 (略) B座7楼)
南宁市横 (略) (广西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 * 号) ?
四、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关于 (略) 年产8.6万m3
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经对你公司报来的《 (略) 年产8.6万m3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 (略) 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横州市马岭镇良和村委良和村(项目位置详见《报告表》附图,地理坐标:东经 * °21"23. * ",北纬22°47"14. * ") (略) 胶合板项目建设。该地址 * 年9月2 (略) 《关于年产12万张建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审横环建〔 * 〕40号),同意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产能由原年产12万张建筑模板(约 * m3)调整为年产8.6万m3胶合板;原《关于年产12万张建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审横环建〔 * 〕40号)文件予以撤消。
现项目变更后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 * m2,建设胶合板生产线一条,年产8.6万m3胶合板;配套年产 * 吨脲醛树脂胶和年产 * 吨酚醛树脂胶生产线各一条,设置20t、5t反应釜一台,25m3贮胶罐3个, * m3 * 醛储罐1个;脲醛树脂胶和酚醛树脂胶只供本企业胶合板生产使用,不外售;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生活区、辅助用房、环保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6.8%。
《报告表》经南宁市 (略) 技术评估(结论摘要):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 (略) 。
项目在认真落实 (略) 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 (略) 年产8.6万m3 (略) 申报的规模、地 (略) 建设。
二、项目必须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要科 (略) 区,将产生噪声工段设置于离周围环境敏感点的远端。在设备选型方面,须选择低噪声设备,生产 (略) 房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防振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一切高噪机械设备禁止在休息时间生产,避免噪声扰民。
(二)拟设置1台4t/h蒸汽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燃料。同意报告表提出对锅炉废气采用干式 (略) 理达标后由35米烟囱排放。
制胶工段产生的 * 醛、氨气等废气通过冷凝器后经“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咐装置”处理达标,由15米排气筒排放。原料进出储罐的大呼吸废气采用回气管引到反应釜中。热压和涂胶工序产生挥发性的 * 醛、非 * 烷总烃等,采用“集气罩+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咐装置+15米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砂光、抛光和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 (略) 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同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并洒水抑尘,工人作业时要配戴防护口罩和穿着防护工作服,减少 * 醛等废气、粉尘对车间人员的影响。
(三)反应釜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反应釜清洗用水回用于制胶生产,不得外排。蒸汽冷凝水冷却后循环回用于锅炉,不得外排。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 (略) 区降尘及周边绿化。生活污 (略) 理后,存放于不设排污口的贮存池,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同意报告表提出的针对储罐、反应釜区域、胶水存放池区域的预防措施:设置不少于24m3的不燃烧实体防火堤(围堰)并完善防渗措施, (略) 相通不少于 * m3的事故应急池。
(四)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质废料,经收集后可外售。锅炉灰渣、烟尘应定期清理,可交由当地农民用于农田施肥。原料包装袋、原料桶, (略) 家回收继续使用。
废胶渣、废活性炭、UV废灯管、废机油、废润滑油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 * 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对其贮存、运 (略) 管理。 (略) 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达到一定的量后交由 (略) 理。
(略) 区内集中收集后, (略) (略) 理, (略) 倾倒。
制定环保管理规章制 (略) ,加强管理确保环保 (略) ,做到安全生产,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三、项目主要污 (略) 以下标准:?
(一)营运期:项目东、西、 (略) (略)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要求: (略)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4类标准要求。
(二)项目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 * )中表2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表4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营运期胶合板生产线产生的粉尘、 * 醛、非 * 烷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的标准限值;脲醛树脂胶水生产过程工艺废气 * 醛、氨和非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标准限值; (略) 区内非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附录 A 中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项目一般工业固体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略) * 年第36 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危险 (略)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 (略) 公告 * 年第36号)要求。
四、建议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12t/a,NOx1.46t/a,挥发性有机物1. * t/a。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到南宁市横州生态环 (略) (略) 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六、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项目试生产期间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七、项目须按申报的 (略) 建设,如建设规模、地址、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向有生态环境 (略) 政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略) 重新审核。
八、本审查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评审批的法律文件,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略) ,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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