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2日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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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3月2日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3月2日— * 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宁甘界)至石嘴山段工 (略) 项目

本项目共建设四个标段, (略) 点, (略) 、二站, (略) 、二站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 (略) 、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

宁夏天兴 (略)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宁甘界)至石嘴山段工 (略) 项目建设四个标段, (略) 点。 (略) 、二站, (略) 、二站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 (略) 、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一标段地点: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石礼公路与第五 (略) ;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普光寺以南、G * 东南侧;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沥青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标段地点: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三二支沟以东、高庙子村东南侧;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G * 南侧、任家庄西北侧;主要建设水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三标段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太平路东北侧、石嘴山市新民小学以北;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标段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滨河大道以南、北沙窝村西南侧;主要建设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沥青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万元,占总投资的13.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一、项目建设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使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混凝土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 (略) 理,水洗砂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反吹 (略) 理,骨料烘干、筛分、回收产生的粉尘经旋风+ (略) 理,排放的废气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标准限值;沥青混凝土搅拌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经布袋除尘器+湿式冷凝塔+碱性水池+U (略) 理,排放的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3标准限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烟道高空排放,排放的废气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1) (略) 规定要求;焊接烟尘通过安装移动式 (略) 理,均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限值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及混凝土工程灰浆 (略) 理 (略) 地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室 (略) 理,食堂废 (略) 理后进入化粪池,最 (略) 进行清运;生产废水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 (略) 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水泵、引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间、消音、减震的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1类及2类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至政府指 (略) 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 (略) (略) 清运;收尘灰、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 (略) 理;钢筋边角料、废焊条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外售;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导热油 均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 * (略) 贮存,定期交由有资 (略) (略) 理。

六、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17.82t/a、二氧化硫:0. * t/a、氮氧化物:4.96t/a、挥发性有机物0.04t/a.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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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3月2日— * 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宁甘界)至石嘴山段工 (略) 项目

本项目共建设四个标段, (略) 点, (略) 、二站, (略) 、二站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 (略) 、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

宁夏天兴 (略)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宁甘界)至石嘴山段工 (略) 项目建设四个标段, (略) 点。 (略) 、二站, (略) 、二站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 (略) 、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一标段地点: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石礼公路与第五 (略) ;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普光寺以南、G * 东南侧;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沥青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标段地点: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三二支沟以东、高庙子村东南侧;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G * 南侧、任家庄西北侧;主要建设水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三标段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太平路东北侧、石嘴山市新民小学以北;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标段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滨河大道以南、北沙窝村西南侧;主要建设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沥青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万元,占总投资的13.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一、项目建设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使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混凝土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 (略) 理,水洗砂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反吹 (略) 理,骨料烘干、筛分、回收产生的粉尘经旋风+ (略) 理,排放的废气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标准限值;沥青混凝土搅拌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经布袋除尘器+湿式冷凝塔+碱性水池+U (略) 理,排放的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3标准限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烟道高空排放,排放的废气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1) (略) 规定要求;焊接烟尘通过安装移动式 (略) 理,均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限值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及混凝土工程灰浆 (略) 理 (略) 地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室 (略) 理,食堂废 (略) 理后进入化粪池,最 (略) 进行清运;生产废水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 (略) 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水泵、引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间、消音、减震的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1类及2类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至政府指 (略) 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 (略) (略) 清运;收尘灰、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 (略) 理;钢筋边角料、废焊条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外售;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导热油 均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 * (略) 贮存,定期交由有资 (略) (略) 理。

六、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17.82t/a、二氧化硫:0. * t/a、氮氧化物:4.96t/a、挥发性有机物0.04t/a.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3月2日— * 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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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宁甘界)至石嘴山段工 (略) 项目

本项目共建设四个标段, (略) 点, (略) 、二站, (略) 、二站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 (略) 、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

宁夏天兴 (略)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宁甘界)至石嘴山段工 (略) 项目建设四个标段, (略) 点。 (略) 、二站, (略) 、二站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 (略) 、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一标段地点: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石礼公路与第五 (略) ;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普光寺以南、G * 东南侧;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沥青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标段地点: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三二支沟以东、高庙子村东南侧;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G * 南侧、任家庄西北侧;主要建设水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三标段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太平路东北侧、石嘴山市新民小学以北;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标段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滨河大道以南、北沙窝村西南侧;主要建设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沥青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万元,占总投资的13.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一、项目建设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使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混凝土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 (略) 理,水洗砂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反吹 (略) 理,骨料烘干、筛分、回收产生的粉尘经旋风+ (略) 理,排放的废气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标准限值;沥青混凝土搅拌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经布袋除尘器+湿式冷凝塔+碱性水池+U (略) 理,排放的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3标准限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烟道高空排放,排放的废气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1) (略) 规定要求;焊接烟尘通过安装移动式 (略) 理,均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限值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及混凝土工程灰浆 (略) 理 (略) 地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室 (略) 理,食堂废 (略) 理后进入化粪池,最 (略) 进行清运;生产废水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 (略) 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水泵、引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间、消音、减震的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1类及2类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至政府指 (略) 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 (略) (略) 清运;收尘灰、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 (略) 理;钢筋边角料、废焊条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外售;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导热油 均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 * (略) 贮存,定期交由有资 (略) (略) 理。

六、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17.82t/a、二氧化硫:0. * t/a、氮氧化物:4.96t/a、挥发性有机物0.04t/a.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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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3月2日— * 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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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宁甘界)至石嘴山段工 (略) 项目

本项目共建设四个标段, (略) 点, (略) 、二站, (略) 、二站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 (略) 、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

宁夏天兴 (略)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宁甘界)至石嘴山段工 (略) 项目建设四个标段, (略) 点。 (略) 、二站, (略) 、二站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 (略) 、 (略) 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一标段地点: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石礼公路与第五 (略) ;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普光寺以南、G * 东南侧;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沥青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标段地点: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三二支沟以东、高庙子村东南侧;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略)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G * 南侧、任家庄西北侧;主要建设水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三标段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太平路东北侧、石嘴山市新民小学以北;主要建设水泥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标段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滨河大道以南、北沙窝村西南侧;主要建设建设水泥 (略) 一座,水稳料生产线一条,沥青 (略) 一座,钢筋加工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万元,占总投资的13.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一、项目建设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使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混凝土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 (略) 理,水洗砂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反吹 (略) 理,骨料烘干、筛分、回收产生的粉尘经旋风+ (略) 理,排放的废气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标准限值;沥青混凝土搅拌工序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经布袋除尘器+湿式冷凝塔+碱性水池+U (略) 理,排放的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3标准限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烟道高空排放,排放的废气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1) (略) 规定要求;焊接烟尘通过安装移动式 (略) 理,均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限值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及混凝土工程灰浆 (略) 理 (略) 地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室 (略) 理,食堂废 (略) 理后进入化粪池,最 (略) 进行清运;生产废水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 (略) 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水泵、引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间、消音、减震的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1类及2类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至政府指 (略) 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 (略) (略) 清运;收尘灰、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 (略) 理;钢筋边角料、废焊条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外售;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导热油 均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 * (略) 贮存,定期交由有资 (略) (略) 理。

六、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17.82t/a、二氧化硫:0. * t/a、氮氧化物:4.96t/a、挥发性有机物0.04t/a.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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