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隆子母岩铝土矿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隆子母岩铝土矿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工业〔 * 〕 * 号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武隆子母岩铝土矿项目核准的请示》(武隆发改文〔 * 〕6号)收悉。经报市政府同意,结合重庆剑 (略) 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渝剑谊文〔 * 〕1号),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武隆子母岩铝土矿项目。
项目单位:青海 (略) 。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区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武隆子母岩铝土矿矿区总面积3. * 平方公里,该项目开采Ⅱ、Ⅲ号矿体。开采Ⅲ号矿体时,利用已有巷道 * 米(含2个井筒),新建巷道 * 米、管理设施 * 平方米、 (略) 房和仓库 * 平方米,并配套完善绿色矿山、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开采Ⅱ号矿体时,新建巷道 * 米(含2个井筒)、管理设施 * 平方米、 (略) 房和仓库 * 平方米,并配套完善绿色矿山、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吨铝土矿开采规模。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 * .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 .5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33万元,基本预备费 * .59万元,建设期利息 * .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 .13万元,银行贷款 * .00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根据重庆市武隆区 (略) 、重庆市武隆区政 (略) 《关于青海 (略) 武隆子母岩铝土矿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青海 (略) 为民营企业,该项目不涉及国有资金,招标方式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规划 (略) 发放的采矿许可证(C 点击查看>> )、武隆区规划 (略) 出具的不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的情况说明。
九、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 (略) 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 (略)
* 年2月25日
渝发改工业〔 * 〕 * 号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武隆子母岩铝土矿项目核准的请示》(武隆发改文〔 * 〕6号)收悉。经报市政府同意,结合重庆剑 (略) 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渝剑谊文〔 * 〕1号),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武隆子母岩铝土矿项目。
项目单位:青海 (略) 。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区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武隆子母岩铝土矿矿区总面积3. * 平方公里,该项目开采Ⅱ、Ⅲ号矿体。开采Ⅲ号矿体时,利用已有巷道 * 米(含2个井筒),新建巷道 * 米、管理设施 * 平方米、 (略) 房和仓库 * 平方米,并配套完善绿色矿山、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开采Ⅱ号矿体时,新建巷道 * 米(含2个井筒)、管理设施 * 平方米、 (略) 房和仓库 * 平方米,并配套完善绿色矿山、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吨铝土矿开采规模。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 * .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 .5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33万元,基本预备费 * .59万元,建设期利息 * .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 .13万元,银行贷款 * .00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根据重庆市武隆区 (略) 、重庆市武隆区政 (略) 《关于青海 (略) 武隆子母岩铝土矿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青海 (略) 为民营企业,该项目不涉及国有资金,招标方式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规划 (略) 发放的采矿许可证(C 点击查看>> )、武隆区规划 (略) 出具的不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的情况说明。
九、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 (略) 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 (略)
* 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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