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略) 关于吉 (略) 总部搬迁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吉 (略) 总部搬迁 (略)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略) 字〔 * 〕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经市机 (略) 必要性审查为技术业务用房搬迁改造。项目的实施能够 (略) 技术业务用房设施老化、科研条件落后的现状, (略) 健康稳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 (略) 。经研究,原则同意吉 (略) 总部搬迁 (略) 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 (略) 。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 * 号。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 * .59平方米,总改扩建面积 * .68平方米,主要改造建筑室内外给水、污水、采暖、电力、消防以及室内功能布置, (略) 区硬化、绿化、围墙、大门、 (略) (略) 改造。
五、建设期限
8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 .9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 .83万元,设备购置费 * .29万元,安装工程费 * .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 .69万元,基本预备费 * .22万元。资金来源为吉 (略) 土地出让及 (略) 得。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 * 〕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 (略) 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 (略) 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吉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 (略)
* 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